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案外⼈财产的条件
涉及到经济财产纠纷的案件,除了犯罪嫌疑⼈被抓了外,有些⼈觉得犯罪嫌疑⼈早已经将他名下的财产转移到他们亲⼈或是朋友名下。很多⼈认为已经要将案外⼈财产也进⾏查封才符合公平公正的特点。店铺⼩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查封案外⼈财产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的,⼈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被执⾏⼈或者案外⼈:(⼀)查封、扣押、冻结案外⼈财产的;
(⼆)申请执⾏⼈撤回执⾏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和其他执⾏债权⼈⼜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提供担保且申请执⾏⼈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通知书。⼆、法律规定
《最⾼⼈民关于⼈民执⾏⼯作若⼲问题的规定(试⾏)》第61规定,被执⾏⼈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享有到期债权的,⼈民可以依申请执⾏⼈或被执⾏⼈的申请,向第三⼈发出履⾏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应在收到履⾏通知后的⼗五⽇内向申请执⾏⼈履⾏债务。也就是说,你⽋于某的承包费,在收到履⾏通知后,就不能再交给于某了,⽽应通过交给于某案件的申请执⾏⼈。
案外⼈财产是否能够查封,会根据实际的情况给予相关的处理,如果认为符合查封条件,⾃然是会将财产查封掉。关于查封案外⼈财产的条件跟查封案外⼈财产的具体的要求或是实际的法律规定内容,可以来店铺找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