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苏常州市招聘公告

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苏常州市招聘公告

来源:微智科技网


http://v.huatu.com

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苏常州市招聘公告

2014年江苏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http://v.huatu.com/news/20140412/106023.html

行测、申论在线做题、搜题“神器”---砖题库:http://tiku.huatu.com/ 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至199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符合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

3、部分特殊岗位的户籍或生源要求详见《常州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考试和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办法。

http://v.huatu.com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管理岗位: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上午9:00-10︰30《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面试和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加试。 1、人选确定

(1)市组织、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综合素质测评人选(其中:常州市运输管理处“04运政执法岗”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评人选)。

(2)在综合素质测评前对综合素质测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由市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综合素质测评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http://v.huatu.com

(4)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方式

(1)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平公正、严密程序、合理安排”的原则,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招聘单位制定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方案,做好考务工作。

(3)综合素质测评的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部分招聘岗位因专业性、技能操作性强,可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或技能操作加试。加试方式、主要范围和主要内容按照“以用为本”,“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专业加试总分的50%,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专业加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全程监督。若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的,由市组织、门统一选派考场监督人员。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无专业加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当场组织加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