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来源:微智科技网
 -

曲疾控字[2015]19号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完成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指标各项任务,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及各种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体检人员由市疾控中心组织,体检地点在学校校区内,体检场所由学校提供。

(三)学生健康体检时间由市教体局和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

- 1 -

-

二、体检项目及所需人员 1.内科常规检查 2.眼科检查 3.视力检查

4.色觉(中学入学新生) 5.口腔科检查 6.外科检查 7.耳鼻咽喉科检查 8.形体指标检查

9.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脉搏) 10.实验室检查:

结核菌素试验(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做项目) 11、计算机 必要时检查项目

1.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寄宿制学生)。

2.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计数。 3.血型(小学入学新生)。 三、体检人员要求

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1.体检岗位设置合理,管理职责明确。

- 2 -

-

2.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

3.具有与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和学生常见病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

4.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检查的项目相符合。

四、时间安排

3月中旬与市教体局协商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宜。3月下旬至5月份进行乡镇一中一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其他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仍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 9月至11月进行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根据市教体局提供的数据制定具体时间表。

五、健康检查结果处理

使用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将体检数据进行个体和群体的统计、分析、评价,并出具体检报告,提出健康指导意见。个体报告单于健康检查后两周内反馈给学生;学校综合体检报告单应于检查后一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各学校综合体检报告单于检查后两个月内反馈给教育行政部门。

六、经费来源及收费标准

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级各类学校必检项目,城市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5元(含结核菌素试验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元;农村(含县镇)

- 3 -

-

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3元(含结核菌素试验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8元。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增加检查谷丙转氨酶(4元)、胆红素(4元)。

高中阶段学生健康体检体检费在学生学费中支出。 必要时检查项目按项目情况另行收费,由学生个人交纳。 附:1、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小组 2、全市中小学健康体检工作须知 3、乡镇中小学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4、山东省EXCEL信息导入模板标准版及说明。

2015年3月9日

- 4 -

-

附件1: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小组

组 长:颜副组长:侯爱平成 员:孔祥杰- 5 -

军孙博艳殷建明孔凡苓

-

附件2:

全市各中小学健康体检工作须知

1、 由各学校负责提供学生电子学籍(模版见附件4),。 2、 各学校需准备两间教室及充足的桌椅供学生体检使用,须保

证室内有不间隔电源。

3、 各学校体检程序原则上按低年级到高年级进行。 4、 查体前学生正常饮食,早晨不需空腹。 5、 具体体检时间见附件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各学校安排一名联系人,以便开展体检工作。 7、 市疾控中心查体科电话:

联系人:孙博艳

具体事项请与市疾控中心查体科联系。

- 6 -

-

附件3:

乡镇中小学健康体检时间安排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乡镇 小雪 息陬 尼山 防山 书院 时庄 陵城 王庄 吴村 姚村 时 间 3月16日-3月20日 3月23日-3月26日 3月27日-4月03日 4月07日-4月13日 4月14日-4月19日 4月20日-4月24日 4月27日-4月30日 5月04日-5月08日 5月11日-5月14日 5月15日-5月20日 5月21日-5月26日 11 石门山 如有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 7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