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及管理交底制度
第一节 编制目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施工合规性,满足设计和合同的施工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组织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遵余高速公路TJ-VIII标建设期间施工技术交底。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第四条 项目实施全工序作业(工序或分工序作业)过程活动应进行技术交底。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文件和企业标准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第六条 根据工程特点及进度计划及时编制,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注重强调易发生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部位,并提出防治措施。
第七条 技术交底是质量事前控制的重要保证,应在施工前进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组织施工。
第 当设计图纸、施工条件等变更时,应由原交底人对交底进行修改或补充,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重新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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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职责分工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接受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交底、公司技术管理交底,负责编制各专业及各工序施工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交底书、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交底,交底到施工班组,并贯彻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第十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单位施工技术交底书,并主持工程总体交底以及重大、关键和技术复杂的施工项目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副总监)负责审批安全专项技术交底,参与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措施审核;项目总工负责审批用电、非标设备加工及使用、机电设备使用及维护专项技术交底,参与施工技术交底设备使用交底的审核。
第十二条 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系统技术交底的编制或审核。 第十三条 工程部负责编制专业和工序作业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专业工程师负责分专业(工序)技术交底。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生产的管理人员负责技术交底的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 项目技术交底责任部门负责建立和更新交底管理台账。
第五节 编制内容
第十六条 项目总工程师对管理人员、各部室主管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图纸、实施性施组、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现场调查情况、施工场地布局、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的施工方法;工程重难点、主要危险源;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及劳动力安排;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第十七条 项目副总工程师或工程对专业工程师进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总体施工组织安排、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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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具体措施及标准;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设备加工图和拼装图、模板制作设计图、钢筋配筋图、基坑开挖图、工程结构尺寸大样图、隧道支护设计图);爆破设计;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成品保护方法及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特殊季节施工措施(补充交底)等。
第十 专业工程师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施工部位或段落、相关技术参数、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施工工艺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
第十九条 桥、隧、涵等结构物的测量放样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测量主管负责;交底资料经工程复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测量组在技术交底后进行施工放样。
第二十条 施工技术交底应对设计、标准图等进行分解和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质量通病措施。
第二十一条 技术交底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注重实效。
第二十二条 针对特殊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关键技术施工技术交底前应进行工艺设计,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艺设计包括操作流程和作业大样图,编制流程步骤适合性操作内容,明确作业内容和标准,对达标、施工工艺是否与施工总体方法或本单位施工水平相适应进行设计。
2.工艺设计前应由技术负责人召集专业工程师、技师及有经验的技术工人进行工艺论证,必要时邀请专家参加。
第二十三条 技术交底过程中,应结合项目特点针对特殊工程项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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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工序、关键技术编制作业指导书。
第六节 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在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主动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应了解的内容一般包括:
1.设计意图和设计特点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2.工程难点和设计采用四新技术的情况以及相关要求; 3.对施工条件和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在公司管理交底后30日内,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管理交底、已批复的项目管理策划书或施工组织总设计、工程设计文件及交底、施工合同或投标文件、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对项目部领导、项目职能部门、主要施工负责人及作业队有关人员进行项目总体交底。
第二十六条 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级进行。执行三级交底制度,项目总工程师对管理人员、各部室主管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项目副总工程师或工程对专业工程师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发;专业工程师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工序技术交底,由项目副总工程师或工程审核签发。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
第二十七条 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第二十 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培训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操作交底(工序或分专业交底),每道工序开工前,由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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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术人员详细熟悉施工图纸、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及上级交底相关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并对所有参与工序管理及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技术交底应填写清楚,要绘制简图并标注各部尺寸,内容应符合《技术交底书》要求。
1、各级交底要实行工前交底、工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施工方法、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防范措施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2、专业工程师对班组长必须按单工序进行书面交底,设计变更后应重新交底。路基按填挖高度、填料、边坡防护形式的不同分段交底,特殊地段(填挖交界等)、软基处理地段应单独交底;桥梁按单个桥从桩基、墩柱、盖梁、梁板预制或现浇、梁板架设等单工序分开交底;隧道不同围岩级别分里程段,按开挖、喷射砼、钢架安装、钢架(钢筋网、小导管)加工、管棚及小导管、仰拱及填充(含开挖、初支、仰拱、防排水及填充)、防排水、拱墙衬砌等单工序分开交底。
第三十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必须会同技术人员向作业队进行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与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并对交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十一条 技术交底需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对复核无误的交底,复核人需签字确认,严禁代签。
第三十二条 项目生产责任人应随时对交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对技术交底执行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抽查。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应做好技术交底资料归档。项目竣工时按单位工程单独组卷,纳入竣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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