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法律法规,应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提供劳务期限
1.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15日通知对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无需支付正常报酬以外的其它补偿。
二、工作内容、地点与报酬
1.乙方工作内容: 。 2.乙方工作地点: 。
3.乙方报酬标准:每月 元;每月 日前发放。上述报酬为 税前/税后 标准。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5.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发放报酬。
三、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甲方无需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包括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如甲方为乙方出资购买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但甲方无义务必须购买),则一旦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事宜,保险赔付金额应计算在甲方的赔偿金额之中。
四、其它
1.本合同经甲方代表与乙方签署后生效。 2.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劳务人员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