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
建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九府发[2008]16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 【发布日期】2008.11.05 【实施日期】2008.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九江市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九府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2008年9月5日市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组建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搭建好城建投融资平台,是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城市化的有效路径和举措,有利于整合城市资源,提高城市建设、经营、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组建工作中要思想,破除障碍,坚持用现代理念,不断开拓、探索和创新。各关涉部门和单位都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市建设局作为归口主管部门,要按时 1 / 3
间节点加快推进,市房产局要主动融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都要根据“组建方案”要求,制定服务措施,积极跟进,确保我市城投公司运营绩效赶超省内和沿江同类城市水平,助推我市城市化进程。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
城市建设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支撑,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改善市民生活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市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建投融资,积极对接国家的投融资,科学地筹措城建资金,按照《、市关于加强投融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投融资工作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市城市建设需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主导、平台实施、企业运作、绩效考核”的原则,有效建立我市的城建投融资机制。
(二)坚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实现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三)组建初期为国有独资性质。条件成熟后,以国资控股为主,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多渠道引进投资者,实现公司股权多元化。
(四)坚持总体设计、周密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 二、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目标
公司组建前期,由市分管领导负责,市建设局牵头,于2008年11月中旬以前, 2 / 3
完成公司组建和资源整合,并实施城建投融资项目8个,完成国开行融资贷款2.3亿
元。至2008年底,逐步形成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投资决策科学化、法人治理规范化、透明化及中介服务社会化的新型投融资机制,实现城市建设投融资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本经营,实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职责及经营范围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直属市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归口市建设局管理。该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市场化运作、绩效化管理,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提出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市审计局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公司年度考核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建设局参与。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职责: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市实施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平台,负责对接国家投融资,畅通投融资渠道,按市场化原则,促进城建资产有效经营和城建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市建设资本经营与资产经营的有机结合,激活固化资产,提升城建项目运作能力,实现经营性资产收益最大化和公益性投资成本最小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营并实现保值增值。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接受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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