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