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十一五”期间,我省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了大批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和基本草场等农业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全省脱贫致富的步伐,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省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山西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关键时期。制订和实施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对指导新时期全省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工作,提高以工代赈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贫困农民增收、生计改善和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在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以工代赈建设成就和经验基础上,现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
的燕山-太行山和吕梁山两个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的21个县,兼顾连片特困地区之外的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建设成就。
在、省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以工代赈建设着眼贫困地区的长远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开展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了“五个全覆盖”工程建设进程,增强了贫困农民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列入规划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566元提高到2575元,年均增长10.4%,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五”期间,以工代赈建设总投资161156万元,完成规划目标的91.35%。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6740万元(包括下拨各县项目管理费1167万元),占总投资的66.23%,完成规划目标的81.96%;省配套22694万元,占总投资的14.08%;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31722万元,占总投资的19.68%。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基本农田19.84万亩,有效缓解了项目区人地矛盾。五年投资30968.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2390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72.30%。
农田水利项目。发展和改善水浇地38.06万亩,促进了项目区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五年投资357.3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6091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72.95%。
乡村道路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乡村道路1770.2公里,桥涵
1707延米,解决了916个村、77.35万人行路难问题。五年投资35793.9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5619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43.%。
人畜饮水项目。解决了4.34万人、0.72万头大牲畜饮水安全问题,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生存条件。五年投资706.19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08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57.77%。
小流域治理项目。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908.75平方公里,使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提高了1.8个百分点,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五年投资44310.5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2492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73.33%。
草场建设项目。发展人工草场34.49万亩,扶持贫困农民养鸡100万只,养畜4.9万头,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五年投资3709.77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693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72.59%。
林业示范项目。营造经济林1.71万亩,为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林挂果期的到来,农民收入也会不断增长。五年投资1504.33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66.47%。
片区综合开发。新增和改造基本农田1.23万亩,新增和改善水浇地0.44万亩,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66.8平方公里,新建乡村道路27公里,有效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五
年投资723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880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67.49%。
(二)主要经验。
1.、省高度重视,省级配套力度逐年加大。 2006年,省级以工代赈建设配套资金125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占国家投资的6.45%。2007年,省在原专项配套1250万元的基础上,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为以工代赈建设增加配套资金2550万元,达到3800万元;2010年增加到4624万元。“十一五”后四年,省级配套资金共计安排144万元,占到国家以工代赈投资总额的19.56%。省级配套比例之高,居全国领先地位。
2.加大片区开发力度,实现区域整体推进。
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集中规模、突出重点、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了片区综合开发治理项目,总投资7231万元,占以工代赈总投资的4.5%。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对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夯实。 坚持“规划先行、严格筛选、夯实前期、严格审核”的选项原则,组织全省9市35个县发改部门,编制市、县以工代赈 “十一五”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和计划执行库,重视项目前期勘察,
规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组织评审论证,确保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后续产业得到发展。
在保证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发挥工程效益的同时,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在草场建设、农田水利和小流域治理三类工程的安排上,探索性地开展了三种引导贫困农民发展后续产业的模式,通过引导农民发展以食草家畜为主的畜牧业、以日光节能温室为主的高效设施农业和节水灌溉林果业、以干果为主的经济林,促进了农民增收。
5.建设以工代赈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开发了山西省以工代赈地理信息管理系统,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统一在一个地理信息平台上,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了从规划、实施到检查验收的全过程可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以工代赈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6.创新项目后期管理,各项工程运行正常。
对项目的后期运行方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保证了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运行。有的县与项目单位签订了后期运行管理责任书,保证了后期运行责任落实;有的县把建成的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全部纳入交通养护范围,保证了道路的正常养护和使用期限;有的县集中资金、连片大规模建设了沟坝地,并及时把基本农田分配到户,保证了项目的使用维护,提高了贫困户收入。
7.认真落实劳务报酬,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积极落实以工代赈劳务,将劳务报酬全面落实到位。尽量筛选贫困农民参与投工多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劳务报酬发放管理,积极推行公开发放方式,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促进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保持在10%以上。
(三)有利条件。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跨越发展为目标,实现经济翻番、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特别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实施,为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提供资金保障和导向,使扶贫开发措施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联动性进一步增强,机制更加完善。同时,在推进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实践中,按照国家帮扶,结合山西实际,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制订并出台了一系列项目计划、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积累了成功经验,培养、锻炼、造就了较为成熟的管理队伍,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供了人才和管理支撑。
(四)不利因素。 1.减贫任务依然艰巨。
山西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于2010年8月将扶贫标准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1550元,按照这一标准测算,全省农村
贫困人口有276万人。2011年11月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将扶贫标准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2300元,按照新标准测算,2011年底全省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52万人。作为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我省有21个县列入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两大国家连片特困区。燕山-太行山片区包括阳高、天镇、广灵、灵丘、浑源、大同、五台、繁峙8个县,国土面积1.6万平方公里,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94元,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测算,2011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还有61.61万人。吕梁山片区包括神池、五寨、岢岚、静乐、岚县、兴县、临县、石楼、永和、隰县、汾西、大宁、吉县13个县,国土面积2.26万平方公里,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00元, 2011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还有117.41万人。山西作为一个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欠发达省份,贫困农民返贫现象严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制约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增收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传统因素和新增致贫因素交织在一起,扶贫开发依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2.经济增长包容性依然较弱。
贫困地区与全省农民收入差距扩大。2005年列入规划的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之比为1:1.78,2010年扩大为1:1.84。高平均数下掩盖着不均,相对贫困现象日益凸显,三大片区的扶贫难度将不断加大,扶贫任务更加艰巨。
18000 1600014000 1200010000 80006000 40002000 04544190620005391195620016234山西省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元)13119115657903141002815813997700521502002229920032590200421318136607942444736 2005200620072008200920103.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认识方面,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扶贫形势的发展还缺乏正确认识,思路不够清晰。投入方面,总投入仍然不足,贫困地区财政困难,市县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队伍建设方面,扶贫队伍现状与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许多地方存在机构不稳、人手不足、经费紧张、办公条件较差等问题。劳务报酬方面,仍有一些地方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影响劳务报酬兑现和群众投工的积极性。工程建设方面,部分县存在重申报、轻管理,出现了一些项目进度慢、工期长、质量不高等问题。建设标准方面,项目建设标准普遍较低,受市场价格上涨影响,有的批复项目难以按标准要求完成。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促进贫
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更加注重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以促进贫困地区资源、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太行山和吕梁山连片特困县为主战场,更加注重加大投入力度和创新组织管理方式;以“集中、综合、连续、实效”为主线,更加注重突出片区开发、跨区域综合治理;以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更加注重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以整合各项支农和社会资金为前提,更加注重提高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规模效应。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完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和项目建设管理,强化措施,全面发挥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为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从各地实际出发,找准地域特点和发展潜力,分类指导,合理布局,确定项目重点区域和重点建设领域,把连片特困县作为投资重点,并向老区乡村倾斜。
——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立足脱贫,着眼发展,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
——连片开发,整体推进。打破行政区界,将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地理位臵相邻,地形地貌、气候特征相似的区域确定为重点开发片区,实施连片开发,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立足脱贫,讲求实效。立足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建设与赈济相结合,各级要将以工代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以工代赈项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引入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机制,对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征询专家和公众意见,发挥好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自力更生,共同致富。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强化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列入规划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翻番,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2个百分点,力争基本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的县,基本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村,一半以上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继续改善,促进贫困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具体目标。以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五年
时间完成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近1000个,发展基本农田22.94万亩,其中新增基本农田12.86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08万亩;发展水浇地面积28.39万亩,其中新增水浇地22.14万亩,改善水浇地6.25万亩;治理小流域面积1024平方公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467平方公里;新建和改扩建乡村道路1098公里,桥涵985延米;发展和改良人工草场20.49万亩;实施人畜饮水工程106处,解决113个村6.32万人、1.14万头大牲畜饮水安全问题;发展经济林12.93万亩;修建区间道路286公里。
三、区域布局和建设任务
根据国家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的要求,我省要将燕山-太行山片区和吕梁山片区作为“十二五”时期以工代赈建设的攻坚区。按照地理位臵相邻、地形地貌与气候特征相似、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结合以工代赈工程实施的特点,规划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划分为三大片区:晋北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太行山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片区,沿黄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继续实施广灵县万亩节水灌溉工程、静乐县扶头会河流域和浑源县浑河流域的片区开发、汾西县的坝系工程、临县沿黄公路建设、保德县的坝路一体化工程等“十一五”期间尚未完工的重大续建项目。同时,重点开工建设和顺县松溪河流域、天镇县新平堡镇、岚县上明乡、吉县
柏山乡西头村等片区大型综合开发项目。
(一)分片区建设布局。
1.晋北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 该片区位于雁门关东北部,邻近北京、天津,属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是京、津的“菜篮子”生产基地。包括大同市的天镇、阳高、广灵、浑源、灵丘、大同县,朔州市的右玉县,忻州市的五台、繁峙、代县,共3市10县。总人口237.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3.29万人。贫困人口72.91万人,占该区农业人口的37.7%,占规划县贫困人口的27.5%。片区内以山地丘陵为主,气候寒冷干燥,土壤贫瘠,沙漠化严重,但土地资源和地下水资源较丰富,开发潜力大。
2.太行山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片区。 该片区地处太行山南麓,属优质杂粮和干果经济区,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包括晋中市的和顺、左权县,长治市的武乡、平顺、壶关县,共2市5县。总人口95.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2.04万人。贫困人口38.78万人,占该区农业人口的47.3%,占规划县贫困人口的14.6%。片区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但降雨量较充沛,地下水资源较丰富。
3.沿黄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
该片区地处黄河沿岸,是全省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生态环境最为恶劣的区域,属雁门关生态畜牧经
济区、西山优质杂粮和干果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三个经济区。包括忻州市的河曲、保德、偏关、神池、五寨、岢岚、宁武、静乐县,吕梁市的兴县、临县、岚县、方山、石楼、中阳县,太原市的娄烦县,临汾市的隰县、汾西、永和、大宁、吉县,运城市的平陆县,共5市21县。总人口336.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0.46万人。贫困人口153.22万人,占该区农业人口的54.6%,占规划县贫困人口的57.8%。片区内山高坡陡,梁峁起伏,沟壑纵横,干旱少雨,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沿黄区适宜发展红枣、核桃等经济林,荒滩资源较丰富,可治理利用的沟道较多。
(二)分领域建设布局。
在与交通、农业、水务、林业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的基础上,重点安排以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项目为主的建设项目。
基本农田建设:在耕地数量严重不足的贫困山区和河道两岸较为宽阔的荒滩地带,以建设河滩地、沟坝地和改造中低产田为主,布局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农田水利建设:在滹沱河、黄河、浊漳河、清漳河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平川地带,以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增加有效节水灌溉面积为主,布局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小流域综合治理:在吕梁山和太行山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
以实施山、水、田、林、路、渠综合治理建设为主,布局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乡村道路建设:结合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在不通路的自然村与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以及生产区,以实施乡村道路和小型桥涵为主,布局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草场建设:结合退牧还草、封山禁牧,在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和传统牛羊养殖区,以加强贫困地区草场建设和发展舍饲圈养为主,布局草场建设项目。
人畜饮水工程:在人畜饮水困难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地区,特别是晋北区域,建设以村级供水工程为主的高标准工程,布局人畜饮水建设项目。
林业示范项目:在经济林发展对当地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地区,以林地基础设施工程为主,布局林业示范建设项目。
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在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连片区域,以山、水、田、林、路和梁、峁、沟、坡、垣全方位综合治理为主,布局片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三)建设任务。
1.晋北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 以凿井取水、铺设输水管道、修建蓄水池等旱作节水农业设施为主,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修建护地坝、荒滩改造、盐碱地改良、客土改良为主,建设基本农田;以移民新村道路、四
级砂砾路修建为主,建设乡村道路;发展以紫花苜蓿为主的人工草场;以打井、修建水塔、铺设输水管道为主,建设高标准人畜安全饮水工程;以修筑谷坊、营造以油松为主的生态防护林、发展以仁用杏、核桃为主的经济林,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发展基本农田5.14万亩,其中新增基本农田2.38万亩,改善基本农田2.76万亩;保护基本农田1.31万亩。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水浇地14.20万亩,其中新建水浇地10.08万亩,改善水浇地4.12万亩。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小流域治理面积199平方公里,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418平方公里。
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新建乡村道路353公里,惠及111个自然村、10.5万人。
草场建设工程:发展和改良草场5.18万亩,新增载畜量10.36万只羊单位。
人畜饮水工程:实施人畜饮水工程67处,解决72个村、54800人、头大牲畜饮水安困难问题。
林业示范工程:发展经济林0.74万亩。
片区开发工程:发展基本农田0.86万亩,其中新建基本农田0.47万亩,改造基本农田0.39万亩;发展水浇地1.33万亩,其中新增水浇地0.92万亩,改善水浇地0.41万亩;治理小流域面
积17平方公里,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6平方公里;发展经济林0.6万亩;发展人工草场0.15万亩,新增载畜量0.3万只羊单位;修建区间道路23公里;实施人畜饮水工程5处,解决6个村1786人、0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2.太行山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片区。 修筑顺水坝、石谷坊、淤地坝、生产路,营造以油松、侧柏、刺槐为主的生态防护林,发展以核桃、仁用杏为主的经济林,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凿井取水、修建高位蓄水池、完善渠系配套工程等旱作节水农业设施为主,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修筑护地坝、平田整地、客土改良为主,建设基本农田;以修建自然村与行政村、自然村与自然村、跨区域的断头路、旅游路为主,建设乡村道路。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发展基本农田2.85万亩,其中新增基本农田1.48万亩,改善基本农田1.37万亩;保护基本农田0.38万亩。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水浇地3.87万亩,其中新增水浇地3.29万亩,改善水浇地0.58万亩。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小流域治理面积143平方公里;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418平方公里。
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新建和扩建乡村道路230公里,惠及225个村、7.36万人。
片区开发工程:发展基本农田0.74万亩,其中新建基本农田0.42万亩,改造基本农田0.32万亩;发展水浇地0.88万亩,其中新增水浇地0.74万亩,改善水浇地0.14万亩;治理小流域面积32平方公里,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69平方公里;发展经济林1.51万亩;发展人工草场0.24万亩,新增载畜量0.47万只羊单位;修建区间道路58公里;实施人畜饮水工程12处,解决13个村3444人、497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3.沿黄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
修筑淤地坝、生产坝、谷坊、生产路,营造以油松、刺槐、侧柏、柠条为主的生态防护林,发展以红枣、核桃为主的经济林,发展以紫花苜蓿为主的人工草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修建护地坝、拉土垫地及中低产田改造为主,建设基本农田;以打深井、大口井、截潜流、修建高位蓄水池、铺设输水管道等旱作节水农业设施为主,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山岭重丘区四级砂砾路、桥涵修建为主,建设乡村道路;以打井、修建水塔、铺设输水管道为主,建设人畜饮水工程。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发展基本农田9.39万亩,其中新增基本农田5.45万亩,改善基本农田3.94万亩;保护基本农田2.08万亩。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水浇地4.78万亩,其中新增水浇地4.07万亩,改善水浇地0.71万亩。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小流域治理面积434平方公里,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166平方公里。
乡村道路建设工程:新建和扩建乡村道路515公里,桥涵13座985延米,惠及338个村、12.58万人。
草场建设工程:发展和改良草场12.48万亩,新增载畜量24.96万只羊单位。
人畜饮水工程:实施人畜饮水工程14处,解决14个村、2286人、737头大牲畜的饮水安困难问题。
林业示范工程:发展经济林1.79万亩。
片区开发工程:发展基本农田3.96万亩,其中新建基本农田2.66万亩,改造基本农田1.30万亩;发展水浇地3.33万亩,其中新增水浇地3.04万亩,改善水浇地0.29万亩;治理小流域面积199平方公里,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370平方公里;发展经济林5.29万亩;发展人工草场2.44万亩,新增载畜量4万只羊单位;修建区间道路205公里;实施人畜饮水工程8处,解决8个村839人、353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四、投资和劳务报酬测算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标准。
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结合片区地理环境和各地以工代赈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三大片区的补助水平分别为:晋北小型
农田水利、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略低于省以工代赈补助平均水平;太行山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片区,按照省以工代赈补助平均水平;沿黄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略高于省以工代赈补助平均水平。对各类工程的平均补助标准为:
小型农田水利: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输水、蓄水、田面工程等。补助标准:新增灌溉面积每亩1300~2000元,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每亩1000~1250元。
基本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顺水坝(含护地坝)、淤地坝、运土、平基、垫土等。补助标准:新增基本农田每亩1500~2500元,改造中低产田每亩1000~1500元。
乡村道路: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护岸、护坡、排水沟、小桥、涵洞等。新建6.5米宽路基、6米宽路面的四级路。补助标准:每公里15~35万元。
小流域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淤地坝、石谷坊、土谷坊、区间道路、经济林、防护林、间作草等。补助标准:按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计算,每平方公里20~35万元。
草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整理、种草、青贮窖、封育围栏等。新建高标准人工草场,按新增面积计算,补助标准为每亩100~150元;改良草场,按改良面积计算,补助标准为每亩80~120元。
人畜饮水:主要建设内容为打井、修建水塔、铺设管道等,根据具体建设内容,酌情确定补助资金。
2.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建设规模,测算总投资规模为21098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56986万元,占总投资的74.41%。其中: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36961万元,占总投资的17.52%,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7747万元;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37943万元,占总投资的17.98%,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8819万元;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20391万元,占总投资的9.66%,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4532万元;小流域治理项目投资估算为60610万元,占总投资的28.73%,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5660万元;草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2573万元,占总投资的1.22%,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997万元;林业示范项目投资估算为1653万元,占总投资的0.78%,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257万元;人畜饮水项目投资估算为3314万元,占总投资的1.57%,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496万元;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估算为4753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3%,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4478万元。
分年度投资规模:2011年安排投资4177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1088万元;2012年安排投资4201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12万元;2013年安排投资42331
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1497万元;2014年安排投资4270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1778万元;2015年安排投资42143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1359万元。
分片区投资规模:晋北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工程投资62220万元,占总投资的29.49%,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6661万元(其中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9151万元)。太行山小流域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片区。工程投资39263万元,占总投资的18.61%,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9068万元(其中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59万元)。沿黄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重点建设片区。工程投资109497万元,占总投资的51.90%,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1257万元(其中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15859万元)。
(二)劳务报酬测算。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农民工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5%。“十二五”期间平均按每工日35元计算,测算农民总投工为875.97万个工日,总劳务报酬为30659万元,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19.53%。
五、预期效益 (一)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将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贫困地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投工渠道拓宽,就业岗位增加,有效加
快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十二五”期间,将建成乡村道路1098公里、桥涵985延米,惠及738个村30.44万人,提高项目区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运输能力,扩大贫困地区与外界的交流,使居民的观念有所更新、综合素质有所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有所增强。人畜饮水工程的建成,将解决113个村6.32万人、1.14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五年期间,随着这些项目的实施,贫困地区农民可投工875.97万个工日,折合近3万个全职就业岗位,可有效缓解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
(二)经济效益。
通过支付劳务报酬等直接方式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间接方式可以极大地带动贫困人口收入的增长。“十二五”期间,项目的实施可带动项目区贫困农民增收17亿元,其中直接收益3亿元,间接收益14亿元。
(三)生态效益。
工程将发挥显著的生态效益,可治理小流域面积1024平方公里,新增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467平方公里,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可提高2.2个百分点。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覆盖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有所改善,自然灾害发生率和造成的损失明显降低。
六、保障措施
以工代赈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将贯穿于小康社会
建设的进程中。为推进规划顺利实施,须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各级各负其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扶贫、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二是要加大支持、资金投入和工作帮扶力度,地方各级要积极筹措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将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列入当年地方财政预算,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认真落实各项。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以工代赈。一是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并不断充实完善省级以工代赈项目库。县发改局在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的基础上,认真筛选,合理排序,优先考虑战争年代做出突出贡献、至今仍处于贫困状态的老区项目,经市审核同意后上报省。进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规划项目中选择确定。二是要履行年度项目计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建议计划编报审批程
序。按照《山西省固定资产审批流程图》的要求,严格项目投资审批程序。要发挥《山西省以工代赈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提高项目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可研报告须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专家评审论证,经省审查批复后,方可列入年度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国家批准建议计划的文件下达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经批准的项目不可随意调整。每年都要组织各级以工代赈办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深入项目现场,观摩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三是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地方按不低于国家投资30%比例配套的规定,力争各级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不低于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5%的比例发放贫困农民劳务报酬的规定,劳务报酬发放要严格管理,公开公正,及时足额。进一步明确用地、节能、环保、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
(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相应的引导机制。一是要大力争取其他涉农资金配套投入,积极争取外国和非组织、金融机构的援助资金、优惠贷款用于扶贫事业。各级发改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积极加强与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统筹管理、捆绑使用相关支农投资,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和叠加效应。二是要组织动员项目区农民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共同致力于当地扶贫开发。筹资和投劳的群众可优先得到项目完成后的使用权和承包权,并享受优惠。
(四)创新机制。
抓住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机遇,继续深化贫困地区扶贫改革。一是要通过深化受益群体和承包制改革,为以工代赈创新机制提供保障。项目完工后,在确定受益群体的范围时,要突出贫困农民的利益,确保扶贫对象优先受益。新增加的基本农田、水浇地、沟坝地、草地、新治理的小流域,都要采取按户按人承包或大户承包的方式,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二是要结合农村“四议两公开”制度,从机制上创新管理办法,实施阳光作业。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和公告、公示制度,使社会各界和项目区群众对以工代赈建设和工程投资、建设标准、补助金额、建设任务都有明确了解。三是要创新干部考核机制。把以工代赈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年度贫困人口脱贫数量、贫困农民人均收入为考核重点。
(五)严格项目建设责任。
认真贯彻《关于投资管理改革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承包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验收制
“四制”管理办法,把好项目筛选申报关、工程设计关、资金管理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推进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一是县发改局要与项目实施单位的乡(镇)长、村委会主任签订项目责任书,把项目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法人代表,实行项目终身负责制。要与主管工程的技术人员签订技术质量责任书,明确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负责制。二是省、市以工代赈办要根据需要,选聘监理队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监理检查。要推广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保证施工质量的“三控一保”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工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三是项目竣工后,在县自行验收的基础上,省、市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最后把关验收。要把项目村民监督小组和受益人的意见作为项目验收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
(六)规范资金管理与使用。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实行建设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进度支付。一是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度,分批拨付,规范报账。资金拨付程序要按照项目承包人上报工程进度表→项目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核实签字→乡镇长(村委主任)审核签字→县发改或以工代赈办主任审核签字→县财政局拨付资金的流程进行。工程验收后,要编制竣工验收决算报告,按程序履行手续,财政一次性全部拨付。二是推行民主理财,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项目资金审核小组,严格资金审
核。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以工代赈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省、市稽察特派办和审计局要根据需要,随时深入项目所在地进行稽察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投资效益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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