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电子图重绘
1 封面
竣工图封面与施工图封面变化较大,见下图:
编制时注意对照修改,
(1)各行内容按竣工图封面要求修改;
(2)将施工图设计的第1-3合并修改成竣工图封面的第1-2行,并和合同对应;
(3)删除第4-5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和文件编号,将施工图设计封面第7行的各册名称按下表修改后作为竣工图封面的第三行;
(4)将第7行的第×分册号改为第×册,并按照该册的分册数作为竣工图该册的总册数;
(5)将落款设计单位名称改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全称; (6)修改日期。 施工图设计的册目 总体设计 路线 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 隧道 路线交叉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竣工图的名称 总体设计竣工图 路线竣工图 路基、路面工程竣工图 桥梁、涵洞工程竣工图 隧道工程竣工图 路线交叉工程竣工图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竣工图 备 注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工程竣工图 其他工程 筑路材料 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图预算 附件 基础资料 其他工程工程竣工图 附件 补充勘察资料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原施工图设计基础资料不需要,附上施工过程中进行补充勘察的相关资料 2 编制说明 (1)编制说明应反映工程技术情况,能充分体现已完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
(2)总体编制说明可参照下表进行修改,各册说明按照相应工程情况参照下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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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竣工图所有文字说明应删除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有关设计部分的内容,并增补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的内容。
(4)说明书的修改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扼要说明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 施工依据 保留项目批准依据,删除设计依据,补充施工依据 技术标准 执行的规范标准 路线起讫点、中间控制点、全长、 沿线主要城镇、河流、公路及铁路等及技术标准、工程概况 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所拟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等的变更依据及理由 沿线地形、地质、地震、气候、水文等自然地理特征及其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沿线筑路材料、水、电等建设条件及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与周围环境和自然景观相协调情况 山区公路复杂路段局部路线方案的优化及比选论证情况 分期修建工程分期实施设计的说明和对工程实施的建议 各项工程施工的总体实施步骤的建议及有关工序衔接等技术问题的说明以及有关注意事项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采用等情况 与有关部门协商情况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况 施工图的版本 完工时间等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完成工程量 特殊问题的处理 主要施工方案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删除 建议保留,根据施工后情况适当修改变化 建议按照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建议保留 删除 适当修改,保留通用标准,删除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补充施工技术规范和规程 建议保留 备 注 (5)相关工程(设计各篇说明)说明
1)路线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路线平面、纵断面设计说明 施工注意事项 不需要 无变更不需要、有变更应加以说明 不需要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2)路基、路面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2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施工图标段(合同段)划分情况说明 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及加宽、超高方案的说明 路基设计(包括高填深挖路基、特殊路基设计)、施工工艺、参数,材料要求等说明(特殊处理的高填深挖路基,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区等大型特殊路基设计应按工点编制设计说明)。 路基压实标准与压实度及填料强度要求的说明。 路基支挡、加固及防护工程设计说明。 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及其防护设计说明。 取土、弃土设计方案、环保及节约用地措施。 路面结构设计(主线、互通立交匝道、被交道路、收费站广场、桥面铺装、隧道路面等),材料要求、混合料要求、级配组成及施工要求等。 路床顶面验收标准说明。 施工方案及注意事项。 动态设计及监控方案说明。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3)桥梁、涵洞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不需要 特大、大、中桥的桥位、桥型,墩台及基础埋置深度等修正以及特大、大、不需要 中桥的结构设计说明。 小桥、涵洞设计说明 主要材料及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情况 桥梁结构分析计算及计算参数的选取情况 桥梁耐久性设计、养护维修设施设计情况 施工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4)隧道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设计依据以及总体原则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以及相关咨询意见的执行情况 隧道设计 特殊地质条件下隧道设计 辅助坑道设计 长、特长隧道通风防灾、救援设计 隧道施工监控预测、地质预报设计 隧道机电设施设计(包括监控、通风、标志、消防及救援设施、照明、供配电等)的说明 环境保护设计 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5)路线交叉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路线交叉(包括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设施主体工程、分离式立体交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不需要 无变更不需要、有变更应加以说明 3
叉、通道、天桥、平面交叉及管线交叉)设计的说明 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需要 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任务依据和设计调查过程 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及指南等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不需要 不需要 主线的技术标准、工程规模及特点。项目的技术标准,路线起、终点及长度,不需要 主要控制点,互通立交分布及形式,桥梁、隧道的主要工程规模等。项目的建设条件及工程实施计划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所拟定的设计原则、方案和系统构成、功能等如有变更时,应说明变更理由及报批情况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建设标准与规模 设计界面及标段划分情况 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采用情况 施工图预算与批准的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的比较情况 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情况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分标段、专业说明所采用的施工工序、工艺及注意事项等,当采用特殊工具、设备及对施工人员技能有特殊要求时,应予以说明 问题与建议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不需要 应分别说明各专业所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等的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不需要 并说明设备安装调试注意事项、施工方法、工艺、工序等要求。各专业设计说明应放在相应专业文件分册中,位于各专业设计图表之前 7)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和业主的意见及落实情况 公路工程及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 景观设计的理念、原则及表现手法等 主要场地自然条件(包括土壤、水份、降雨量、风力风向、自然物种等)分析及对策 拟采用的植物配置及特性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情况 土地复垦与利用情况 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不需要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8)其他工程 施工图设计说明内容 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渡口码头、改路改渠等其他工程的说明 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需要 不需要 按施工实际情况修改 4
竣工图编制说明内容
3变更
变更情况应体现:变更令号或批复文件文号、变更的具体内容、所在图纸页次和变更资料所在的档号、页次都必须逐条列出;
对应每张竣工图有变更的部分要在说明栏中注明所有变更依据、变更内容、变更部位、变更数据。
按照闽高路办[2011]6号文的要求做好并变更台账,台账栏目建议按下表的第二行增加对应设计图图号或页号,以方便对照和检查。
序号 序号 变更内容 变更依据文件文号 所在案卷号 变更内容 变更依据文件文号 所在案卷号 对应竣工图号 所在案卷号 对应设计图号 对应竣工图号 所在案卷号 竣工图编制完成后,正式出稿时应恢复成原格式要求。 4 总体设计、路线
(1)路线无变更时,直接采用原施工图出图;
(2)路线有变更时,按下列情况,补充新旧里程对照表,并按原图出图: 1)项目法人单位有提供统一里程的,应列出新旧里程对照表;
2)项目法人单位未提供统一里程,本标段有路线变更的,应列出新旧里程对照表; 3)项目法人单位未提供统一里程,本标段无路线变更的,不需要新旧里程对照表; (3)新旧里程对照表应放在本册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之后。 4 路基、路面 (1)路基土石方
1)土石方数量无变化时,不需要修改,可按原图直接出图;
2)土石方数量有变化的,按所变化的桩号区间修改相应的横断面图上的设计线、数据及工程数量表,补充相关变更依据、内容、说明。
(2)软土地基、排水、边坡防护工程
1)数量变化,并按原施工图设计中的技术要求施工时,可在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中修改数量并加注变更依据,不修改原施工图,直接出图;
2)数量变化,所采用的施工技术超出原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求,除在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中修改数量,同时应增补相应的施工技术图纸,按变更要求编制出图。
(3)砌筑加固工程
1)无变更的,按原图出图;
2)基础发生变更,应对原图中的基础部分按变更要求修改出图; 3)主体数量发生变更,应对原图的主体部分按变更要求修改出图。 5 桥梁、涵洞
可参照路基、路面中的砌筑加固工程。 6 隧道
1)无变更的,按原图出图;
2)围岩、支护、衬砌发生变更,应对原图中的相应部分按变更要求修改出图; 7 其他工程及相关要求
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等可参照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8 基础资料
(1)原施工图设计中的基础资料部分不需要收集; (2)施工过程中有增补勘察资料的,增补部分应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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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图不论是否修改,重新出图后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章,完成竣工图的编制。
10 竣工图的排列顺序按照施工图设计的顺序,具体参见交通部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设计文件的排列。
11 竣工图图章说明
第1栏接刻上
第2栏第3栏第4栏第5栏接刻上
第6栏第7栏
填写与合同相对应的项目名称,应和竣工图封面对应;本栏刻制图章时可以直和本册的册名对应;
填写与合同对应的施工单位全称;本栏刻制图章时可以直接刻上 编制人 具体编制竣工图人员签章,审核人 工程部负责人签章; 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总工签章,编制日期 填写交工日期;编制日期可以直填写与合同对应的监理单位全称;本栏刻制图章时可以直接刻上
现场监理 专监或驻地签章,监理负责人 监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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