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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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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标准基层社区(一万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类别 项目 配置 数量 一般规模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1000 强制性规定 建议性规定 配置内容及说明 产权单位 社区服务中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医疗服务站 行政管理与 社区服务 社区用房 社区文化娱乐室 老年人活动室 青少年活动室 1座 660 600 100 100 占地。 心 文化娱乐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医疗服务站共同组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服社区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基层社区设务站以社区医疗功能为主。 置一处,服务半径为300~500 m,宜包括居委会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靠近绿地公园设置。 社区服务功能,并保证社区警务室20~建筑基底面积宜为300 ㎡,建筑层数30㎡。 为6~7层。社区医疗服务站设置于建筑底层,并设置有人流集散的场地。 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健身、音乐欣赏、茶座、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 功能包括室外群众文体活动,露天演出、可考虑与街心绿地、户外健身场地、羽毛球、乒乓球、儿童游戏、器械健身社区中心广场或避难空地统筹设置。 等。 区 体育设施 社区室外活动场地 6班 幼儿园 或幼托 9班 12班 18班 24班 生鲜超市 1处 1000 1800~2200 2700~3200 — 2000 3000 3900 5900 7900 1000~1500 100~150 占地。 区 占地,有独教育设施 9班或12班一座 3600~4300 5400~6500 7200~8600 按每千人30座计,幼托生均用地面积10~12㎡,生均建筑面积9~11㎡,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市、区教育部门口。 每班容纳30座。 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或开发商 幼(托)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每块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每处容积率不布,服务半径一般为100~300m。 得超过0.9。 立院落和出入— 每100㎡建筑面积配置1.5个停车位。 — — 市土总 邮政局 1个 1个 — —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 邮政所 公共厕所 市政公用设施 环卫工人作息站(道班房) 1个 100~120 60~120 1个 20~30 20~30 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 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置。 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小于3 m。 — 鼓励和推广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要求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建筑面积不少于60㎡。 每0.8~1.2万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合建,室外须有停人设置一处。 放环卫小型车辆、工具的地方。 附属式:开发商 鼓励清洁楼、公共厕所、道班房合建。式:市、区“二合一”环卫设施一般指公共厕所和环卫部门或开发道班房合建,占地面积150~250㎡,建商 筑面积120~200㎡。 市、区环卫部门 备注: 1、强制性规定是指不可变更的必须执行的要求;建议性规定是指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 2、本表中所列项目内容是最基本的公益性设施,其他项目如商业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配置。

3、社区服务中心的设置适用于新城区,旧城区中的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内容可结合现状分开设置,也可不占地;文体设施可结合山坡地、公园绿地设置。 4、本表适用于0.8~1.2万人的基层社区,1.2~1.5万的按1万人标准的1.5倍进行配置(社区服务中心除外),小于0.8万人或大于1.5万人的需进行拆分或整合成1万人的标准社区。

厦门市标准街道(十万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类别 项目 配置数量 每处设置规 模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36班3所 小学 配置模式①:小学+初中+高中 教育设施 4所 48班1所 初级 3所 中学 高级 1所 中学 配置模九年制 式②:九年制+高中 学校 配置模式③:小学+完中 完全 3所 中学 45班3所 5所 54班2所 36班1所 24班2所 16200~24300(旧城区) 24300~29200(新 区) 21600~32400(旧城区) 32400~300(新 区) 15600~21600(旧城区) 24000~28800(新 区) 23400~32400(旧城区) 32400~39600(新 区) 强制性规定 建议性规定 配置内容及说明 产权单位 13800 占地。 18400 12000 占地。 18000 60班1所 39000~54000(旧城区) 60000~75000(新 区) 34500 占地。 27300~33600(旧城区) 37800~42000(新 区) 32800~40300(旧城区) 45400~50400(新 区) 20000 占地。 24000 48班3所 36000~43200(旧城区) 52800(新 区) 27600 占地。 按每千人70座计。旧城区生均用地面配置模式①:是指设置小学、初积10-15㎡。新区生均用地面积15-18中和高中。 ㎡。小学生均建筑面积7.0-8.5㎡。 配置模式②:是指将初中、小合设置为九年制学校,设置高中。 按每千人40座计,旧城区生均用地面配置模式③:是指将初中、高中联合积13-18㎡,新区生均用地面积20-24设置为完全中学,设置小学。 小学、初中以36班为标准规模;由于㎡,生均建筑面积8.5-10.0㎡。 高中受服务半径影响较小,规模可适岛外每千人25座,岛内每千人30座,当扩大,班数不小于48班;九年制学旧城区生均用地面积13-18㎡,新区校以54班为标准规模;完全中学含初市、区教育生均用地面积20-25㎡,生均建筑面中需考虑服务半径的影响,规模适当部门 积9.0-11.5㎡。 降低,以48班为标准规模。 其他配置方案与学校规模,可参照生按每千人110座计,旧城区生均用地均指标折算。 面积13-16㎡,新区生均用地面积按千人指标计算,10万人标准街道共18-20㎡,生均建筑面积8.0-9.5㎡。 需设置小学156班;初中80班;高中岛外每千人65座,岛内每千人70座,60班。若采用模式②共需配置九年制若采用模式③共需设置完旧城区生均用地面积15-18㎡,新区学校236班;生均用地面积22㎡,生均建筑面积全中学140班。 不考虑职业高中在街道级别的配置。 8.5-11.5㎡。 原则上一个街道或3~5万人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若服务区域过大或服务人口大于5万人,则需设置两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单处建筑面积取上限。 — 区 医疗卫 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1~2座 — 2000~4000 — 综合文化活动 中心 文化娱 乐设施 图书馆 专门设置老年宜与商业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1座 — 3000~6000 活动中心、青少公共绿地等共同形成社区公共活动中年活动中心。 1座 — 2000 — 心。 可附设在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内。居民步行15~20分钟内可到达。 结合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绿地设置。一个标准街道若只设置单处文化广场的,用地面积取上限。 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等设施。 图书阅览、借还、信息查询。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应考虑老年人和儿童的使用要求。 区 文化广场 1~2处 2000~4000 — —

可设置游泳池、羽毛球场、排球场、社区综合体育 中心 体育 设施 运动场 1处 15000 1500 — 鼓励与辖区内的中小合设置。 1座 10000 8000 — 可与运动场联合设置。 乒乓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等综合场馆。设置室内外游泳池均可,有条件的可设置标准游泳池。 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网球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武术、体育舞蹈、体操)、儿童游戏场、室外健身器械、轮滑场等,宜设置60~100 m直跑道和200~400 m环形跑道。 社会福利与 保障设施 老年人服务 中心 事处 1处 — 600 — 宜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合设,宜设大于300㎡的活动场地。 是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场地设施,配置活动室、教室、保健室、专业服务等用房。 — 设置助残、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1处 — 1500~2000 — 宜与事处组合设置。 划生育宣传咨询、婚姻中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 具体结合系统内部的基层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进行选址。 宜与事处联合设置,组成综合楼。 宜与事处联合设置,组成综合楼。 区 区 区民政局 区 1处 — 1500~2500 一个街道设置事处的办公用房,宜与街道综一处办事处。 合服务中心组合设置。 街道综合服务 中心 行政管理与 社区服务 派出所 1处 2000~2500 2500~3000 占地。 — 区 工商管理所 税务所 1个 1个 — — 300 300 — — — — 工商局 税务局 社区商业及其它服务设施 邮政支局 1~2个 — 1500 — 邮政支局宜设置于建筑底层,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有的车辆装卸与周转场地。 — 邮政局

“四合一”环卫设施分为普通式和压缩式两种,普通式清洁楼服务半径“四合一”环卫 市政公 用设施 设施 普通式清洁楼2~3个 或 压缩式清洁楼1个 普通式清洁楼500~600 压缩式清洁楼1000~2000 400~500 占地。 500~800米,压缩式清洁楼服务半径“四合一”环卫设施指清洁楼、公共市环卫部门 清洁楼与相邻1000~1200米。 小于8米。 楼,本岛用地面积取1000㎡。若服务区域过大,可设置两处,单处用地面积取下限。 附属式再生资源回收点 1个 — 80~100 — 与清洁楼组合设置。 — 建筑的间隔不提倡集约建设,鼓励设置压缩式清洁厕所、道班房和环卫停车场合建。 备注:

1. 强制性规定是指不可变更的必须执行的要求;建议性规定是指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

2. 本表中所列项目内容是最基本的公益性设施,其他项目如商业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配置,商业设施可按每千人400~500㎡的标准配置。 3. 中小学空间布局按专项规划落实,中小动场等体育设施宜与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

4. 若基层社区辖区内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不设置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取上限值。

5. 结合城市空间布局的要求,可将文化娱乐设施和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社会福利保障设施结合形成综合体建筑。旧城区中的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可结合山坡地、公园绿地设置。 6. 街道级别的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只提供居家养老的相关服务,其他养老设施由市、区两级统筹安排,配置指标按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执行。 7. 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两级文体设施的,可考虑不设置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

8. 由于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均需突破街道层面进行考虑,其配置标准可参照专项规划或《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版)执行。环卫设施空间布局按专项规划要求落实。

9. 8-12万人的街道按10万人标准街道配置,大于12万人的街道需进行拆分整合成标准街道。原则上不鼓励设置8万人以下的街道,如由于历史、区位、功能等特殊情况设置8万人以下的街道,

除医疗卫生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等项目外,可减少项目设置或合并项目设置,或增加基层社区项目配置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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