XXXX有限公司
XX〔2022〕X号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公司的管理,细化公司各
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加强员工的责任意识。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现修订和发布xxxx公司XX〔2022〕X号(《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详情请见附件。
2022年2月18日
XXXXXXX会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保证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运行,明确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是全体职工的共同任务。各
级领导干部
第三条 和全体员工均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尽职尽责的思想。在各自
的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各班组必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结
合本工种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总则
第二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法人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 负责贯彻生产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节能
法令以及燃气经营行业和特种设备行业的各项法规。 2.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并及时更新各类规范,保持使用最新版本。
3. 接受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部门等
部门的安全监察,确保燃气经营许可和充装许可资质齐全有效。 4. 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做好检查纪录(每月最少一次);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研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动员会(每年一次);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
5. 建立和落实本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8.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9.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条 充装站站长应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
2)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质,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对充装站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节
能法令以及燃气行业和特种设备行业的各项法规;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察。 2. 参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并认真贯彻执行。
3.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各班组、专业的安全专题会,分析本单位
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制定相应措施。
4. 监督各作业点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必须现场纠正,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
进行现场宣贯。
6. 每半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详尽
纪录。
7. 监督报废气瓶和残液的流向,保证不发生二次使用和环境污染。 8. 接待并处理用户意见,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第七条 充装站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
书(岗位2)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质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3. 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
全管理措施。
4.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
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 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具有指定压力容器专业知识,
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9. 提出设备更新采购计划。
10. 编制本单位设备台帐,设备、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监督检验
计划和校验报告收集整理。
11. 负责收集整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的换证审查资
料,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察。
第 充装站班组长应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
位4),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贯彻执行充装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领导班组员
工进行安全作业,支持技术负责人的工作。
2. 指导和监督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班必须深入作
业现场对人员、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 监督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防护用
具。
4. 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危害宣讲,提高应对常见事故和
突发事故的处理措施。
5. 负责防静电、气体报警监控、消防设施和机泵设备的日常维护、
监督检查和故障报告。
6.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必要时应保护事
故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第九条 充装员应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4),
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 每班工作前认真巡视设备的工作状态,正确使用设备机具。设
备具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班组长。 4. 准确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和充装纪录等。 5. 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充装。 6. 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 随时向用户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检查漏气的方法和发生漏
气、中毒、闪爆的处理措施。
第十条 检查员应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4),
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 准确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和充装前后检查纪录等。 4. 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充装前后检查。 5. 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 随时向用户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检查漏气的方法和发生漏
气、中毒、闪爆的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员应由具有燃气专业知识并从事燃气充装或管理工作一
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持有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2)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质,并做好以下工作:
1. 协助法人、技术负责人拟定安全措施计划,并协助组织开展安全
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工作。
2. 参加法人、技术负责人组织的安全和生产会议,任执行所布置
的任务,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3.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对情节严重和不听劝
阻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站长、技术负责人。
4.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法人做好事故报告、登记、和统
计工作。
第十条 门卫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 登记进入生产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的信息和事由,禁止无关人
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
2. 督促和监督进入生产区的人员消除静电,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为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安装阻火器,严格控制火源。
3. 负责对可燃可爆气体报警仪和远传温度、压力、液位报警设备
的报警信息进行及时的上报、记录和处理。
4. 微笑面对客户,维护好门卫区域的秩序,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报告事故的情况。
6. 下班后关好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大门和过期瓶回收仓库门,防止
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供应站店长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本门店的工作,向门市经理负责。
2.以拓展本辖区民用气业务为己任,敬业爱岗、尽忠职守,按规范化达标服务要求做好客户供气、咨询等工作,密切关注周边民用气市场的动向(包括酒楼、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用户变动状况等)。
3.严守岗位、专心致志,认真做好送气预约电话记录的工作,准确填写记录用户姓名住址、用气规格、瓶数、单价、要求送气时间,开具派送单据,登记钢瓶号码,并按用要求安排送气。 4.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价格,按规定收付营业款。 5.严格遵守财务纪律,按规定缴清当日营业款入库。
6.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领下属员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和了解本门市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以强化人员的归属感。 7.负责本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负责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送气工必须持有送气工证件,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客户送气上门工作,向供应站站长(店长)负责。 2.忠于职守、克己奉工,服从店长安排,认真完成送气任务。 3.送气时应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卡,注意树立维护公司的形象,做到礼貌待人,优质规范服务。
4.遵守安全规定,遵守交通安全,搬运钢瓶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把钢瓶丢、滚、碰撞等野蛮操作,积极协助公司及顾客消除不安全隐患。
5.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或与公司目标相抵触的活动(如用新瓶换旧瓶,无标志瓶等)严格执行送气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改变收费以赚取差价及向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
6.必须及时准确地反馈客户意见和要求、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并按公司要求,做好定期安全用气检查工作,对用户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实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用户安全整改和用气。
7.负责民用瓶装气相关业务的抢险作业,接到抢险通知,不论是否是公司用户,均应迅速赶赴实地抢险,并及时汇报情况。
8.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服务规范,为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9.送气回收钢瓶后应立即清洗钢瓶,保护钢瓶外观整洁。 10.送气前应先检查钢瓶有无漏气、附件是否齐全、重量是否符合标准,严格杜绝不合格钢瓶出库。
11.工作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送气。 12.必须完成公司或店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各职能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 销售人员、资料员、财务人员、办公室文员等非生产作业人员,除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外,仍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支持生产作业人员工作;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认真接待来访用户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二条 责任人员不及时履行或拒绝履行本规定内的责任的,责令接受教育整顿一天,工时按半天计算,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法令、法规不一致时,按上一级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XXXXXXXX。
第十四条 本公司下属各气站各岗位具体的责任人员由各站的人员由各气站的人员任命书确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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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年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