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与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住宅区秩序,保持住宅的安静整洁和人行道、消防道的畅通,制定如下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住宅小区。
2.进入住宅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和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或2吨以上的货车,严禁驶入住宅小区。
4.长期停放住宅区的车辆应向物业公司申请,办妥手续并交纳停放费才能停放。 5.驶入住宅区的车辆应减速行使,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果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6.不准在住宅区内的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住宅区内试车。 7.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注意车位清洁卫生。
8.警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交工作。因交不清而造成事故时,追究交接双方责任。
9.警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10.有效停放证必须张贴于车头挡风玻璃上。 11.使用人必须遵照交通标志行车,严禁反方向行使。 12.使用人严禁于停车场内洗车,到指定地点洗车。
13.符合上述规定的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每辆超过一小时以上收费5元,过夜10元。
上海迅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