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案
试验⽅案⼀、引⽤标准
GB17671-1999、GB/T50080-2000 、JC-T 986-2005、《客运专线桥梁盆式橡胶⽀座暂⾏技术条件》﹝科技基函【2005】101号﹞等标准。⼆、技术要求
抗压强度:28d≥50MPa56d和90d后强度不降低;弹性模量:28d≥30 Gpa;抗折强度:24h≥10MPa;
浆体⽔灰⽐0.165,泌⽔为0%,流动度≥320mm,30min后流动度不应⼩于240mm;标准养护条件下桨体28d膨胀率为0.02~0.1%。三、材料进场检验
采⽤⾼强灌浆料,强度等级为M50。每批次进场灌浆料必须有⽣产⼚家产品合格证,每50t为⼀批,不⾜50t时应按⼀批计,每批原材料进场后需对其进⾏质量检验,记录好试验数据,事后完善试验报告,需递交监理⼯程师审核的,经监理⼯程师认可签字盖章后,⽅可使⽤。主要试验设备:
检验项⽬及检验⽅法:
四、灌浆料现场试验
⾼强灌浆料强度等级为M50。根据GB17671-1999、GB/T50080-2000 、《客运专线桥梁盆式橡胶⽀座暂⾏技术条件》﹝科技基函【2005】101号﹞等标准,灌浆料2⼩时抗压强度不⼩于20MPa,24⼩时抗折强度不⼩于10MPa,抗压强度不⼩于
40MPa,28天、56天抗压强度均不⼩于50MPa。灌浆料在实验室试验时,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灌浆料⽔灰⽐为1:0.165,现场灌浆作业时严格按照16.5%的⽤⽔量拌浆。4.1技术要求
⑴、灌浆前检查拌浆桶内是否有杂物,⽔桶内是否有油污。⑵、称量灌浆料、⽔的质量时,精确⾄0.05KG。⑶、灌浆料⽔灰⽐为1:0.165.
⑷、拌浆搅拌时,根据天⽓情况对灌浆料进⾏搅拌,当室外温度过⼤时,在灌浆料充分搅拌均匀后,可适当减少搅拌时间。灌浆料标准搅拌时间为3-5分钟。
⑸、试件模具内侧需涂液压油,防⽌拆模时影响试件完整性。
4.2施⼯程序
⑴、称量灌浆料、拌浆桶质量
称量拌浆桶⾃重G(kg),随后称量灌浆料与桶的总质量(c)(kg) ⑵、计算⽔的质量根据灌浆料质量(c),计算⽔(w)的重量,计算公为:w=C×0.165 ⑶、称量⽔的质量称量⽔桶⾃重G1(kg),随后称量出⽔与⽔桶的总质量G1+W(kg)。⑷、搅拌与试件的制作
将⽔倒⼊拌浆桶中开始计时,⽤⼿动式搅拌机匀速搅拌3-5分钟后,灌浆料达到可灌浆状态。在灌浆前,将灌浆料倒置试验模具中,制作试块。⑸、插捣
灌浆完毕后,桥墩灌浆作业⼈员⽤钢板尺对⽀座下⽅、每个锚栓孔内灌浆料进⾏5-10下插捣,确保⽀座底部不形成真空。4.3施⼯⼯艺流程
拌浆完毕后,留少许灌浆料现场制作试件,试件尺⼨40mm x 40mm x 160mm 每组3块,制作2组,2⼩时后拆除模具,送⾄试验室做抗压抗折试验,完毕后将其他试件编号并放置养护室标养。试验结束后,记录好试验数据,事后完善试验报告,需递交监理⼯程师审核的,经监理⼯程师认可签字盖章后,⽅可施⼯。4.4试验程序4.4.1 总则
⽤规定的设备以中⼼加荷法测定抗折强度。
在折断后的棱柱体上进⾏抗压试验,受压⾯是试体成型时的两个侧⾯,⾯积为40 mm X 40 mm。
当不需要抗折强度数值时,抗折强度试验可以省去。但抗压强度试验应在不使试件受有害应⼒情况下折断的两截棱柱体上进⾏。
4.4.2抗折强度测定
将试体⼀个侧⾯放在试验机⽀撑圆柱上,试体长轴垂直于⽀撑圆柱,通过加荷圆柱以50 N/s+10 N/s的速率均匀地将荷载垂直地加在棱柱体相对侧⾯上,直⾄折断。
保持两个半截棱柱体处于潮湿状态直⾄抗压试验。
抗折强度Rf以⽜顿每平⽅毫⽶(MPa)表⽰,按式(1)进⾏计算:
(1)
式中:F f——折断时施加于棱柱体中部的荷载,N;L——⽀撑圆柱之间的距离,mm;b——棱柱体正⽅形截⾯的边长,mm。4.4.3抗压强度测定
抗压强度试验通过4.2.7和4.2.8规定的仪器,在半截棱柱体的侧⾯上进⾏。
半截棱柱体中⼼与压⼒机压板受压中⼼盖应在±0.5 mm内,棱柱体露在压板外的部分约有10 mm。在整个加荷过程中以2400 N/s±200 N/s的速率均匀地加荷直⾄破坏。抗压强度R。以⽜顿每平⽅毫⽶(MPa)为兽位,按式(2)进⾏计算:
(2)
式中:Fc——破坏时的最⼤荷载,N;
A——受压部分⾯积,mm2(40 mm×40 mm=1600 mm2)。4.5 安全要求
⑴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贡施⼯前安全交底及施⼯现场安全施⼯。
⑵电器系统设专⼈负责,配备电器保护装置,随时检查。⑶设备定期检修,施⼯机具设备必须由专职⼈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⑷施⼯⼈员进⼊现场必须戴安全帽。⑸施⼯前对施⼯⼈员进⾏专项交底。4.6 环保要求
⑴保护⽣态环境。在施⼯中排污等按设计要求,禁⽌将污⽔、油污、化⼯产品废料排⼊河道,污染⽔源。⑵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维修保证场地及车辆地清洁,严禁在场地内焚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⑶施⼯靠近⽣活⽔源的地⽅,⽤栅栏或堤坝同⽣活⽔源隔开,避免渗透造成⽣活⽔源污染。⑷施⼯废⽔按有关要求进⾏处理,不得直接排⼊农⽥、河流和渠道。
⑸施⼯机械产⽣的废油废⽔,采⽤隔油池等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被油污染的岩⼟应挖坑深埋处理。⑹⽣活污⽔采取⼆级⽣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准排放。
⑺在农⽥区施⼯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渠、⽔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⑻在河道、⽔库中施⼯的临时设施待⼯程完⼯后进⾏彻底清理,恢复原状原貌。⑼对使⽤的⼯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⑽机械车辆途经村镇时应减速慢⾏,不鸣喇叭。
⑾在⽐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屏障,减少噪⾳传播。
⑿合理安排施⼯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频率,夜间施⼯不得安排噪⾳超标的机械。
⒀合理安排施⼯⼈员在⾼噪⾳区的作业时间,并配备劳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