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一中绍泉基金“柅园新秀”(暂定)评选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抚州一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从而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的青年骨干,充分发挥其在青年教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抚州一中绍泉基金决定开展一年一度的“柅园新秀”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在3年及以上,至少完成过一轮初中或高中阶段循环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注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促进所有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育理念新,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学生及家长反映好。
三、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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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与学科组推荐相结合(须提供纸质与电子文稿材料) -→确定初选名单(由教务处根据评分细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校内公示-→确定最终人选。
四、评分细则
(一)政治荣誉6分(分数可累加,总计不超过6分)
教育部∕省、省教育厅∕市、市教育局∕县区、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分别计6、5、4、2分。
(二)班主任2分(每年加0.5分,2分封顶。)
(三)业务水平92分
1、论文论著(分数可累加,总计不超过8分)
(1)(分数可累加,总计不超过4分)凡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设计、课件、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学随笔和教育故事等评选,独撰∕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折半给分,其他作者不得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0.5分。非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选不得分。
(2)(分数可累加,总计不超过4分)正式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撰∕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折半给分,其他作者不得分)省级及以上高于1500字的计3分,低于1500字的计2分;市级1500字以上计2分,1500字以下计1分。增刊、特刊、非本专业刊物发表或入选论文集不计分,非学术论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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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数可累加,总计不超过4分)参加省及省以上教材编写的得4分,参加教参和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的教辅编写者得2分;参加市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辅编写和校本教材编写者得1分。
说明:同一篇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或者既获奖又发表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2、硬笔、粉笔字书写比赛 10分(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教师评定)
3、五分钟演讲10分(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教师评定)
4、公开课及优质课竞赛10分(课堂获奖仅限于本学科的评选获奖,以下三项累计不超过10分)
(1)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中,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
(2)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级非比赛性公开课、观摩课、展示课按省级及以上4分、市级2分计分,校级1分(以近三年为准,每次0.5分)
(3)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录像课按照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计分。
5、课题研究(分数可累加,总计不超过4分)
在国家、省、市以上教研室、教育学会立项并已结题,主持人分别计4、3、2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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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计2、1.5、1分,其余人员不计分;立项未结题,主持人分别计2、1.5、1分,第二位计1.5、1、0.5分,其余人员不计分。
6、教学效果10分(非毕业班以本年度两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毕业班以高考中考成绩为准)(细则待定)
7、课堂教学竞赛40分
课堂教学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协助。
五、奖励措施
(一)人数:
(二)奖品:当选为抚州一中绍泉基金“柅园新秀”的老师将获得 荣誉证书。
抚州一中绍泉基金
201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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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现金奖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