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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溺水安全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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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幼儿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当前天气转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园本着“以人为本”精神,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幼儿安全,我园禁止任何幼儿私自到江河、水潭、小溪等水域游泳、嬉戏,并做了大量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希望家长们能与幼儿园配合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共同提高幼儿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是校外幼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希望您能在家教育您的孩子: 1、不准子女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 3、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设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戏闹。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希望各位能提高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园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杨源中心幼儿园 2013年3月6日 夏季幼儿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回执 幼 儿 姓 名 家 长 承 诺: 所 在 班 级 家 长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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