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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状态标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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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GMP文件

仓库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题目 新订 编制者 编制日期 编制依据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仓库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修订 审核者 审核日期 编号 替代 批准者 批准日期 印刷日期 制作备份 生效日期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 一、目的:防止物料贮存、发放时出现差错 二、范围:所有入库的物料和产品 三、职责:

1.仓库保管员:负责编写执行本规定。 2.营销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3.QA经理:负责批准本规定。

4.职教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培训本规定。

四、编制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112条、131条) 五、规定:

1.待验品(黄色牌标识)

1.1物料和产品进库后,先放置于待验区,用黄色绳围栏,悬挂黄色待验牌。 1.2填写物料请验单,交质量部取样检验。

1.3检验合格后的物料和产品,应立即取掉待验区的黄色围绳并更换待检牌,按定置管理。

2.合格品(绿色牌标识)

2.1经检验合格的物料和产品,放置合格区域,悬挂绿色标识牌。

2.2合格后的物料和产品应及时填写货位卡,应标明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编码及生产厂家。

2.3接近有效期的物料应按《物料复验管理规定》执行。 3.不合格品(红色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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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和产品应采取隔离措施,立即转移至不合格品库,并用红色绳围栏,悬挂红色标识牌并由QA逐件粘贴红色不合格签,双人双锁。 3.2对不合格的物料和产品,销毁后应及时填写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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