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进程序
仓库保管员接到供货方提供的销货清单或送货通知单(一式二联)后,应逐
笔核对。核对无误签字后,把供货方单据转交营业柜台作为到货通知,同时仓库保管员根据单据所列商品登帐。
若供货方没有送货通知单,商场主管须开“商场商品代销清单”,一式二联,由供货方
和商场主管同时签字,一联留存,一联财务联作为到货通知。
营业柜收到仓库保管员送来的或送货通知单或代销单后,即做“商场零售柜台领货
单”,由商场主管签字后随同凭证递交财务复核。 财务收到各种凭证、报表进行核对后再转交营业柜。
营业柜收到复核过的“商场零售柜台领货单”后,须把领货单上的商品记入内仓存货帐;
同时将出样的数量登记在“商场柜台扎帐记录簿”上。 将新进商品编上货号。
商品出样,并打上货号、价格,做好价格牌。 除业务人员外,任何柜台人员不得擅自向供货方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