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教 育 制 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主要采用上课,观看录像,现场会等形式。
二、 安全教育对象: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分公司(项目部)经理;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 特殊工种; 6. 一般员工;
7. 公司待岗、转岗职工在重新上岗前; 8. 新进厂工人; 9. 劳务承包方进场。 三、 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
1. 上述第二条中第1、2、4、6四种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2. 上述第二条中第3、5二种人员,在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仍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或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 待岗、转岗、换岗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4. 新进厂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待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安全知识竞赛和专项治理的内容等。
2)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
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安全知识竞赛和专项治理的内容等。
5、 劳务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经理负责。
四、 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记录,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每个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五、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年度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编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由安全环保部实施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年度计划外的培训,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