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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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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酒泉项目部 2014年2月22日

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酒泉、嘉峪关项目部现场管理办法

前 言

为了保证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第一、合理控制成本、按时交付使用的目标顺利实现,遵循诚信协作、服务与管理并举的原则,为了更好的统一管理、高效率低成本的工作流程;科学的工程管理;不断优选工程承建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工程综合评价,旨在与公司合作的承建商相互服务、相互促进、诚信守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消费者对我们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从而赢得共同发展达成共识并协调一致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加强酒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工作细则,确保工程安全进行,特制订本办法。注: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酒泉项目管理部为甲方(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为各标段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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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保障房项目经理部工作岗位职责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隶属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 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 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 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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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组织(专项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2、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4、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建设单位指挥部、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就同一问题两次通知(指令)整改不到位的,处以1000-1500元罚款。

5、施工单位分公司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检查项目现场一次

(加黑部分冯凯已阅读)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参加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各单位,严格执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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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地方施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各施工单位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置安全员。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安全教育制度

为规范酒泉、嘉峪关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安全教育管理的有关事宜,特制定本制度。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 1、职责

(1)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现场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分管专业技术范围内的安全教育。 (3)各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教育。 2、管理内容及要求

(1)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季节性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新开工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课程的设置、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和人数、培训时间。 (2)违规违制教育和对实习、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应纳入临时培训计划。临时培训内容应包括通用内容和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确定的随机内容。

(3)项目部的专题教育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地方安全管理文件、各级领导的安全讲话、事故案例,项目作业点作业环境危险因素与危险源(点)管理,相关安全技术知识和防事故演练等。培训后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应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各项目部负责保管试卷。

(4)各项目部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均须主动在主管工作范围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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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职工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职责,贯彻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性规程。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各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设施等工作。

(6)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入职工、劳务工、转岗职工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个级别的安全教育。

① 公司安全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一级安全教育台帐,保存一级安全教育考试试卷,负责对新招(调)入职工以及各类假期超过三个月的职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试;

② 项目部负责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负责人是项目部负责人,并组织考试;保存二级考试试卷,并建立二级安全教育及培训效果评估台帐。

③ 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各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7)外来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

①外来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监理、施工主管单位负责按前款要求进行,报监理、甲方备案。

②外来监理、施工单位进入要害及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施工前,除办理必要的手续外,必须要对施工人员在现场再次进行相关安全教育,以保证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3、考核

(1)职工安全教育考试不及格,部门擅自安排上岗,发现一人考核500元。

(2)安全教育记录如有作假行为,考核处罚5000元 (3)没有安全员,处罚10000元

二、安全确认制度(此记)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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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责

(1)公司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检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体系、教育制度、管理制度、保障体系以及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检查与确认,并要求限期完善与整改。

(2)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对所管辖项目安全设施、安全措施以及进出入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总确认,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与整改。 (3)施工承包商对本单位承包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以及作业人员包括进出入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负责确认与具体落实。 2、管理内容及要求 施工中安全内容确定:

(1)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2)作业人员有无酒后、情绪不正常或带病上班的现象。 (3)作业人员是否熟知作业安全规程,作业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 (4)施工作业人员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6)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危险预知,作业人员是否熟知事故预案。 (7)作业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 (8)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9)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10)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编制、交底和落实。

(11)工作前是否安排了安全负责人,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了安全监护人,交叉作业是否安排了安全联系人。

(12)参与作业的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作业的资质。 (13)易燃、易爆区动火是否严格执行了动火制度,是否进行了检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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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高空作业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15)对电气、机械设备检修、检查、润滑清扫、故障处理是否按《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了停电挂牌。 施工中安全内容确定:

(1)工具、设备、设施在使用中有无损坏、变形和强度降低现象。 (2)作业环境是否发生不利于安全的变化。

(3)作业过程中是否遵守了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安全措施。

(4)作业过程中是否与相关方进行了联系、确认。 (5)送电、起机前是否进行了确认和联系。 (6)危险作业环境是否采取了加固、防范措施。 工作结束安全确认内容: (1)拆除的安全设施是否恢复。 (2)非使用设备、工具的电源是否切断。

(3)作业场所的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整齐,垃圾是否及时清除。 (4)各种安全记录、台帐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毕。 3、确认负责人的确定与要求

(1)所辖项目作业,由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进行总确认,项目承包单位安全员具体负责所承包项目的安全确认与落实工作。 (2)多家联合组织的交叉作业,由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进行总确认,项目承包单位安全员具体负责所承包项目的安全确认与落实工作。多家监理公司参与项目,由公司项目安全员协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

(3)作业者对本人作业的行为安全情况进行确认。 4、权力和责任

(1)确认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下令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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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者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作业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作业的权利。

(3)确认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管理和现场中安全目的不符合项目,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酒泉、嘉峪关市项目部,本办法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工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管理检查

(1)每月组织一次由指挥部牵头组织,各监理单位总监参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参加的联合检查小组,对各项目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汇总后以“安全隐患整改书”的形式下发,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效果。

(2)管理、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要求整改处理和完善。

(3)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地对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可行、危险区域安全标志及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

(4)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进入施工区域内所有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包括作业人员和非作业人员,监理单位要认真督促,由施工单位安全员具体检查、要求、落实。

(5)创建文明工地、推动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确保安全生产。要求物料堆放有序、人行通道畅通,施工场地平整。 2、专业管理检查

(1)施工单位操作规程要求齐备,作业人员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

(2)施工设施、机具要求完好,不留隐患。

(3)施工材料、设备、工具存放保管要规范。要有防盗、防倒、防砸、防火、防灾、防毒、防冻等措施。

(4)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要达标。推行三相五线制,设专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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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危险区域施工要设置监护岗位人员。

(6)多工种作业同时交叉进行施工时,需要进行很好地协调安排,以确保项目工程有条不紊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3、检查要求

(1)凡公司组织的检查,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却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检查需向指挥部请假。 (2)检查人员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齐全。

(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要仔细、认真,并要作好记录。 (4)项目监理要认真负起安全监督的责任,督促并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全面检查、整改落实的责任。 4、考核办法

(1)凡违犯管理检查第(1)(2)(4)与检查要求(1)(4)条规定,不认真组织检查,处罚单位及个人50-200元。

(2)凡违犯专业管理检查(1)(5)与检查要求(2)(3)条规定,对安全工作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者,处罚个人及单位50-100元。 (3)凡违犯管理检查(3)(5)、专业管理检查(1)(2)(3)(4)与检查要求(4)条规定,留有不安全因素(隐患)存在,处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

第四章 施工质量管理

为加强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促进从事工程建设各方认真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一、管理内容

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做到:

(1)所承揽的施工任务与资质相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全配套并与投标时人员机构相一致,并有相应的资格与上岗证书。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批准后再进行施工。

(3)认真进行图纸自审,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的设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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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得到解决。

(4)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责任制。特殊工种要保证其持证上岗。

(5)做好进入现场材料、构配件质量验证和技术复验。设备应在供货厂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 2、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1)物资设备及构配件质量控制

进入现场的物资设备及构配件,凡未经质量验证或没有产品合格证不准使用。严禁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使用。材料规格、型号、材质与设计不符而需代用的,应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并注明代用原因、责任,方可出具代用单。否则不准代用。 (2)工序质量控制

①工序质量控制主要是监理单位或项目经理部通过检验和日常监控实现。

②工序检验的三种方式,既自检、互检和联检。自检、互检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联检由监理单位或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

③一般工序的交接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由监理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组织。 (3)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必须要由监理单位或指挥部组织,邀请质量监督站人员参加,必要时还要邀请设计人员对工程进行联合检查确认并签字后,方可转入到下道工序或进行隐蔽。 (4)设计和工艺更改质量控制

①凡在建设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必须由项目代表组织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讨论通过后,才能更改设计。

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设计更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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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门下发正式设计变更文件(设计部门不得在施工图纸上签署变更意见)。设计变更文件须经甲方项目代表、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5)检验和试验状态质量控制

①需要复试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复验合格的报告单为标识。 ②砼、砂浆试块成型后,应在标准试块上写清强度等级、成型日期,并在施工日记上记录。

③设备(含电气设备)应以开箱验收、解体检查合格记录及生产厂家出厂前的检验、试车(验)合格报告单为标识。

④没有检验和试验合格标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得将其投入工程使用。

⑤没有检验合格标示的工序,不能转入下道工序继续施工。 3、成品保护和交工验收

(1)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未经允许禁止在墙体、屋面、楼板防水层上乱开洞;禁止在已安装完设备、管道、结构件上乱焊悬挂物。在装饰工程前,配合单位应如期完成予埋工程,以免装饰后破坏成品。 (2)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交工。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①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交工条件。

②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质量评定等级。

③具有完整、齐全、合格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3)质量记录。

有关工程质量的记录,包括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复检、自检、隐蔽工程、质量评定、不合格处置与复检等记录。 二、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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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合格后书面向监理报验时,被查出存在以下质量问题的,处罚施工单位200元/项。 (1)影响结构安全方面:

砼强度、砌筑砂浆标号、水泥标号、砂浆配合比不满足规范要求;

钢筋的材质、规格、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结构构件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 钢筋安装不满足规范要求; 模板安装不满足规范要求;

砼浇筑时振捣不密实,出现的蜂窝、孔洞超过规范要求。 (2)影响使用功能方面:

防水施工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门、窗框边塞缝不严、安装不牢固;

阳台、卫生间地面的坡度和坡向不满足规范要求; 砖砌体质量不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防雷焊接不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给水管道的连接、固定、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未经试压或试压不达标;

排水管道的连接、固定、坡度、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洁具安装不牢固、接口不密实、渗漏;

电气开关、插座、灯具通电不正常,位置不正确或漏装; 地漏漏装或堵塞;

上述要求如影响结构安全,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下道工序进行或者需要返工处理,除了承担自行处理费用外,根据事故影响程度,罚款5000——10000元。

第五章 施工现场进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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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各标段工期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凡参与本项目建设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并承担本办法规定相应的责任。 一、管理内容

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点控制目标,经业主、监理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2、施工单位将审核后的进度计划及重点控制目标按月(周)进行分解,每月上报月实际进度、与计划对比完成情况、下月进度计划,每周上报周实际进度、与计划对比完成情况、下周进度计划。经业主、监理方审核确认,作为评价、考核的依据。

3、监理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检查实际进度,发现偏差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调整并制定相应计划,确保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4、监理单位编制监理月报,对形象进度要作出总体评价,并对下一期工作进行安排,对拖期项目制定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二、进度检查及考核

1、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进度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2、因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周工程进度拖期,每拖一天对施工单位按1000元进行处罚。相应对监理单位因控制不到位、协调不力承担每拖延一天200元的连带处罚。

3、重点、关键控制节点目标没有完成计划目标要求的,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目标没有实现的,对承包方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千分之一考核。对监理单位每项罚款2000元。

4、未完成进度计划考核的内容及金额,直接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且不允许次月在进行扣除部分的报量。将扣除部分的报量金额一并纳入最终结算。

5、为了完成进度目标而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由施工方承担。 6、监理单位应做好“四控、一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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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终确保本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六章 现场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为加强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有效控制安全、工期、质量和投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例会和协调会议,解决影响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进行,确保优质按期完成,针对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会议召开与组织制定本制度。 一、周工程例会

1、参加人员

参加周例会的人员包括: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2、会议程序

施工单位汇报上周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安全、质量控制情况,安排本周实施计划,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点评对相关问题进行答复;总监对会议进行总结。

3、会议要求

(1)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周工程例会、专题协调会、并要建立签到簿。

(2)由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的工程会参加人员必须是各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

(3)各施工单位参加会议人员要相对固定。

(4)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周工程例会、协调会,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向总监请假,总监同意后,安排他人参加会议。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工程例会,参会人员不得请假,因特别原因不能参加时,必须向工程管理部请假。

4、会议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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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具体时间根据各现场实际需要。 二、现场专题协调会 (1)参加人员

参加专题会人员主要包括: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及专业监理。 (2)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发言,提出需协调的问题;监理、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答复;总监对会议进行总结。

(3)现场专题协调会举行时间根据施工情况临时确定。 三、考核要求

1、各种会议迟到一次罚款50元/人

2、不参加周工程例会、协调会一次罚款100元。 3、不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工程例会一次罚款150元

4、施工单位不参加工指挥部组织的工程例会罚款一次1000元。 5、项目部工作会议由省保障投公司酒泉项目部每月月底组织召开,各施工单位分公司经理必须参加,如无故不到会,每次罚款50000元。

第七章 施工用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有序管理施工用水,实现节约用水、文明用水,特制定本办法,望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

一、管理内容

1、各参建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要纳入统一管理范畴。

2、施工方需要接入施工用水时,首先要施工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指定节水位置接入,不许私自乱接。

3、按照城市用水管理办法及计费方式,甲乙双方每月定期核定用水量,由施工方对核定的水量交纳用水水费。

4、各单位对自己的用水设施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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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5、要做到文明用水、节约用水,杜绝浪费。 二、考核要求

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如发现上述现象,不按规定执行,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第八章 施工用电管理

为加强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的管理,规范工作细则,确保施工安全用电,在执行国家现行临电规范的同

时,做出如下办法。凡参与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程

建设的各部门、施工及监理等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管理内容

1、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电称为施工临时用电。

2、各施工现场作业区,各标段编制现场的用电设备及设备总容量,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专项方案报监理部备案。

3、在施工现场专用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各施工单位使用电力,必须装配计量装置。

5、严禁超负荷违章用电现象的发生。由于管理使用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

6、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暗敷设的方式。

7、所有配电箱的颜色橘黄色,对配电箱门脸喷甘建投的“司徽”+“甘肃建投”字样,见附图1所示。 “司徽”及字的大小根据箱体的大小确定。

8、一级箱、二级箱采用方钢护栏围堵,护栏高度为两米高,围栏刷300mm黑黄相间的油漆,(建议:围栏可做成组装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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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重复使用)见附图2;设配电箱处及围栏周围地面做硬化处理,必要时加装防护棚。围栏进入配电区面右上方挂责任人及电话号码( 注:人员要与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相应人员一致)。

附图1

附图2

9、钢筋加工区线缆如暗敷,应采用钢管做保护管。

10、箱体不能有电气焊割痕及变形的情况,开孔采用专用开孔器。

11、施工时根据各个标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置临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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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12、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文明用电。

二、考核要求

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如发现上述现象,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九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部门、施工及监理等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管理内容

1、项目部要对作业现场统筹布局,制定相应的牌图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在施工工地显著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和违章曝光栏。

2、各施工单位为施工作业人员统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

3、各施工单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管理,未经教育或未穿戴防护用品不得进入工地,并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4、高温季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各休息点配备医药箱,放置足够的防暑降温药品。

5、施工单位在施工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悬挂“建设现场区域安全负责制责任牌”,按规定内容填写责任人和其联系方式。在施工现场悬挂必需的安全警示、标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氛围。

6、项目部应对建设场地进行界限划分,施工单位依据划分界限按区域设置标志。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机容机貌整洁,消防器材齐备、通道畅通。

7、施工现场(含临建)要求场地平整,施工道路畅通,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8、施工所需的介质管道、电源、电缆、光缆等临时设施要统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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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系统布置。施工用电用水及管道无乱引乱接现象,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各类标识明显,地埋的设施在地上有标识。

9、施工区域内所有坑、沟、基槽、基坑、孔洞等周围应设置标准化围栏。夜间必须要有警示灯。

10、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柜、氧气管道、乙炔管道、电焊电缆线等布置整齐、美观,接头、线头、接口等不得裸露,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11、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性能和工作条件。

12、施工用各类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标志醒目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13、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14、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应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执行用工单位有关制度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之前各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进场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15、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发现违章现象、火险隐患,应迅速制止和督促整改。 二、考核要求

1、未按规定在现场醒目位置处悬挂牌图,罚款500元。 2、施工单位上岗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的,罚款50元/人/次。

3、项目部办公室未布置施工平面图,形象进度计划、晴雨表、五大员岗位责任制、技术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时间制作并上墙的,每处罚款150元。

4、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未按要求进行隔离围护的,夜间未按要求悬挂红灯的罚款100元/天,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罚款50元/处,起重吊装作业未安排专人指挥的,罚款1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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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临点必须道路畅通、排水设施通畅;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饮水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否则视情况给予50--500元罚款,未配备灭火器材的;罚款50元/天。

6、材料构件,料具堆放必须整洁,并按规定进行标识;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应密闭有效或采取覆盖措施,否则每处罚款50元。

7、工伤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罚款500元/起。

第十章 工程月报管理制度

一、管理要求

工程月报由监理单位编制,于每月20日前上报本月的工程进展情况,以电子版及书面形式上报保障投酒泉项目管理部。

工程月报反映的工程进展情况应真实、准确。

工程月报不仅应反映施工单位的工作情况、还应反映监理单位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状况。 二、工程月报的内容 1、本月工程的进度状况;

2、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与本月完成进度的对比、本月计划进度与实际完成进度的对比;

3、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内容、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的总结; 4、工程的质量状况,问题及解决措施; 5、建设单位的检查意见及整改情况; 6、工程图片;

7、下月的工程进度计划;

8、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方面的控制要点; 9、需要上报的其他事项;

10、工程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编制,工程总监审核、确认后上报公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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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管理部。

第十一章 资料管理文件

为规范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房工程各项工程资料的归档,确保资料管理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房工程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归档程序、内容、要求及考核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参与酒泉、嘉峪关市保障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一、资料归档范围内容 1、资料归档范围

资料归档范围遵循国家、地方档案管理归档范围的内容与要求,其主要应包含如下内容: (1)建设单位归档资料:

①立项文件

②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③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④招投标文件 ⑤开工审批文件

⑥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2)监理单位归档资料:

①监理规划;

②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③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④进度控制 ⑤质量控制 ⑥造价控制

⑦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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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监理工作总结 (3) 施工单位归档资料: 土建:

①施工技术准备文件 ②施工现场准备 ③地基处理记录 ④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⑤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验实验报告 ⑥施工实验记录 ⑦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⑧施工记录

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①图纸变更记录

②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 ③预验记录; ④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⑤施工实验记录 ⑥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⑦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①工程竣工总结 ②竣工验收记录 ③财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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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声像档案、工程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竣工图纸

①综合竣工图(综合图、室外专业图)

②专业竣工图(建筑、结构、装修、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 2、归档资料程序

①建设单位按照资料归档范围内容分类、分项组织、归档。 ②监理单位根据归档范围要求,按照分项工程,分类、分项组织、归档。

③施工单位根据归档范围要求,按照分项工程,分类、分项组织、归档。

3、归档资料交酒泉、嘉峪关市城建档案馆程序

①归档资料在交工验收时具备交酒泉、嘉峪关市城建档案馆验收条件。

②竣工验收资料交酒泉、嘉峪关市城建档案馆的按照档案馆相关要求编制、填写。交建设单位的档案采用统一格式装订、编号、编写目录、卷内备考表。

③竣工资料办理验收单,经过监理、工程主管审核后,方可交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

④根据指挥部档案管理办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竣工资料三份,电子版竣工资料一份,电子版资料保存在光盘上移交建设单位。

二、考核要求

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移交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工程交工、竣工的必要条件之一。不按期、不齐全、不按照指挥部要求归档、交纳资料,将不予以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推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程整体验收的,将根据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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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说明:

本《办法》有关处罚以罚款通知单的形式下发施工单位,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在三日内通过书面或口头协商形式提出。如确实处罚不当,可适当调整处罚力度或取消罚款。如对处罚无异议,在处罚单上签字,并缴纳罚款。如不缴纳,所罚款项从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拒绝签字的直接以四倍进行处罚。

本《办法》将在正式下发三日内自行生效。最终解释权由保障投酒泉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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