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2011年6月30日通过个税免征额提至3500元,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施行。
自今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依照新规,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税务总局专家回应,3500元是指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即工薪收入4545元以下不用缴个税。
时间 重要举措 十一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2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常委会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至此,备受关注和热议的草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草案已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常务会议今日讨论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 总理同海内友进行在线交流表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十届全国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第十届全国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京举行的全国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11年6月30日 2011年6月27日 2011年3月20日 2011年3月2日 2011年2月27日 2009年8月 2008年3月 2007年12月29日 2007年6月29日 2005年10月27日 2005年08月23日 2005年07月26日 2005年初 2003年10月22日 2002年1月1日 1999年8月30日 1993年10月31日 1986年9月 1980年9月1日 总理26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起征点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尽快出台税改提供参考依据。 财政部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 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九届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八届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五届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新税法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三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四是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级距) 不超过1500元的 税级距) 速算扣税率% 除数(元) 3 0 级数 一 不超过1455元的 二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部分 10 105 三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部分 20 555 四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部分 25 1005 五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的部分 30 2755 六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七 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