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服务于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具备建筑学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现代建筑设计的理论、方法和技能,掌握建筑技术科学知识,熟悉城市规划与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及基本原理,了解与建筑学相关的其它学科知识,具有创造性思维、综合设计能力的职业建筑师基本素质,以及具有多种相关职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业设计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到建筑设计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咨询和其他设计机构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设计工作,也可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是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涉及理、工、文、艺等知识领域,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的特点,其教育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理论、建筑学专业理论与专业基础知识、设计专业训练、实践训练等四个方面。
1、知识结构要求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厚基础、宽平台、大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适应性和社会适应性。在五年培养过程中,建筑设计主干课程、建筑史论、建筑技术、建筑设计表达、建筑设计实践等五方面主线课程贯穿不断线,强化选修课程对人才知识结构的拓展、深化和个性发展。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知识:
(1)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完成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群体、单体等)各阶段工作所需的综合知识。
(2)具有较高的艺术、美学修养,掌握设计表达(包括手工与电脑)的基本技巧与方法。 (3)了解中外建筑的历史和建筑设计的前沿理论;掌握基本的建筑设计标准与规范,了解我国现行的建筑法规和职业建筑师执业基本知识。
(4)掌握必备的建筑结构、建筑技术、建筑设备、建筑安全和建筑材料等建筑技术科学基本知识,了解有关的建筑经济知识。
(5)掌握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多方面相应的基本知识和设计技能。 (6)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水平。 (7)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文化素质,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基本方法与技巧。 2、能力结构要求
(1)研究能力 具有根据任务要求,查阅文献、调查基地环境获取资料,并综合分析建筑设计中的环境、经济、技术、美观、适用等诸因素辩证统一关系的研究能力。
(2)设计能力 具有综合运用各种设计方法和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复杂问题的创新设计能力。
(3)表达能力 具有手工、模型、计算机、文字、语言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表达能力。
(4)协作能力 具有初步的设计协调与团队组织能力,具有社会活动、人际交往和公关的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国家繁荣昌盛而奋斗的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现代科学知识;热爱专业,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专业适应性宽,社会适应性强。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建筑学概论、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古代建筑史、外国古代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物理、建筑设备等。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课内总学时数为3078学时,总学分数为1.5学分。
其中:必修课程2494学时、155.5学分;选修课程584学时、34学分。
课程设置情况详见表一:《建筑学专业课程设置安排表》。
五、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学分为50.5学分,分为基础、专业、综合三类。本专业各类实践环节安排情况详见表二:《建筑学专业实践环节安排表》。
六、综合素质培养
由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形势与、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必修的教育环节,以及学科竞赛等专业性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拓展性校外活动选修环节组成,设定为10学分,详见表二:《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环节》。
七、学时、学分分配比例
各类课程(环节)的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见表三:《建筑学专业各类课程(环节)的学时和学分统计表》。
八、学制、毕业最低学分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学制五年,完成学业最低学分为250学分。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完成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训练,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可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
九、有关说明
1、本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是指导性计划,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方案。任选课中带“☆”号的课程建议全选。
2、本专业需投入大量课外时间用于设计类专业课,本方案的课外学时数仅是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