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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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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增强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撑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基本要求,以集群、创新、智慧、绿色发展为方向,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工程,着力提升集群集聚、承接转移、节约集约水平,着力增强创新发展、基础配套、要素保障和服务管理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区持续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

(二)发展目标。集群竞争优势更加凸显,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支撑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1.总量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00亿元,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达到800亿元,增长17%。

2.集聚发展。主营业务收入超6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聚区1个,超3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聚区1个,超2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聚区2个,超1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聚区1个。

3.晋级争先。X市产业集聚区力争晋升四星级,X县、X县、X县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力争晋升二星级;X市产业集聚区和纺织产业集聚区力争晋升一星级;X新型制造业、X煤化工专业园区力争晋升省级产业集聚区。

4.节约集约。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下降1%左右,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5.吸纳就业。全部从业人员超过23—24万人,新增1—2万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产品结构升级。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培育新的增长动力。

1.突出发展优势产品。实施优势产品升级工程,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骨干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升级,着力在高强钢、智能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新材料、食品医药、高档陶瓷、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医疗康复设备等领域开发一批升级换代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摸底调查,全力做好要素协调保障,支持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扩大生产,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产销、银企、用工对接,全面提升投产项目达产率,促进新的有效产能释放。

2.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拥有百亿级产业集群的产业集聚区,在做大做强现有主导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市场容量大、需求弹性小的技术劳动复合型产业,培育形成新的主导产业集群。支持基础较好、优势突出的产业集聚区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智能装备、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高端制造和战略新兴产业,引领带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

3.加快专业园区建设。按照全省专业园区规范性标准,全市统筹专业园区布局。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优化专业园区选址和范围划定,按照五规合一的要求,依托具有产业基础的重点镇,有序规划布局特色专业园区,形成与产业集聚区分工协作、错位互补的发展格局。重点推进X县X煤化工产业园、X市新型制造产业园等区域特色明显、规模实力强、发展势头好的专业园区,申报晋级省级产业集聚区。

(二)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大力实施“百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提升竞争优势,打造区域品牌。

1.推动重大集群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服务督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70个亿元以上制造业集群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和省性资金支持,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完善集群配套体系项目建设。依托市“三联办”监管平台,完善部门和地方协同监管机制,提高项目审批监管效率,加快推进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

2.突出打造“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建立县(市、区)联动推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机制,制定“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年度专项方案,确定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引导推动千亿级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做大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按照适度差异化发展原则,优先布局整机项目和龙头企业,增强产业辐射带动和产业链引领功能。重点提升加工组装、零部件制造和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力争形成上下游衔接的区域产业链。

3.建设区域产业创新中心。围绕提升“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开展区域产业创新中心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团队、高校院所,启动一批集技术研发、研发外包、检验检测、展示交易、教育培训、市场推广、金融支持等于一体的示范项目。

(三)提升创新发展水平。以创新平台和科技专项为抓手,集聚创新要素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业态模式,建设区域科技创新核心区。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研发创新平台在产业集聚区的布局,实施大中型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力争新建1—2家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完善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机制,在钢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创新药物等优势领域,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建设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区域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专利孵化中心等各类孵化器,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力争全年新建1至2家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2.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聚焦我市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化目标,突出破解产业链关键技术制约。以产业集聚区企业为主体,进一步优化专项的产业布局,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在高端智能装备、精密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带动形成一批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

3.推进业态模式创新。落实“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业态模式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加强工业互联网设施建设布局和示范推广,推进装备制造、钢铁精深加工、电子电器、食品医药等重点行业云平台建设,探索“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推广众包、云设计等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创业创新。

(四)提升开放招X平。以需求升级趋势为导向,强化针对性招商引资,创新模式,优化环境,提高成效。

1.明确招商重点。围绕《X市关于X市产业集聚区整体开发集群引进区中园建设的指导意见》(X政〔X〕27号)规划的重点方向,着力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型建材、针织服装、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行业引进一批标志性项目。突出新业态发展、新热点培育、新技术应用,大力引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

2.举办招商活动。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制定开放招商、承接产业转移年度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我市开展的大型对接招商活动,搭建品牌化、国际化、市场化高端招商平台。支持各县(市、区)结合产业集群发展实际,办好特色招商引资活动。

3.创新招商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招商机制,推动产业集聚区引入专业化招商团队,实行产业链招商项目竞争性外包,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商联合行业协会、中介龙头进行整体开发、集群引进。推动

各产业集聚区根据主导产业定位,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行精准招商。

(五)增强基础支撑能力。围绕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完善载体功能。

1.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鼓励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亿元以上。完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快27个在建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再开工和X批新的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产业集聚区建设X设施。加快产业集聚区骨干网架由35千伏电网向110千伏电网升级。在产业集聚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优化产业集聚区宽带网络覆盖,新建通信管道77公里、接入网光缆线路684公里、移动通信基站115个。

2.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在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度,争取尽快投入使用。适应产业集群发展,再谋划实施一批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完善检验检测平台在产业集聚区的布局,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服务平台。运用服务业专项资金,推动建设为产业集群配套的仓储物流和电商平台项目。支持依托基础较好的产业集聚区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平台。

3.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根据省统筹安排,深入做好智慧园区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引导推动各产业集聚区启动一批新的试点项目,重点依托中国联通X数据基地、中国移动(X)数据中心、X电商大厦等

平台,建设信息感知、数据收集等硬件设施,丰富各类信息应用系统,提升产业集聚区管理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和增值服务。

(六)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完善支持机制,细化措施,破解要素制约,降低企业成本。

1.强化资金保障。创新产业集聚区信贷业务,建立健全相关续贷管理办法,加强渠道创新和网络服务模式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与省相关单位的对接,深入推进省市联合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和创投基金,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聚X支持,大力扶持产业集聚区性融资担保机构做精做强,提升融资服务能力。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信贷担保需求。落实产业集聚区财政激励,确保省、市支持产业集聚区各项奖励和专项补助资金到位。

2.强化人力资源保障。探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示范点和试点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平台覆盖范围。根据产业集聚区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力争X年培训4万人次以上。建立产业集聚区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备案制度,开展人才招聘、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到产业集聚区就业,力争全年组织人才招聘和职业介绍服务4.5万人次,开展4场校企对接活动。加大产业集聚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全年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6人次,资助引进人才6人次,重点支持2家中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3.强化用地保障。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等作为重要补充,保障产业聚集区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逐步提高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强度标准和亩均税收标准,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根据X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节约集约用地好的集聚区倾斜。

4.强化环境准入保障。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在部分园区探索实施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清单管理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成果清单清晰可行的产业集聚区,部分建设项目可采取简化环评内容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七)增强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机制,创新开发模式,优化服务,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发展动力活力。

1.推进区镇套合。研究出台我市产业集聚区与乡镇行政区域管理套合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区划调整、人员配备等相关工作。加强部门指导,尽快完成套合产业集聚区“三定”规定,推进涉及乡(镇、办)的行政区划调整,全面形成“统一领导、以区为主、两套人马、分线负责”的管理。

2.探索开展公司化运营。鼓励产业基础较好的产业集聚区设立或引进投资开发公司,探索“管委会+公司”的开发建设模式,统筹推

进产业集聚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招商引资等,加快经营主体向企业化和产业服务者转变。

3.推行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产业集聚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加快服务清单编制工作,将服务事项列成项目、形成清单、确立流程、明确责任,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统筹推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推动晋位升级。按照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依据年度统计指标确定产业集聚区相应星级,兑现奖励。对达到标准的专业园区,积极申报省级产业集聚区。推进产业集聚区与经济技术X区、高新技术开发套合,具备条件的申报省级以上经济技术X区或X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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