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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我作文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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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我作文汇编五篇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地球是个风景优美的星球,连续几年被宇宙王评为“美丽星球。”而我就是地球中的一员。

每天早上一起床,穿上万能衣。这可是本世纪的重大发明!这种衣服内含有纳米纤维,能根据天气变化自行调节温度。能在炎炎夏日使你感到凉爽,在严寒的冬季能觉得温暖如春。洗梳完毕,来到厨房,厨房里就会根据你的脚步测量出你今天所全部需营养,给你马上做出“万能丸”。这是一种高营养的食物,保证人体在一天之间的会部营养。一切准备就绪,驾上号飞船,就去电子大厦上班。

在路上,飞船行驶在宽阔的马路上空,马路两旁是一个个造型新颖和花园和一棵棵修剪得体和树木。树木散发着氧气,鲜花散发出芬芳,两种气体混合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香气,使我陶醉了……

我工作的地方位于市中心。办公在楼是一座很新潮的楼房,有点像法国的著名建筑——埃菲尔铁塔。全楼外观材料是银灰色的太阳能板,能吸收太阳的热量,再经过楼内的电能化站,一部分电能供应全楼日常工作用电,另一部分输入电能储存库,如果

遇到阴雨天,要使用电的时候,可调出“仓库”中的电能,这样,就足够全楼用了。

在电子大厦忙碌了一天,驾着号飞船驶回家里,我坐在沙发上,顿生感悟:哎,要想制出许多造福国家物品,必须从小努力,好好学习!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喜欢沈从文,无关他著名的作家身份,无关他的名著小说,也无关他成功或是失败,只关乎他的青少年时期,他的美丽家乡——湘西。

沈从文,在他的有生之年所取得的地位和成就是很瞩目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天才作家,我们后世人应该尊称一声沈老先生。可是,在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贪玩的小男孩,有点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因为,他离开湘西去北京时才刚满二十岁,而我所喜欢的沈从文是在湘西里的沈从文,所以,他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神奇特别的小伙子。

沈从文出生在没落将军家庭,祖父官至贵州提督,相当于现省军区司令。因祖父死得早,没有留下孩子,沈从文父亲便过继到祖父家。也正因为祖父死得早,沈从文父亲并没有如愿变成祖父那样的大将军,家境日益没落。有人以为,像很多古时名门望

族那样,家族没落后,会有子孙发奋读书,崛起重振门楣,才有了我们所知道的沈从文。要是真的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文从不爱读书,最爱玩。他不懂为何要到书塾里,摇头晃脑地背那些四书五经,更不懂背了这些书有什么用处。于是逃学就成了他整个求学阶段所做的唯一一件事。逃学的时间他干什么去呢?这个可爱的孩子真的很可爱!他先把书篮藏到一些庙里的佛像后面,为的是怕别人识别他是逃学生。然后他就从城南逛到城北,再由城西穿到城东,要么看老婆子磨针,要么看打铁佬打铁,要么看妇人织篓子;一会爬上人家的果树上摘果子吃,一会下河里游泳抓鱼,一会到城墙边抓蛐蛐;时而傻傻地看工人染布,时而看看豆腐是如何磨成,时而去帮别人磨刀;他孰知烧窑的味道,懂得宰牛的程序,晓得大黄喉蛇的鸣声......在他小小的脑袋瓜里,熟知乡间市井的一切什活,了解一切作坊的工序,他觉得这些都比读四书五经强多,有趣好玩多了。逃学的后果免不了受到惩罚,在书塾里对着孔老夫子图像一顿挨打,一边受打一边想着那许多有趣的事物,都不觉得痛;回到家里关黑房子一关就几个时辰,他满脑子筹谋的是明天要去哪里玩,想着想着时间就过去了。如此童年,任谁不羡慕不欢喜,我是极喜欢的。 他爱游泳,哥哥来抓他,把他放在河边的.衣服收没,他便等天黑了用藤蔓遮身跑回家;下次,哥哥再来抓他时,他早把衣服藏好了;哥哥在河里寻找他身影时,他早捏着鼻子躲到水下面

去了;等到回家时,在必经的路口被哥哥逮到时便乖乖顺顺地自己跑回家去领罚,免去被哥哥揪衣领的难堪。他爱玩水,下雨天,别人躲开街上的积水走,他穿着布鞋故意踩踏积水,踢起来玩,家人唯有下雨天给他穿雨靴,结果,他把雨靴脱了继续玩,秋天的季节那么冷,只有他不知冷为何物。他爱看大人之间的决斗,有时自己也和同龄人格斗一场,一把自己削好的竹匕首就像是英雄的宝刀傍身。爱凑热闹,法场处决犯人,他总要赶上看那 “精彩”一刀。就连是死人下葬,他也要看看和自家的风俗有什么不同。甚至,他还迷上了的刺激,把买菜钱拿去返本,被哥哥用鞭子打得伤痕累累也不怕。 这样的他,家人对他可谓失望透顶,体面的亲戚们更对他纷纷摇头。

其实,这是他探知外面精彩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且他迷恋于与大自然亲近的一切,也热衷于人们日常生活的一切人事活什。他不会去分辨它的好坏,也不去评估善恶,只知道自己内心的欢愉。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古语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本来生于天地之间,却因文明日繁而心萦于世务,身陷于尘,不得亲近自然,在钢筋水泥与桌椅之间,唯一使我们能亲近自然、了解自己的方法,即是阅读了。

若说文字是有灵魂的,那么由万千文字组成的__便是一篇灵魂史诗,我眼中的阅读,需要我们去体、会、悟。

对于阅读起始的年龄,在我看来,并不局限于识字之后,反之,人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阅读。那时的阅读,可以是广告牌上零星几个大字,抑或是商标上一串串英语字母。即使看不懂,也无伤大雅,因为那只是阅读的第一阶段——体验。阅读,并不需强求体会到作者想表达的每一层深意,阅读先是一种美的体验:体验语言华丽或朴素之美;体验结构错落或工整之美;体验选材新颖或平凡之美……这些体验都是直观而感性的,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

人类是如何进步的?答曰:由感性变为理性。阅读的进步也是如此,在体验之后就是领会。那位陶潜先生曾在《五柳先生传》中写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可见,早在遥远的晋代,领会就已占据了阅读目标中的一席之地。领会是更深一层的体验:领会作者意图;领会特殊含义;领会写作手法。领会的过程,更像是一个分析的过程:为什么春风又“绿”江南岸,而不是又到、又过?为什么东坡正值壮年却要在《江城子》中自称“老夫”?子厚笔下的驴与虎真的仅仅阐述了蠢驴活该被智虎吃的道理吗?凡此种种,都是需要我们在阅读中去领会的。

刚才讲了感性到理性的阅读阶段,颇有“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意味,而阅读的最高境界,类似“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的玄妙——即是“悟”。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气”从何而来?自然是悟来的。在阅读的天地中渐行渐远,就会发现语言、结构、立意等都不再重要。那些流传千万世的经典,看似平淡无奇,却屹立不倒,正是因为他们给予了我们充足的“悟”的空间:《夸父追日》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愚公移山》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的远见;《陈涉世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志向……在悟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了__字里行间的精气神,并将其吸收、消化。所以说,阅读的最高境界,也是其最根本,就是以文字的灵魂,塑造我们的灵魂。

然而在这个科技迅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的纸张阅读方式逐渐被各类电子读物取代,各类公共场合随处可见“低头族”阅读的身影:或是捧着电子书;或是翻着各类社交媒介中零碎的段子。科技已经带我们走向了“碎片化阅读”的时代,我个人并不喜欢这种阅读方式,这种阅读方式如同由各种布片组成的一件衣服,即使每片布都是高级的绫罗绸缎,也毫无美感而言。

话又说回来,“碎片化阅读”能很大程度拓宽我们的知识面,且耗时不多,故可以尝试,但始终不应被当作最主要的阅读方式。

体验、领会、悟得阅读之美,以文字的灵魂重新塑造我们的灵魂。“人本来生于天地之间,却因文明日繁而心萦于世务,身陷于尘。”由尘入,自尘出,阅读万卷书,行走天地间,这就是我眼中的阅读。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伴着歌声,我们进入了十七岁这个花样的年纪,也进入了人生至关重要的高中三年生涯。

刚迈入高中的大门,对于这一切未知的事物,我都充满好奇,渴望去探索,去追求……在我心中,有这样一个近乎梦幻的高中生活。

整洁如新的地板,四四方方的被子……一日之计在于晨,带着好心情走出公寓,迎来全新的一天。

来到食堂,看着那井然有序的队伍,心里盘算着早饭的食物。今天的课程,又岂会无聊?吃着热腾腾的餐点,和边上的小聊几句,何尝不是一种简单的幸福?

充实而又忙碌的学习生活就开始了。刚迈入教室,那浓郁的学习氛围就感染了全部同学,各自坐在座位上,大声朗读着课文,琅琅的读书声在整个教室里回荡。早读过后便是那一节节精彩的课时,和幽默风趣的老师们一起在知识的世界里摸索,去发现其

中的种种奥秘。或许其间师生会发生些许不愉快,但双方坦诚的态度让一切都化为释然。

忙碌的课程之间自然少不了愉快的课余生活。下课十分钟,就是我们放松的好机会:男生聚成一堆,聊着最近的新鲜事,畅谈心目中的球星;女生围成一团,说说周围的一些生活趣事,谈谈娱乐明星间的小八卦,让课上那根绷紧的弦暂时可以得以放松。

放学铃打响了,大家奔向食堂,在品味美味饭菜的同时,欣赏广播里优美婉转的歌曲。

茶余饭饱之后,挽着闺蜜的手,漫步在校园中,夕阳的余晖映照在身上,一阵微风吹过,拂过那娇小的脸庞,吹动额前的几根发丝……

悠闲过后,教室那成堆的作业等着它们的主人来完成。作业虽多,但心态阳光,那效率自然就高。无人监管的教室,虽满座,但却无人任意喧哗,大家都享受着这份专注学习的乐趣。 在夜自修下课铃响之后,抓紧整好书簿文具回寝室,匆忙洗漱,然后钻进那温暖的被窝,度过一个舒心的夜晚。 ……

这便是我心中的高中生活,梦幻之间又紧切现实,让人好不向往!

九月的号角早已吹响,高中生活也已经渐渐步入正轨,希望这一切能与我憧憬的相符,至少不要相差甚远。

高中的我作文 篇5

好友说我总爱写一些__追忆以前的生活,我们老师说了一句个性深沉的话:如果一个人老是在回忆过去,那肯定是对现实的不满。听完,我差点把喝的水喷出来。恩,太深奥拉,反正我也不觉得对现实有什么不满。

想起军训拉,说实话,从那回来,我只有唯一的一个感受,不是累,是我的脚指头就要废了,我的脚跟着我真可怜。我也觉得自我思想挺个性的,凡正常人有这样的吗汗…。

然后就是稀里糊涂的跟你成了朋友,我一向纳闷我挺淑女的一人,[恩,是挺淑女的曾把一人的棒棒糖吓掉拉,仅此而已]咋会和你成了朋友。我们就开始了新生活,上演现实平民般的野蛮女友,呵呵,没错,就是本人,长的挺欺骗大众的,看者绝对的好孩子,但是,偶尔,我也会非常温柔,可你居然觉得我不正常,汗,我果然不适合走淑女路线啊。我的名言就是以欺负你为乐…

最快乐的时光是我们做同桌时,上课不想听课了就吃东西,累了就趴桌子上睡,尽管在第一排,还是非常放肆,当然我们也有我们的理想,我们都想去南方有水的小城,共同的理想是浙江,

哦,以我的成绩那是遥远的一个梦,可还是执着,呵呵,我都有点不懂自我了,但是那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加油,努力。 记得最好玩的事就是,你个性喜欢在路上放声大笑,每次频频引来路人诧异的眼光,我就会特无辜的看着,意思是不是我啊,呵呵,然后回去我就会暴力的解决,但是你连改都不带改的,最后我只能无奈的看着你,然后每次走路离你远点,呵呵,我不认识你哦,可你个性可爱的冲我大声叫:亲爱的,恩,我败了,我汗死了,这下所有的人都明白我们认识拉,就这样我跟淑女挂不上边了,恩,救命啊…

但是我们也有个性和谐的时候,当你受欺负的时候,因为我当时没有陪在你身边保护你而难过的哭,你会因为友人欺负我咬牙切齿,恩,我们就是这么一群爱护彼此,不想对方受一点伤害的傻孩子,就像《梦里花落知多少》中的林岚,闻婧那么怜惜对方,呵呵…。

偶尔我们也有我们的小伤感,但是我们总是把它溺死在食物中,信仰吃不是万能的,没有吃是万万不能的 呵呵,好个性啊…。汗。

我们还说每天抱一次,我想这样我们在分别之后又会有许多完美的回忆了吧,以前的朋友都没有这样,所以心中有小小的遗

憾,但是我会好好的珍惜此刻的生活,遗忘让大家坚强,忘记悲伤,相信快乐,珍惜此刻。

不知不觉,我在高中就有了这么多完美的回忆了啊…恩,不管有多累,我都会坚强的走下去,就像林岚说路的尽头有顾小北等我,我说我明白路的尽头,有你们在等我,那让我勇敢,不再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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