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喜洋洋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6..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
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菏泽市牡丹区喜洋洋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