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货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货物贮存、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管理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到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危险货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到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不发生统计上报的危险货物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危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深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体系。持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的基础上,深化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使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各个人员对于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章程、有规范、有责任、有目标,定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加大对危险货物企
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各个层面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发挥,切实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深入推进危险货物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标准的编制及发布。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深化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根据有关企业标准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风险评估,逐一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度耦合。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及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2020年底前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率实现100%。2022年底前涉及**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危险货物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3.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系统风险。督促危险货物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严格隐患排查的自查、自报、自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应用初步危害分析(PHA)、工作安全分析(JSA)和作业风险分析(JHA)等科学分析方法,分析和管控管理和操作流程风险。组织开展危险货物作业许可核查,对照**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等许可证发证范围逐一进行核查,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2018)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涉及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整改。
(二)全面强化危货作业现场管控能力
1.强化**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关于**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明确储
罐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的责任人,按照“一台一档”建立完善储罐管理档案,制订维护、检修计划,对标制订安全保障措施检查表,按照标准规范对储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储罐本体及其附属的阀门、仪表等相关安全附件和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完好有效,严格执行风险控制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检验、检定。
2.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和公共管廊安全管理。按照从严标准,完善、统一油气输送管道及公共管廊管理制度、关键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督促开展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完善油气管道、公共管廊监测监控系统和标志标识;配备油品管道压力、温度监测和泄漏报警等装置,完善管道辅助和安全联锁控制系统;落实定期巡线制度,严防管道占压和管廊超负荷运行;加强公共管廊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管廊施工作业审批制度;按要求建立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铁路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货物等危险废物排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并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署处理协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地应当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等要求,确保100%合规化管理。
4.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完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系列标准,完善作业票和票据管理,提高作业安全措施检查确认环节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有害因素识别以及对现场安全措施和条件的核查。特别是针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流程,充分做好技术交底和施工隔离,采取手段强化过程管理。
5.强化业务流程管理。推动危险货物流程合法合规,积极协调推动港航管理局对**危险货物作业的审批,使**危险货物作业的申报审批符合《**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处置夹带瞒报危险货物。依据《**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海关、海事局、港航局对查发的处置夹带瞒报危险货物进行处置,使主管部门对夹带瞒报危险货物的打击顺利有效。研究建立夹带瞒报危险货物的筛查,研究建立对夹带瞒报危险货物的筛查制度,把夹带瞒报的危险货物挡在**之外,确保**危险货物安全可控。
(三)持续提升危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提升从业人员管理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分析,实行差异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尤其是重点岗位的安全能力素质。切实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按照《方案》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和考核,依法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考核或取得从业资格。
2.提升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按照《方案》要求,自2020年5月起,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录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货物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3.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根据危险货物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力量。推动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组织推动危险货物企业开展安全管理专项会议,形成相关单位定期研讨、推动落实、联合检查、经验交流的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提升信息化、自动化技术水平。按照《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涉及**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积极推广应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推动液散危险货物装卸生产工艺作业自控平台建设,实现生产工艺作业票智能管理,通过电动执行器的自锁功能避免误操作可能,增加安全保障系数。推动液散危险货物码头人员车辆定位标签系统完善项目,实现码头区域人员与车辆的实时定位和轨迹查询,全方位提升现场安全管控能力。
5.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建立与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加强全员应急能力培养,推动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提升应急救援人员个体能力和整体协同配合水平。建立应急专家库,发挥专家队伍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货物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货物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部门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
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年度重点建设工作任务,要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逐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线路图,做到责任、措施、部门、时间和经费五落实。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部室、单位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跟踪监督,推动本方案任务全面落实。将工作任务实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部门及其成员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严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