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厂区内道路的整洁畅通;二、适用范围:
1、集团公司及总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私人车辆可停放在科技大楼、厂区指定停车场。
2、集团公司及总公司、子公司的公用车辆可停放在科技大楼、指定停车场。
3、除1、2条以外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新停车场。
4、所有外协送货小车一律在厂区门口,保安室旁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三、管理办法:
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程序操作:—打卡离开停车场
;
下车打卡—进入停车场
厂区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3、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
5公里/小时;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5、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走贵重物品;6、车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
场;
8、在停车场内如发生碰擦等事故,由双方车主自行协商解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四、考核办法:
1、未按上述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犯加倍;
2、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考核
30元/次。重犯加倍;
由行政部考核50元/次;重
3、在停车场内吸烟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重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未按规定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
任何车辆对停
车场造成的损坏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6、员工严禁将工号卡借给他人用于停放车辆之用,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车辆在停车场内肇事,造成停车场损失的,由肇事车主照价赔偿。
一经查实,考核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共同遵守,营造一个文明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