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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无偿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来源:微智科技网
麻精一、目的

药品无偿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规范医疗机构麻精药品无偿回收管理,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麻精药品安全、合理的使用。

二、适用范围

医疗机构麻精药品无偿回收及销毁相关部门。 三、职责

1.调剂部门专管药师:回收患者交回的麻精药品,定期上交药库。

2.药库麻精药品专管药师:汇总调剂部门上交的麻精药品,定期填写销毁申请。 3.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核销毁申请。

4.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销毁申请、监督销毁过程。 四、流程图 五、细则

1.办理无偿回收麻精药品手续

调剂部门应当无偿回收患者不再使用的麻精药品,回收的药品退回药库,严禁再次销售使用。 1.1长期用药患者办理除痛病历注销手续时,如有未使用的麻精药品,应当将药品无偿交回调剂室,调剂部门为其出具无偿退回凭据(见附件12-1),凭据 一式两份,一份交予患者(注销除痛病历用),一份调剂部门留存。

1.2专管药师和部门负责人双人清点回收的麻精药品,填写“麻精药品回收登记表”(见附件12-2),双人签字。

2.保管、汇总、上交药库

2.1 根据“麻精药品回收登记表”,调剂室专管药师定期(周期不超过一个季度)进行汇总,填写“麻精药品回收汇总登记表”(见附件12-3),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连同药品一同交到药库。与药库专管药师核对药品数量、剂型、规格、批号,双方签字确认。

2.2存放与标识

回收的麻精药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正常销售药品混放,并做警示标识。 3.保管无偿回收留档记录

专管药师应当妥善保管无偿回收留档记录,备查。 4.提交销毁申请

库管药师应定期清点回收的麻精药品,存量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应尽快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申请表(见附件12-4),回收药品保存年限不得超过1年。

5.上报

销毁申请表经药学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章)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一份医疗机构留档。

6.销毁

根据申请表预约的销毁日期,在医疗机构保卫部门人员和属地卫生部门行政人员监督下,药库专管药师两人进行当场销毁,销毁方式可采用注射剂砸碎、贴剂剪碎、口服制剂逐粒取出后可砸碎、浸泡毁形。填写销毁登记表(见附件12-5),记录销毁过程并双人签字。

7.存档并保管销毁记录

专管药师应当将销毁记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一份上交卫生行政部门,一份医疗机构存档备查。 附件:12-1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回收凭据

12-2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表

12-3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专用账册(药库专用) 12-4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申请表 12-5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登记表

附件12-1 凭据号: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回收凭据

(医疗机构留存)

医疗机构名称:

今收到 无偿交回的品,明细见下:

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 数量 批号 备注 交药人签字(章): 收药人签字(章):1. 2. 麻药收讫章: 日期: 年 月 日

凭据号: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回收凭据

(患者留存)

医疗机构名称:

今收到 无偿交回的品,明细见下:

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 数量 批号 备注 交药人签字(章): 收药人签字(章):1. 2. 麻药收讫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2 编号: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表

回收部门: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支/贴/片 回收日期 凭据号 患者姓名 批号 回收数量 回收人 复核人 数量汇总 注:回收部门根据收据底联填写汇总登记表附件12-3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专用账册

(药库专用)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支/贴/片 回收登日期 记表编号 部门 回收数量 结存数 上交人 接收人 附件12-4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加盖公章) 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 剂型 规格 数量(片/支/贴) 申请原因: 经办人签字: 药学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回 执 今收到 医院递交的麻精药品销毁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于____日

内派专人到场监督销毁。

签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2-5

天津市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登记表

(一式两份)

医疗机构名年 月 日 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 剂型 规格 数量(片/支/贴) 销毁原因:

销毁方式: 片剂——浸泡 针剂——砸毁 贴剂——剪碎

销毁人: 1. 2. 药学部门负责人: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人签字: 销毁日期:

保卫部门监督人签字:

医疗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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