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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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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提升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使理论学习制度化,将学习理论变成自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局党组、亲自负责组织,理论学习按照既定的计划进行安排。

二、学习时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一次,具体学习时间按既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如有变化,事前通知到每个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过后,填写《扬州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于学习后半个月内报组织部、宣传部。

四、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代会精神和路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时事政治、,统计业务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五、学习方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由局党组、确定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通知,坚持原文学习为主,灵活采用辅导、座谈讨论、撰写心得、观看影视录像等多种形式。

六、学习要求: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需经局党组、同意,但事后要自觉补课。学习态度要端正,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自学,制定自学计划;提高运用能力,坚持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七、学习检查:每次集中学习应做好记录,包括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讨论发言等。个人自学要做好笔记,年内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不得少于2篇。

八、年底前,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总结,并在第二年一月份将自查情况和年度学习总结分别上报组织部和宣传部。

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

单 位 学习专题 学习时间 出席人数 学习形式 主 持 人 中心发言人 缺 席 人 学习概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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