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坍塌事故产生的原因
发生坍塌事故原因很多,但主要不外乎这样一些:
1、安全责任不到位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监督员。这两种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项目的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上也都有各自的责任。有的项目,往往是责任不明确,更多的是虽然有责任制,但没有真正责任到人,有的连自己应负的安全责任也 讲不清楚,更谈不上去履行了。
2、安全教育不到位
同一个施工现场,同一个作业环境,从事施工时间短的人员,比从事作业施工时间长的人员易发生事故。新来的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对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几乎一无所知,对现场的危害不清楚,自我保护意识差,冒险作业,盲目施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安全教育不到位,有的甚至是根本就没有进行教育。
3、安全投入不到位
有的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原因很简单,投入不到位,甚至不投入,连起码的安全防护用品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是必然的。这里既有市场竞争激烈,低价中标,舍不得投入,凭侥幸心理施工的原因,更多的是一些项目负责人对自己的安全职责不履行,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得过且过。
4、现场监测防护不到位
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放坡比例,控制开挖位置,并监测边坡的稳定性,对施工中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现象,及时予以纠正。但在一些施工现场,土方开挖随意性很大,既没有土方边坡的支护措施,也没有按规定进行放坡:更无人对基坑进行观测,以至当土方发生位移时仍浑然不知,盲目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5、安全管理机构不到位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业作为国家认定的三个高危行业之一,应当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有的企业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办,只是在生产管理部门里安排人分管,有的甚至只有一个人,仅仅能管管报表和处理一下面上的工作,根本无暇顾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6、安全方案编制不到位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容易发生坍塌事故的基础土方开挖工程、脚手架和模板支设工程、临建搭设及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但在实际中,相当一些项目,不是方案不齐全,就是方案编制粗糙;不是没有计算,就是缺少审核,有的甚至是方案编制出来就束之高阁了,根本不去指导具体的施工实际。
7、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安全技术交底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性极强。可以使许多安全隐患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但在实际施工中,相当一些项目,往往不重视安全技术交底,有的是照
抄照搬;有的是工人都干了好些日子了,才向工人进行交底,有的是只向班组长交底,没有向所有操作人员交底,还有的甚至根本就不进行交底。
8、专项整治不到位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和触电事故这五大伤害,一直是建筑行业专项整治的重点。近两年,建设部专门下文,把高处坠落和坍塌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应该说是抓住了关键。但在一些单位、一些项目上没有收到成效,其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真正抓专项治理工作,只是写在纸上,喊在嘴上,就是没有落实在行动上。
9、安全检查不到位
有的项目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与否全凭安全管理人员的自觉,想起来就查,想不起来就不查;有的项目虽然建立了检查制度,但不按制度进行,如项目应当每周检查一次,但往往是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检查一次。另外各级检查的层次也分不出来,往往是都只检查项目,查出问题就事论事,不深入进行原因分析。还有的搞突击检查,可能造成有的项目多次被检查,有的项目甚至一次都未被检查过。
10、隐患整改不到位
被检查的项目,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上的问题,不是认真地研究整改,而是只做表面上的文章,回复写得很好,可相当多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有的甚至是很大的隐患。
二、预防施工坍塌的对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针对施工坍塌中存在的主要原因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预防坍塌事故的发生: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考核
各企业经理和项目经理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履行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划分,落实到人,让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对每一个岗位人员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安全生产。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建筑施工作业地点经常变换,人员流动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偶然性大,安全教育和培训十分重要。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劳务队伍和新入场工人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经费
《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要足额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财政部门专门下发了各行各业安全投入的具体比例,其中房屋建筑为总造价的2%。建筑施工企业依据相关规定,一是要从建设单位及时把这个费用收回来;二是要及时用来购买安全防护用品,三是要及时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好。同时,施工企业还要加大本质安全的科研投入,优先选择和购置具有先进水平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施工设备,实现本质安全。
4、搞好现场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施工安全
土方工程施工时,应当按照方案做好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时要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分层开挖的厚度、应根据工程量具体情况决定。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施工是否按照方案执行,并对边坡进行随时监测,对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现象,要及时纠正。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时,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必须有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搭设,搭设完后必须经验收确认符合规定时可方使用。房屋拆除工程应编制合理的拆除方案,现场应确定专人进行指挥和指导,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人员,严禁无关人员接近施工现场。
5、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司、分公司都应当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面积1万~5万m2的不少于2人;建筑面积5万m2以上的不少于3人。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应当专业配套。
6、制定编制计划,认真编制专项安全方案
首先要制定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计划,规定出编制的数量、编制的人员、编制的时间、审批审核的流程;其次,要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进行考核;第三,上级检查施工现场时,要检查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7、扎实搞好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交底到位
安全技术交底要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既要有总交底,更要有分部分项交底;交底要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要有很强的针对性;交底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逐级进行交底,最后要交到每一个操作人员;交底书上交、接底双方均应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地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检查安全交底情况,发现交底不清的要及时指出,对没有进行交底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予以纠正。
8、落实专项治理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的要求,对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触电这五大伤害要进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施工坍塌,要建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对工人要进行教育,搞好安全防护,搞好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等。
9、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搞好定期安全检查
首先,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其次,要保证检查数量,项目检查要做到一周一次,分公司检查要一个月一次,总公司检查要每季度一次;第三,要注重检查质量,检查要全面、细致,既要检查现场,也要检查安全资料,要对照检查;第四,检查要有针对性,上级检查要针对下级的不足进行,切忌例行公事或重复进行,要从现场的问题中发现其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对安全检查结果的讲评要提纲挈领,问题要讲透,要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让大家受到震动、受到启发、受到教育。
10、实施持续改进,消除安全隐患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一次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二次整改,直至
整改到位。对于受条件,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多种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特别是发生未遂事件后,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事故教训刻骨铭心,事故处理切肤之痛,事故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施工坍塌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但只要我们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到位,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坍塌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我们必须抓紧抓好施工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健康发展的新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