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M委托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定牌采购 产品,型号对应见下表: 甲方型号 乙方型号 甲方型号 乙方型号
二、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甲方所采购的产品机型,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要货计划,并应按时接收计划内的产品及对定牌产品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按获得认证相关质量工艺要求生产,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的行业标准要求,并协助甲方包装好整机。
三、 乙方同意将证书号 的 产品ODM给甲方,并按CCC认证中心规
定要求接受工厂审查及监督。甲方作为证书持有人和制造商,要求无条件接受认证机构和其他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履行相关义务,缴纳相关费用,甲方在获得ODM证书后,只能合法的销售乙方的产品,不得对乙方产品再进行加工、转序生产等,如甲方违背认证要求,对乙方产品的一致性和安全质量造成侵害,乙方有权向认证机构申请撤消甲方的ODM证书,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配合甲方申请认证过程中需要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样品,提供认证全过程的技术支持,确保顺利取得认证证书。
四、乙方应严格组织定牌产品的生产,非经甲方和认证机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甲乙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和获证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检验控制、使用材料和产品结构必须与CCC认证证书 情况保持一致。 五、 乙方提供生产主场地、人员、设备及相关支持对产品进行生产,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及相关质量改进建议。
六、 乙方负责产品的生产质量,甲方负责出厂后的产品质量。
七、 本协议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有效期五年,合同期满后,甲已双方可根据双方需要,另行修订新的合作协议。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