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帐申请书 篇一:
清帐书 济南市养护工程 监表16 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工程名称:
合 同 号:
监表18 最 后 结 账 单 工程名称: 合 同 号:
监表19 清 帐 书 工程名称: 合 同 号:
篇二:
清帐协议签字流程 关于《清帐协议》签订流程的通知 各店: 为了做好撤柜品牌的清算工作,防止公司利益损失,特制定《清帐协议》签字流程如下:
一、异地店铺:
1、由采购人员电脑打印《清帐协议》(协议中的文字和数据禁止手写),门店采购人员签字;
2、门店收入审核员审核且签字确认; 3、门店财务主管审核且签字确认; 4、店长审核且签字确认;
5、总公司商品部相关品牌经理审核且签字确认; 6、总公司异地店铺结算会计审核且签字确认; 7、总公司商品部审核且签字确认; 8、总经理审核签字。 二、大连地区店铺:
1、由门店卖区长电脑打印《清帐协议》(协议中的文字和数据禁止手写),门店卖区长签字; 2、店长审核且签字确认;
3、总公司商品部相关品牌经理审核且签字确认; 4、总公司县区店结算会计审核且签字确认; 5、总公司商品部审核且签字确认;
6、总经理审核签字。 总经理签字后转总公司营运部合同专员。 三、审核内容:
1、依据合同要约为基本标准。 2、卖区长审核内容:
合同期内在店内发生的合同以外的各项费用收取情况。 3、收入审核员审核合同结束前的各种挂账费用。
4、店长除审核外,需提出新引进品牌具体内容和意向计划。 5、商品部审核内容:
(1)、有无合同、各项费用是否按标准帐扣。 (2)、下一步引进品牌工作。
(3)、采购提出申请时,须将停止合作前,合同内及合同外的未帐扣费用一并全部清算。
6、财务审核货款、质保金及各种应收费用是否帐扣。 篇三:
SAP期末清帐V 浅谈SAP期末清帐和重分类 通常企业都会制定完善的应收应付管理制度,ERP应该能提供及时登记往来款项和准确反映应收应付帐款的形成、回收、支付及增减变化情况并按月进行核对与清理的功能。 SAP提供了强大的应收应付管理,简单列举几个其应收应付功能:
(1).购销合同中明确各项条款 应收应付从购销单据开始就可明确各种条款,通常,顾问们会倾向于使用采购/销售文本(请参考相关篇
幅)功能来定义各种条款,这些条款被写入采购订单或销售订单主数据, 主要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包装方式、送货期限甚至违约违约责任, 这些条款将随采购订单或销售单据被打印或被传真并形成法律效应,SAP提供了utput Message来完成打印或传真功能,可以将来发生争端时根据寻求诉讼保全。
(2).双方往来对帐 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整个企业链应该是双盈的,在SAP财务模块提供了阶梯式的往来通信功能,包括: a. 信函功能(Crrespndence) 典型的信函有支付通知(Payment ntificatins) 、对帐单(Accunt statements) 、 余额确定单(Balance cnfirmatins)等, 支付通知实际上也包括到期需要付给人家的款项,应收过大容易形成坏帐,应付过大也容易造成资不抵债高负债运营。 b.自动支付(Tcde:
F110) SAP提供了自动支付功能,可以自动找到到期的应付形成付款,当然企业可以根据其支 付计划进行一定调整,按照国外习惯,到期即需付款,延期的应收和应付需要计息,而按国内实情,显然自动付款实现不大现实。 c.催款(Dunning,Tcde:F150) 相对普通信函而言,催款更加正式,SAP提供了多级催款,甚至在催款时可以计算利息,当 然催款也包括企业的应付帐款的催款(自催)。
(3).制定激励 SAP对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返利等业务提供了相应处理方案。
(4).评估和信用机制 SAP有供应商评估和完善客户信用控制功能。 国内ERP一般管象预付冲应付、预收冲应收等业务处理叫核销,SAP则叫结帐/清帐,清帐包括平时手工清帐和期末自动清帐两种方式。 手工清帐相关Tcde:
(1).F-03/ FB1S:手工清G/L accunt未清项(针对使用了未清项管理的一般总帐科目)
(2).F-44/ FB1K:手工清Vendr未清项(供应商未清项清帐,即应付预付其他应付等对清)
(3).F-32/ FB1D:手工清Custmer未清项(客户未清项清帐,既应收预收其他应收等对清)
(4).F-04:G/L accunt的带清帐的过帐
(5).F-51:Vendr的带清帐的过帐 (6).F-30:Custmer的带清帐的过帐 注:
F-04,F-51,F-30这些Tcde初始屏幕显示的默认凭证类型不同而已,可以使用BU1设置,使用这些Tcde在平时记帐时就可清帐。 SAP中的应收应付模块和总帐集成设计简洁,如下: 第一步:
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它应收其他应付被设置成为统驭科目,这些科目或被设置到 供应商/客户主数据或被设置为特殊总帐标志,在记帐时是直接输入供应商/客户 (或+特殊总帐标志)自动带出的,而国内传统做法是记帐时输入应收应付/预收预 付/其它应收其他应付这些科目再将供应商/客户作为辅助核算字段。 显然,SAP不大可能会出现应收应付和GL不匹配的业务场景。 第二步:
SAP提供了一套表来记录供应商/客户已清项(Cleared Items)和未清项(pen Items), 相关表格Table:
BSIS/BSAS | BSIK/BSAK | BSID/BSAD。 供应商/客户清帐尽量并不使用自动清帐,实际上,应该注意平时就尽量使用F-44或F-32及时清帐,比如将某供应商的一笔预付去清某笔应付,为什么不使用自动清帐功能呢?因为企业的清帐实务可能非常复杂,必须人为职业判断,举几个实例:
a.某企业多个部门同时和某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各部门单独对该供应商做付款申请,也就是说从校验确定应付、申请付款到付款时只结清本部门对应的应付,因为SAP考虑的业务更全,所以其应付未清项要明细核算到部门基本很难(国内ERP似乎可以作到?)。 b.某省销售公司下面可能包括若干个县市销售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不作为公司代码而是作为利润中心核算,则每个利润中心对同一供应商将只能清本利润中心的帐。 c.某物流企业希望预付预收能对应到采购/销售单据,预付只清对应采购订单的应付,而我们知道, SAP应付帐款未清行项中默认并不带采购订单号 +利润中心, 原因是SAP供应商校验时可能根据该供应商的多个采购订单集中校验只产生一笔总应付。 可以参考分期付款设计思路去处理此问题,显然要如此明细对应,只能是将应付拆分成多明细行。 SAP分期付款实现方式 d.借
用合同管理模块管理清帐,是的,从应收模块和应付角度来看,为了简化相应岗位的工作量,收付款人员只关心某供应商/客户的总数,并不关心什么部门、采购单和销售单,假设一下,在合同管理模块,各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单,一个付款申请单可能对应若干合同, 付款申请单层层批准后,AP模块开始付款,假设某部门本次付款申请为100万,在合同管理模块可对应到合同明细,如果一合同对应到多采购订单,则100万可能对应到多个合同和同一合同的多个采购订单,应付模块清帐时只要选择该供应商的100万未清项就可,可能是一行,也可能是多个未清行,假设是多行,则参考分录如下: Dr: Ap1, Ap2 „ APn (N =1,合计100万) * AP行项目则可不带部门和采购单什么的,刚才说过,同一采购单可能涉及多部门,校 验确定应付也可能对应多个采购单,所以行项目不带. Cr:银行存款 100万 + 合同付款申请单(必输字段) 在付款时,将银行存款100万根据付款申请单到合同管理模块查找相关信息然后拆分到各合同也好,部门也好。 再者,收款付款这么重要的事情自己不亲自动手放心让电脑去自动清帐,也太对不起老板了! 手工清帐的禁忌 避免以小清大,什么意思?假设预付9000元,去清完应付10000元,最后保留了金额较小的预付,清帐凭证参考如下: Dr:应付 10000元 (借贷清完平衡,原应付行项目结清) Cr: 预付9000元(借贷清完平衡,原预付行项目结清) 预付 1000元 (新产生的预付在贷方) 期末的预付在贷方不合理,SAP提供了重分类调整到应付, 何必呢?况且这个调整不实用, 以小欺/清大是很不礼貌的习惯,因此,可以设置错误信息(Tcde:BA5, 消息号F5 590)防止以小清大。 除了手工清帐,SAP还提供了自动清帐功能。 部分剩余清帐 集团禁止使用部分清帐,那么如何知道企业采用的是部分还是剩余清帐呢? 从凭证的记帐码:看看BXH的配置. 自动清帐相关Tcde: (1)F.13:不带清帐货币(针对未清项管理的总帐应收应付和GR/IR科目自动清帐)
(2)F13E:带清帐货币的自动清帐 手工/自帐清帐规则 A. 无论手工清帐还是自动清帐,相关科目一定要需设置未清项管理。 B. 使用手工清帐,科目主数据“创建/银行/利息”屏的的自动过帐标致不能选上。 C. 自动清帐可以针对应收应付和特殊总帐标置的预收预
付其它应收其它应付间进行, 注意:
A和默认的特殊总帐标志不能进行自动清账处理。 自动清帐还包括进行未清项管理的一般总帐科目,特别强调一下GR/IR科目的自动清帐。 D.自动清账通常根据借方贷方金额相同,和辅助条件字段如采购订单+采购行项目或分配 字段相同项目归类清帐,典型的如GR/IR科目,清帐字段是可配置的。 E.自动清帐也可在满足清帐条件的多个借贷项进行处理。 F.自动清账适用于银行待清账户的处理(比如实施了电子银行的的电子对帐单),由于手 动清账的灵活性,多数情况下,企业还是愿意采用这种方式,特别是清帐时需要人为职业判断的情况下,不准确自动清帐有时还会造成帐龄分析问题。 下图为清帐的配置路径,清帐配置包括定义清帐过帐码、清帐规则和自动清帐的附加规则。 自动清帐规则(Tcde:
B74) 自动清帐规则默认可以根据分配号进行(BSEG-ZUNR),这个分配号对应到Tcde:
B16 定义所谓的排序码。 如图-[5]的GR/IR科目2121970000的自动清帐规则是采购订单和采购订单行项目,实际上, 在运行F.13自动清帐时则会将收货时产生的GR/IR贷方和发票校验时产生的GR/IR借方自 动根据采购单和行项目清帐。 SAP默认设置使用ZUNR分配字段做清帐条件,意思是说如果一群pen items碰在一起,只要assignment字段相同,且满足Ttal debit Amut = Ttal Credit Amunt,他们就两清了。 现在来说说GR/IR, 举一个BT点的例子,假设某采购订单的一行项目对应的物料采购数量为100 PC,MIG收货3次, 数量为30/30/40, 则GR/IR记录在贷方3次, 而假设供应商送了两次,校验MIR时为 50/50, GR/IR记录在借方2次, 假设分配字段ZUNR字段记录P+P item, 运行自动清帐F.13时3个贷方和2个借方就自动对清。 由于GR/IR都带采购订单+行项目, 最理想的情况是就是根据它俩清帐,有一家企业,使用手工清GR/IR,借贷部分剩余狂清,估计清的非常爽,然后告诉我说,它家GR/IR现在未清项剩下不多了,屠夫我听了长叹一声:可怜的GR/IR从此一笔糊涂帐! 排序码(Tcde:
B16) 排序码可以分配到会计科目主数据、供应商和客户的主数
据中,排序码最多可由4个字段组 成,比如排序码010则对应采购订单+采购行项目,这样在记帐时如果科目使用了该排序码, 分配字段将被写入采购凭证+采购行项目。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除了用清帐外,分配字段还类似一个可由用户灵活自定义的保存辅助信 息的字段。 应收应付自动清帐困惑 GR/IR和采购订单+行项目是一一对应的,即其每个行项目必定能带上采购订单和行项目, 这是SAP的设计特点,GR/IR作为中间科目,在收货和环节实际上余额(包括凭证货 币、本位币和附加本位币)必定平衡。可应收应付就不那么容易了,以应付为例,和GR/IR 不同的是,因为后勤校验时是多个采购订单或一个采购订单多个行项目,所以它不大可 对应到采购订单+行项目,应收也同样,所以,应收应付使用好自动清帐是不容易的,不过, 财务如果连付钱和收钱都懒的去做好而等着系统自动做的话,你老板又怎么可能放心呢? 什么科目需使用未清项管理? 需要清帐的会计科目在建立时(Tcde:
FS00)需在“控制数据” Tab页必须选上“未清项管理”标志, 首先进行未清项管理的科目必须是BS科目, 通常包括有银行清帐科目| 现金折扣清帐科目| GR/IR和 类GR/IR即应计的运输费,保险费,报关费等应计的采购附加费用科目等,而象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各种统驭科目默认必须进行未清项管理,因此这些统驭科目本身不能打上“未清项管理”标志。 使用未清项管理的相关科目的业务数据将被分成为已清项和未清项两类。 清帐图例实解 可以使用Tcde FBL3N/FBL1N/FBL5N来查看各种未清项。 如图1,展示的是FBL3N查看某供应商应付帐款未清项的一个截图。 图1-[1]-[2]:两个重要的行项目Status标志和Due Date(注:
GR/IR只有未清项标志, GR/IR科 目本身无所谓的到期概念)。 Due Date是表示该应收应付是否已经到期,它是根据未清行项目的基限日期 (Baseline date)和ME2定义的付款条件的日期计算而来。 图1-[4]:你必须在Layut选上“Cleared/pen items symbl”和“Net due date symbl”两个 字段,才会出现图1-[1]-[2]的两个标志, 你还可选择“Net due date”和“Arrears after net due date” 对未清行项目分析,这样对该单个供应商所有未清项的帐龄直接就有非常清
晰的了解。 借贷方金额相同的清帐实例 图2显示的一个F-44清Vendr未清项的一个实例,选择Dcument Number 5100000052和5100000051的未清项对清,金额是
8.33HKD,因为清帐的Dr/Cr金额完全相同,于是产生了只有凭证头没有行项目的清帐凭证0100000228。篇四:
挂帐申请表 帐号 A/C 挂帐申请表 APPLICATIN FR CREDIT FACILITIES
1. 公司名称 Cmpany 地址 电话 Address: 联系人
2. 开户银行 Bank Accunt 银行名称 Name f 帐号 Accunt Number:
3.被授权人 Authrized Persnnel 姓名(Name) 职位(Title) 签名(Signature) a) b) c) d) e)
4.挂帐担保 Guarantee 预付款 或 *银行保证书 有效期至 *付银行保证书正本 riginal Cpy f Bank Guarantee attached. 5.酒店挂帐申请之条款规定如下:
Terms and Cnditins gverning the applicatin fr credit facilities f the Htel is stipulated hereunder: a. 申请表需一式两份填妥后送交财务部批准。 Applicatin frm shuld be pleted in duplicate and t be submitted t Htel Accunts ffice fr apprval. b. 只有在酒店财务总监的批准下,挂帐才生效;换言之,公司在办 理挂帐申请过程中,酒店不予承认该挂帐帐户。 Credit arrangements ill nly be cnsidered after apprval by the Cntrller f the Htel; that is, credits ill nt be cnsidered during the prcessing stage. c. 挂帐申请一经批准,申请表一份交还给申请人保留。 nce apprved, a cpy f the applicatin frm ill be returned and retained by applicant. d. 酒店只给以上(条款3)列的被授权人挂帐。如果有任何改变,申请公司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酒店也将以书面形式接受及告知申请公司,在酒店未答复之前,改变不予成立。 Credit facilities ill nly be extended t the authrized persnnel, as enlisted in Clause 3, f the Applicant. Shuld there be any
changes, Htel must be infrmed in riting f such changes, and acknledgement ill be issued by the Htel in riting t the Applicant. Changes ill nt be effected prir t the issuance f acknledgement frm the Htel. e. 申请公司要负起被授权人所签的一切经济责任。 The Applicant is held hlly respnsible fr all liabilities and debts incurred by its authrized persnnel fr the use f the Htel’s facilities and/r services. f. 挂帐限额决定于保证金的多少,一旦公司发生额到达挂帐限额,公司应立即付款。在酒店未收到公司任何付款之前,酒店将不经过预先通知暂停其挂帐,直到收到款额为止才恢复其挂帐帐户。 The ceiling f the credit extended t the Applicant determined by the amunt f guarantee either in the frm f cash advance r banking dcuments. The Amunt f hich ill be precisely ritten n the applicatin frm nce apprved. The Applicant ill be requested fr IMMEDIATE SETTLEMENT nce the amunt incurred reaches the ceiling f credit. All credit facilities ill be temprarily suspended ithut prir ntice until settlement is made and the credit margin is brught back t nrmal. g. 公司需于每月收到酒店结算单后七日内结清帐额。 Settlement f accunt ill be sent and payment f hich shuld be made ithin seven days upn receipt f the bills. h. 一旦公司之银行保证书期满或取消或存于酒店的备用金被抽走,挂账将自动终止,公司应立即付清所有余款。 n the date f the expiratin f a bank Guarantee r henever the Cmpany requests ithdraal f Cash Advance hich has been kept currently under Htel’s Custdy, all Credit Facililties ill be autmatically terminated and the Cmpany is requested IMMEDIATE SETTLEMENT f all utstanding debts incurred in the Htel. i. 酒店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经预先通知随时取消公司之挂帐帐户。 Htel reserves the rights t cancel r suspend all credit facilities f an Applicant under hatsever circumstances, r herever the Htel deems fit ithut prir ntice. 6.我公司清楚地知道并且诚意地接受和同意以上所规定的条款。 The Cmpany
acknledges prehensively and accepts ithut prejudice and agrees t ply ith all terms and cnditins as stipulated herein afresaid. 公司章 公司授权人签名 Cmpany Chp frandnbehalfftheCmpany Authrized Signature(s) 日期
*********************************************************** 以下由酒店填写 FR HTEL USE NLY
1.挂帐申请批准与否 Applicatin is Apprved r Rejected. 2.限额 Credit limit 3.有效期至 Validity until 4.备注 Remarks
5.财务经理批准 Apprved by cntrller篇五: 炸药库申请 目录 公司资质 工程概况
一、民爆用品管理制度 二、民爆用品使用制度 三、“三员”岗位职责 四、爆破技术方案 五、应急预案
六、炸药库临建标准 七、炸药库平面布置图 1 工程简介 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工程项目,该段路线起点接保宜高速襄阳段,位于襄樊市南漳县和宜昌市远安县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74+12 7.461,从南向北经洋坪镇南襄村、马渡河村、九里岗村、蔡家湾村、三板村、芦溪湾村、双路村、彭镇村、旧县镇徐家庄村、 七里村、旧县村、董家村、红岩村,终点在华林寺镇高楼村与湖北省交规院承担的起点相接,终点桩号为K109+28 1.698=省院起点桩号K109+88 7.329。南襄至高楼段全长 3 5.154237公里。其中洋坪镇1 7.932539Km、旧县镇1 1.970Km、华林寺镇
5.251698Km。 本标段为湖北省保康至昌高速公路宜昌段保宜高速
BYYCTJ-1,我标段线路起讫里程桩号为 K74+12 7.461~K86+400,全长1 2.272539Km。 主要工程量为: 桥梁工程: 8座大桥,总长329
2.05米(长度按整幅计,半幅折算成整幅); 桩基418根,其中Φ 1.8m桩3352米/210根,Φ 2.0m桩2372米/144根,Φ
2.2m桩1174米 /根; T梁845片,其中30mT梁170片,40mT梁675片; 路基土石方: 路基挖土石方15
1.8万m3;挖非适用材料63842 m3;挖淤泥201X0m3;路基填筑利用土石方8
3.5万m3;路床处治填筑碎石土29351m3;上路床30cm填筑碎石58759m3;路基弃土石方6
8.3万m3。 本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金额为427562057元。 本标段爆破区域主要是位于挖孔桩及路基土石方方面。
一、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领取清退制度
1、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
2、专职爆破员在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规定。
3、现场代班的班组长和安全员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爆炸物品严格清点,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不得漏填、徇私。
4、爆破员下班时,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入库,不得私自存放和转借他人。
5、保管员对支出和清退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查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二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2、严禁在库区吸烟,动用明火。 3、严禁把易燃物品带入库区。
4、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库区。 5、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它活动。 6、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打猎。 (二)十不准
1、无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2、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3、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4、未持证的雇用人员不准发放。
5、炸药、雷管箱,箱子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6、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7、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8、超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准发放。 9、洒后领取不准发放。
10、违反规定的不准发放 三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1、雷管、炸药都是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物品,要求在储存运输和使用时,小心谨慎,妥善保存,不准混拿混放,不准同其它铁器碰撞、摩擦。
2、炸药、雷管库房内,必须有10厘米的垫木,存放时要离开墙壁10到20厘米,箱与箱之间应留有间隙,以便空气流通。 3、存炸药、雷管,商标朝外,堆垛整齐,按购买的先后次序分别存放,以便核对和查看。
4、发放火工品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并按审批手续和各种规定进行发放,严禁雷管、炸药一起发放或领用。
5、爆破人员必须由市民爆科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件后方可上班作业。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6、放炮员在装炮时,不准在电器设备附近和人多处装配,放炮时
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戒岗哨和标记,不准放明炮、糊炮、明火放炮明火作业。
7、放炮后,发现有瞎炮时,要及时按规定处理,放炮器应随身携带,不准同火工品放置在一起或无人管理。 四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1、相关人员要熟悉国家在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
2、对接触民爆器材的人员,要经常教育,使其懂得民爆器材的特点、性能和保管、看守、发放、使用、运输等安全技术要求。 3、分管领导要经常教育管理民爆器材人员,对民爆物品及库房要及时检查,把事故消灭萌芽状态。
4、“六大员”必须熟悉本专业的操作规程。
5、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作业证,方准上岗。 五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警卫看守制度
1、看库人政治局定要坚审工作岗位,经常察看库区周围的情况,及时处理库区的隐 患。
2、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警卫室内饮酒、请客和留宿外人;对因公需要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要认真检查,做好登记。 3、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加强防盗、防火和防破坏等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4、看库人员经常检查库区的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和失修,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督促迅速采取措施。
5、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看守人员,经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解决消除,以确保火工品库安全。 六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运输制度
1、长途运输民爆器材时,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严禁无证运输。
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拉运民爆器材时,必须备有篷布,包装牢固、严密,配有灭火器材和危险标志,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畜力车、拖拉机和拖挂等车辆运输民爆器材。 3、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混装,不准同车载运易爆物
品和无关人员。
4、运输途中,要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车,前后车辆要保持安全距离,途中停歇时要建筑物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派专人押运,并随车携带机关核发的许可证, 服从有关人员检查。押运员不准座在驾驶室内,禁止在车上吸烟,动用明火。 七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1、对民爆器材管理的领导,必须按照“民爆条例”的要求,对民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考察配设工程技术人员,段(班)长和六大员(即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看守员、驾驶员)等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对不符合的人员要及时更换。
2、主管民爆器材的领导,每月要召开一次专业全会,研究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做到会议有记录,整改有措施,落实有效果。 3、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看守员、押运员和汽车驾驶员,各自坚守守岗,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机关,并主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以确保安全。
4、使用民爆器材人员,都要与主管民爆器材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要认真发行自己的职责,如有违反,必须严肃处理。 5、在实际工作中,遇有和岗位责任制不相适应的地方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经研究,做出决定,不得擅作主张或自行修改。 八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定员量制度
1、使用民爆器材,一定要根据当班生产任务,确定当班领用的数量。
2、火工物品执行逐级上批制度,审批时一定要核实用量审批,违者要追究责任。
3、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如数清退、严禁私存乱放、转赠他人。 4、从事爆器材使用的人员,一定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防止事故的发生。
5、库房储存量,应按照分安机关核定定量储存,严禁超量存放。 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批购制度
1、爆炸物品的购销渠道,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2、批购爆炸物品时,由专项负责人携带机关核发的《爆炸物
品销售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进行批购。
3、对机关所批复的火工品单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更不得涂改,并及时与财务人员对帐。
4、临时、少量地购买民爆器材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凭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到指定供应点购定。 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分管民爆物品的领导,负责组织本标爆物品安全检查工作。 2、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隐患和漏洞及整改措施。 3、检查库房门窗、门锁是否牢固坚实,库区内的避雷、照明、通风、消防、防扩网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民爆器材,帐物是否相符,发放手续是否健全。 5、检查“六大员”是否持证上岗,能否坚守岗位和认真负责地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检查主管领导对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列入议事日程,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研究、检查和整改。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
1、经检验,确定不能使用或失效的民爆器材,要及时销毁。 2、需要销毁的民爆器材,必须认真清点,按品种、数量分类登记,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审核批准,严禁任何单位与个人自行处理。
3、爆炸物品的销毁必须场制定销毁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市批准,方可执行销毁。
4、销毁后,严格清理现场,对未爆和飞散的物品,应及时收集再次销毁,直到彻度销毁完为之。 十二民爆物品行业管理制度 1、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民爆条例》和民爆物品九种安全管理制度,十项管理责任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2、购买爆破器材时,根据单位用量做出计划,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述盖章,再到民爆科办理购买,后持有关证件和手续到物资公司购买, 绝不能私购乱买,并保证储用安全。
3、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能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的
爆破器材,要分库储存,要专库专用,不能存放其它无关物品,库房24小时执行双人看管,并养犬,以防万一。
4、要建立健全出入库检查、登记、收发制度,爆破器材的发放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放炮员领取爆炸物品时,要根据放炮指示单的要求,做出计划用量,并经领导批准后,持指示单向保管员领取爆破器材,保管员审查后,按领导批示的数量发放,不能多发,也不能少发,无领导批示的保管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6、放炮员领到爆破器材后,不得在中途停留或让人转捎转带,更不准乱扔乱放,要直接送到使用地点,放在牲畜难以到达、不被雨淋和阳光爆晒、地势较高面放炮员又能随时看到的安全地点。 7、爆破完毕后,经认真核对和剩余的各类爆破器材,及时清退,不准挪作它用或交下一班使用。
8、运输爆破器材,要指定专人押运、并持有机关核发的证件,服从有关人员的检查运输途中,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
9、利用班前班后和中午休息时间,对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0、凡使用的雷管,都必须编号,不编号的雷管,不得发放使用。 十三防止民爆物品丢失措施
1、主管民爆工作的领导,每月要召开一次专业性例会,研究、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从事民爆工作的五大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学习,使其熟悉民爆器材的性能、特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必须保证库房的门窗、门锁坚实牢固,库区的防盗、防爆、防潮、防火、照明等安全技术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结合,防患于未然。
3、爆破器材的购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指定的地点购买,严禁超区域审批,跨乡镇购买和供货,更不能自由买卖,违者追究责任。
4、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超量审批的,领导不得批示,无计划和爆破指示单的,雷管未编号的,
超期变质的性能不详的保管不能发放使用,而且要做到“出入库登记天天有,数字清帐物符,日清月结差错无”
5、爆破现场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对实际消耗和剩余的民爆器材,安全员要监督检查,严格清点,及时退库保管,且要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即放炮指示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爆炸器材的运输,以机关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方准运输、短途运输或免办。拉运民爆器材时,包装 一定要牢固、严密,并配有灭火器材和危险物品的标志,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不准在人烟稠密,重要建 筑物旁停留,押运员要随车押运,不准私自离开,保证运输途中的安全。在到达库内时,要协助保管员清点入库数字,确认无误方可离开。 7、严禁使用柴油车、翻斗车、拖拉机、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运输民爆物品。
8、停工停产期间,要将本标段的民爆器材,送市物资总库保管,职工回家时,要严格检查,集中送站,绝不能把民爆器材带走,流失于社会,造成不安全隐患。
二、民爆用品使用制度 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二,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五,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六,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七,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八,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九,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十,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十一,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
意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十二,在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十三,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十四,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十五,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十六,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十七,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十八,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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