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概述………………………………………………. …… 1 2安全管理体系…………………………………….. …… 2 3安全管理职责…………………………………….. …… 3 .4安全预防措施…………………………………….. ……14 5安全管理文件控制……………………………….. …… 23 6安全渡汛措施……………………………………. ……. 25 7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施工……………………….. …… 26 8环境保护措施……………………………………..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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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 概述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条件,增强劳动防护,对施工现场进行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整洁,机械设备安全运行,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必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生产场区、生活营地、工地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一系列活动,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 1.1 目的
通过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落实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环境条件,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完成合同容的同时,搞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2 依据
1.2.1凯迪金平南布河水电站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2.2 适用于本工程的有关法规、安全管理规程及环保法规;
1.2.3本行业有关土石方工程、砼工程、支护、基础处理工程、金结制安、机电设备安装和安全施工等的技术要求、规程、规; 1.2.4《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1.2.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 1.2.6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1.3 围
项目部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合同容工程项目的全部围,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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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全部生产场地及生活营地,并纳入安全保障体系进行有效运行。 2 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部各施工区域、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容必须包括: (1) 安全例会; (2) 持证上岗; (3) 班前安全会; (4) 安全一票否决制; (5) 工地设立安全警示牌; (6) 建立文明工区、文明生活区等 2.1 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为指导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2.2 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防止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即“零目标”。 2.3 安全管理制度
2.3.1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机构,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聘用事业心强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监察员,并做到每班作业都有安全员。
2.3.2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建设单位和地方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2.3.3 依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技术工作手册》要求制定各专业、各工种的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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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规程,经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坚持先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教育后,方可允许上岗的制度。
2.3.4 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制度。
2.3.5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结合自己的实践编印通俗易懂适合本工程使用的《安全手册》,分发给全体职工。 2.4 安全组织机构见附图2-1 3 安全管理职责 3.1 项目部经理
3.1.2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经常性的工作中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
3.1.2保证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法令、指示在本单位(项目)的有效贯彻执行。
3.1.3 负责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单位(项目)的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文明生产。
3.1.4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有安全工作的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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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附图2-1
项目部经理
安全生产委员会 项目部班子成员领导及各施工区 区主要负责人共6人组成
安监部 3人组成 各施工区 各工区(班组队)为工区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
安全生产第一人 开挖专职安 全员 一人
砼浇筑专职安全员三人喷射砼施工专职安全员一人金属结构制安专职安全员一人加工、修配专职安全员一人机电设备安装专职安全员一人- -可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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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按施工生产需要及时设置安全专管机构和人员,大力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 3.1.6 组织领导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业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3.1.7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抓好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全员安全教育面百分之百,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3.1.8 组织对本单位伤亡事故和较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3.1.9 对重视或忽视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或处分。
3.1.10 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
3.1.11 负责本单位的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领导工作。 3.2 生产副经理
3.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经理完成分管具体工作,开拓全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新局面,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2.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经营方面对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3.2.3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关,并使之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依据。
3.2.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3.2.5在布置安排生产任务时,先布置安全工作,并责令有关部门跟踪检查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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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3.2.6在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检查工作时,应有检查安全工作的容,若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时,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3.2.7督促检查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适时指导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3.2.8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逐事故。 3.2.9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解决尘毒危害,实现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
3.2.10 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总结表彰活动,奖励先进。 3.2.11负责检查、落实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3.3 技术负责人
3.3.1对本项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检查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3.3.2 组织编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和工业卫生,防尘、防毒、环境保护规划。
3.3.3 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和批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在审批施工措施、技术设计报告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3.4 领导安全技术革新工作,推全生产先进技术,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3.4 安监部
3.4.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安全技术负有组织、推动、督促、检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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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4.2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法令、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3.4.3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防尘、防毒措施计划,“三废”污染排放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4.4正确掌握使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改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安全经费。 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临建工程,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组织设计的会审,参加永久性工程开工、竣工的检查、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3.4.6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处理不安全问题,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监人员有权先停生产,撤出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4.7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工种的安全培训。 3.4.8对所属安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专业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交流推广。
3.4.9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研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有权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工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分析统计标准,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定期编写安全简报,事故通报。
3.410 有权越级反映安全工作意见,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不当,有权越级控告。 3.4.11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4.12 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4.13 负有对各工区和项目的安全部门、有关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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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4 负责对工区或工程项目上的安全部门人员培训工作,使他们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3.5 工程部
3.5.1负责编制新开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规划;负责校核各工区、工程项目上报的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5.2工区、工程项目技术科负责编制单项工程开工的安技措施,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5.3 负责制定技术指标、施工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视施工安全、工业卫生、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5.4参加调查研究伤亡事故和职业中毒、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3.5.5 参加安全检查,对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3.6 生产管理部
3.6.1制定生产计划的同时,并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3.6.2在编制年度计划、生产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列入在。 3.6.3 在编制月计划时,应同时列入施工单位或安全、技术部门提出的安全劳动保护项目。
3.6.4确定本项目有关保险,划拨用于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费用。 3.7 机电物资部
3.7.1负责制定、修订机械、电气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和维护制度。在施工机电设备进行安全、改装、拆卸、修理时,应首先考虑安全问题,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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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3.7.2审查机电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新设备、新操作方法时,要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7.3 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机电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做好对机电技术管理干部和机电特种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
3.7.4 经常与定期检查督促搞好机电设备,特别是运输、绞车、起重、电气、通风防尘等设备的安全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7.5负责统计、调查、分析、处理机电设备事故,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同时抄送安全部门。如涉及人身伤亡事故,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7.6 保证按计划及时采购安全装置、防护设备等物资,并负责验收、保管与发放。 3.7.7提供各种有危险性的材料、物资、设备的性能说明,无说明提供有关部门试验记录,并负责与施工、技术、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研究,确保安全使用办法。 3.7.8制定易燃、易爆和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保管储存安全规程及仓库防火措施。 3.7.9负责向搬运、装卸危险性器材的工人介绍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与检查搬运、装卸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备。 3.8 综合部
3.8.1组织对新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调换作特种工种的工人,应通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合格考试持证上岗。
3.8.2根据享受保健食品的工种围,负责报送享受保健食品的工种人数。 3.8.3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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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负责编制工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对调任特殊工种的工人须经安全考试取得合格证才能分配工作。
3.8.5 经常对员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公共设施等建筑物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缮,使其符合安全要求。炉灶的装置应符合安全要求,管理好生活用电和生活锅炉安全。
3.8.6监督搞好公共场所、食堂、宿舍、休息室、浴室、厕所的清洁卫生。 3.8.7 负责防止职工食堂食物卫生、中毒。
3.8.8做好生活区、厂区和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施工现场区域秩序,负责组织对破坏事故、政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3.8.9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守卫人员的审查工作。
3.8.10 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活动,搞好群防群治。
3.8.11 参加因交通运输造成的车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对安全培训管理。 3.8.12 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3.9 生产调度人员
3.9.1 大力协助安监部门的工作,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9.2 在安排生产的同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先布置安全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3.9.3 大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3.9.4 参加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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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指示、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3.10工区负责人(班组长)
3.10.1 是本工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10.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指示、规章制度,并保证落实到每一个班组。
3.10.3 组织领导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保证生产环境和设备合乎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发生隐患和噪声立即处理。督促检查各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工作。
3.10.4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对特种工种的工人须经专门训练,取得安全合格者方准担任工作,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再次安全教育及新开工工程、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3.10.5 组织领导好安全活动,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日制度。
3.10.6 根据生产环境危险程度,合理配备安全专(兼)职人员,并直接领导他们的工作。
3.10.7 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提出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认真采取和实施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3.11 工区技术负责人
3.11.1 对本工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3.11.2 组织编制、审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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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3.11.3 组织制定、修订与审批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在审批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生产作业计划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工业卫生的要求。
3.11.4 负责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工作,认真研究和推全生产的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3.11.5 组织领导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管生产的行政干部、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考试具备安全素质。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安全交底。
3.11.6 组织分析研究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工病原因,拟定技术改进措施。 3.12 现场生产值班人员
3.12.1 对分管围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3.12.2 向班组布置任务时,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向职工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和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3.12.3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解除险情。
3.12.4 经常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装置、防护设备、安全工具及劳保用品。 3.13 班组长
3.13.1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班组,班组长要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3.13.2 负责对本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以老带新。
3.13.3 值班长(工长)对本班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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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有领导本班、组工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教育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13.4 模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帮助新调工人学会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领导本班组过好安全活动日。 3.13.5 按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及身体条件进行分工。
3.13.6 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经常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工作环境安全设备、机器工具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3.7 严格执行交制度,建立安全纪录,交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
3.13.8 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时,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人员,并参加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措施,积极防止事故。 3.14 工人
3.14.1 上班前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使用的工具、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反映处理。
3.14.2 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日活动。
3.14.3 随时向领导和安监人员反映不安全和有害健康的问题,并对安全技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14.4爱护设备、工具、安全装置、安全工具。不经许可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14.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组长或领导报告。并保护好重大事故的现场。 3.14.6必须按领导所分配的任务去工作。听从班组长对安全生产的指挥,坚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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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不得擅自操作他人掌握的机器设备。 3.14.7非本专业工作不经培训有权拒绝操作。 3.15安全员
3.15.1在安监人员指导下,搞好本工区、本班组安全工作,经常向领导、安监人员汇报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
3.15.2 班前向本班组工人交待安全,协助班组长检查工作场所、工具设备安全情况。
3.15.3工作中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15.4督促班组长做好班后安全总结工作,开展表扬、批评。 3.15.5 经常向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过好安全活动日。
3.15.6 模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者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监人员汇报。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 4 安全预防措施
工程合同签订之后,项目部作为合同实施单位,随即成立安全委员会,根据合同容要求,各部门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由安监部负责制订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文件和安全控制程序文件。 各工区根据工程项目容及专业制订安全保障措施文件。 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目标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按各工作项目、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要求,进行员工进场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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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落实生产安全保护、防护用品购置和发放。 4.1 安全防护措施
4.1.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4.1.2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和防护设施,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及库房设立防火标识。 4.1.3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4 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不安全的地区停留或休息。
4.1.5用于施工的各种设备、管道线路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及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4.1.6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并设专人进行守护。 4.1.7起重机械设备在使用前进行试车,并检查拉钩、钢丝绳和电气部分。执上岗证操作指挥。
4.1.8 工作、行走时应注意头顶,旁边及行走道路。 4.1.9 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2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4.2.1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制定警戒区,明确警戒人员,装药、联线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过程中,除炮工外其它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
4.2.2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给警戒解除信号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4.2.3 爆破作业完成后,器材一律交库保管。 4.2.4 炸药库符合民爆产品管理存放的规定。
4.2.5 爆破设计及爆破施工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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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爆破人员实行执证上岗制度。
4.2.7爆破使用监管、采购、验收入库、发放、退库均要专人负责,作好清点登记,符合民爆产品保管条例的管理规定。
4.2.8爆破采用非电起爆,防止恶劣天气对爆破作业的影响。在新建筑物附近爆破作业,安全区符合规定。 4.3 开挖支护安全措施
4.3.1开挖机械及运输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操作的规定,确保机械完好,不得“带病”作业。
4.3.2 及时进行必要支护,确保安全生产。
4.3.3 危险地带及可能产生隐患的部位,加强安全警戒,并进行标识,进行观察监护。
4.3.4 开挖弃碴运至指定碴场,不得乱弃。
4.3.5需进行爆破试验进行控制爆破的部位,首先进行爆破试验,一定按试验后被批准参数进行施工,并预留保护层。
4.3.6 支护项目按照规要求和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4.4 照明及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4.4.1 尽量减少夜间施工,需连续安排生产的项目,必须按要求作好夜间施工安全保护。
4.4.2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生活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符合表4-1规定。 4.4.3 在潮湿、易触、带电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大于36V。
4.4.4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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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夜班人员要保证休息时间不低于8小时,不得在夜班时,在危险地段无照明部位和隐蔽部位休息。 4.4.6夜班时,避免单独活动。
最低照明度规定数值 表4-1
序号 1 2 3 4 5 6 7 作 业 容 和 地 区 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道路 砼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 室、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 压力管道安装作业区 隧洞、暗渠按作业区 一般施工辅助工厂 机电安装等特殊作业区 照明度Lx 30 50 50 50 110 110 200 4.5 生产用电安全措施
4.5.1严格遵守《水利水电机电安全操作技术手册》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 4.5.2使用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绝缘、电线不准扭转和过度弯曲,线路经过通路或堆置材料地点,应避免挤压和磨损。同一开关上,禁止接用两个电动工具,电源和开关符合安全要求。
4.5.3 10千伏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设立大于0.5米的高台,高压周围应装设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7米,栅栏与变压器外廊的距离不低于1米,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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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埋设的电缆应深埋0.5~1.0米,车辆通行地区应穿管保护,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架空敷设的电缆应支绑牢固。
4.5.5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满足防爆要求,能散发大量热量的电气设备不得靠近易燃物安装,必须时一定采取隔热、隔离措施。 4.5.6机电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和带病工作。各种机械监测仪表(如电压、电流、压力、温度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做到齐全、灵敏、可靠。
4.5.7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开关上通电使用,严禁违反保险丝不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更不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如必要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米以上的适当处,严禁在电线上挂其它物品。
4.5.8 非电工不从事电气作业,现场110V以上照明线路保证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小于5米。电源线路不得破损。
4.5.9机电操作人员,了解所操作的机电设备的构造原理,熟悉其性能、规格、保养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4.5.10 机电设备开动前,先检查基础是否稳定,转动部分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制动器、离合器是否灵敏、可靠等。确认良好后,方可启动。联动机械应有明确的联系信号。如遇异常情况,停车检查,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5.11 机电设备在运转时,不得以手触摸转动或传动部分,也不得在运转中进行润滑或修理。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定期检查,按项目部《施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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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使用管理细则》给设备标识牌,写好交记录,按项目部《施工设备维护保养、修理管理细则》填写“施工设备技术状况登记表”、“主要零部件更换明细表”、“施工设备大(中)修理竣工验收单”和“施工设备性能检验项目表”。 4.5.12 门式、塔式起重机和拌和楼等施工设备应按照设备平面布置图及安装技术规,委托具备安装资质的队伍进行安装,由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使用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试机验收确认后办理手续,设备试运转按空转试验和负荷试验程序,结合说明书进行,做好各项检验记录,根据试验情况填写“设备性能试验项目表”,分别移交设备管理部门、安装和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说明书,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维修、管理人员应熟记并遵照执行。设备使用单位要做到“三定一证”(即定人、定机、定岗、上岗证)及机长负责制,保持人员稳定,要求员工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维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定点、定质、定期、定人、润滑设备),保证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4.6 防火安全措施
4.6.1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6.2我们将在施工现场、车间、库房等部位配备适量的灭火设备、器材,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成立业余消防队,消防设备、器材型号和功率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人员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对消防设备、器材随时进行检查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4.6.3各施工部位、仓库、修理车间、材料堆放场把防火安全列入议事日程,建立防火制度。消防器材存放地点要明显,易于取用。
4.6.4 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严禁挪做它用,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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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仓库区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需动火时,需有安全部门的批准,并采用防护措施。
4.6.6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按防火要求,按安全距离,通讯条件,贮存量规定存放,标明物品名称、性质、易燃标识和灭火方法、措施等。
4.6.7焊接时,焊接人员应站在所焊接件的侧面,以防焊花伤人,焊接现场应注意防火,焊接现场有易燃物必须隔离。 4.7 安全信号
4.7.1在施工区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这些信号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信号、报警
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指示信号。 4.7.2 负责维护自己和为发包方设置的所有信号及标志。
4.7.3若监理单位认为我们提供的信号系统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我们将按监理单位的指示补充、修改或更换系统。
4.7.4 施工过程中注意开挖边坡的安全稳定,开挖完后及时进行加固。 4.7.5 填方时人员要注意认真负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8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4.8.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
(1) 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5米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15米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为; (4) 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和防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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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4.8.3 六级大风以上时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4.8.4 八级大风时停止野外作业。
4.8.5高空作业前,不得饮酒,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设置隔离层,防止高空坠物。不得抛掷工具和材料。
4.8.6 三级高空作业应设置安全员进行监护。
4.8.7作业区的通道、坑口、孔、井和规定高处的临空面要有防护围栏或防护网,周围无杂物材料堆放,按需要配足照明。
4.8.8 梯桥栏杆结构牢固,有条件的可制作标准式组装盘梯。
4.8.9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防护知识,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4.9 砼工程安全措施
4.9.1脚手架搭设应经过设计、审查,主管领导、技术和施工人员都要切实把好安全技术关。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能因为无相应资格人员而临时指派他人承担搭设工作。造用材料合理,质量合格。搭设或拆除时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脚手架搭设完工后,必须经过质量安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作到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加固、调整。严禁无人管理,防止他人随意拆卸构件留下隐患。
4.9.2砼浇筑到规定的高处作业高度时,在其上升层未立模前,须在临空面搭设脚手架和安全网,否则不准立模。
4.9.3立模或拆模作业时,悬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拴好安全带,其安全带不准连系在未固定的模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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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大型模板的安装或拆除,在其未加固牢靠或拆除未完全离开构筑物时,严禁摘勾或撤出保护装置。
4.9.5高层砼施工时,入仓料罐和器具不得靠近或碰撞模板及其加固支撑物,以免发生倒仓导致高坠坍塌事故。
4.9.6在闸门槽、孔口等有坠落危险的工作面上作业时,设置工作平台或吊栏,作业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上部设安全监护。因施工需要对拆启的孔口、井面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结束及时恢复,并作到谁施工谁负责。
4.9.7高部位坝块的砼施工,在料仓外适当位置设置上下梯子。严禁一切人员从模板外缘攀扒通行。 4.10 交通安全措施
4.10.1各工区要健全完善交通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自觉接受当地交管部门和项目部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加强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教育,在控制人和设备的两个安全要素上切实做好工作。
4.10.2 对车辆按周期保养维修,使其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规定。驾驶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及时排除隐患,避免设备带“病”运行。
4.10.3 严格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安全规程,经常性开展事故安全教育。禁绝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严禁疲劳开车和客货混装;狠刹无证驾车,禁止将机动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
4.10.4 装载机、推土机、翻斗车、汽车、起重机、工程车等机动车辆,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非本车人员也不得搭乘。 4.10.5 厂(场)所有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驾驶,行驶速度由主管单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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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6 用于施工现场接送人的大小货车,必须确保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汽车四边槽梆不低于1.2米,并有二根金属连杆与大箱两侧连牢。 4.11 使用民工及分包单位安全措施
4.11.1为防止民工伤亡事故,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项目部《民工、临时工、聘用人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4.11.2 用人单位要督促并协助分承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教育、奖惩等制度,开展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使安全职责落实到主管部门和民工负责人。
4.11.3 对零用工或正式职工混合编班的民工,必须坚持先教育后上岗的规定。技术较复杂的工作不得安排民工承担,有毒有害或危险较大作业,必须有熟练的技术工人领导指挥,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5 安全管理文件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执行和验证安全保证体系所需的各种文件的制订、发布和管理进行控制,做到一切安全保证活动均有记录由质安部监督实施,各工区制定的安全管理文件由工区实施,质安部备案。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由各班组每月上报工区安全负责人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5.1 文件控制程序
研究安全工作容→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分类编号→确定分发到部门和人→打印、复印和采购→发布、分发、记录→归档 5.2 文件容
(1)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2)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3)转发上级、业主、监理有关安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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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部编印的《安全简报》;
(5)项目部月、季度、年度安全统计报表及报告; (6)项目部每月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记录; (7)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落实反馈表; (8)事故调查报告; (9)特殊工种培训记录; (10)安全培训记录;
(11)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完好记录; (12)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统计报告; (13)工伤统计表;
(14)防火器材、设施布置图、统计表; (15)民爆产品使用审批表、领用制度统计表; (16)工区安全活动周记录; (17)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8)安全奖罚记录、报告;
(19)劳动保健、营养补贴发放统计表; 以上安全文件全部按项目部程序文件进行规管理。 5.3 编印《安全手册》,分发到每个员工,基本容有(不限于):(1)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 (2)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3)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 (4)炸药的储存、运输和使用; (5)汽车驾驶安全; (6)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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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 (8)灌浆作业的安全; (9)模板、脚手架作业的安全; (10)皮带运输机使用的安全; (11)砼浇筑作业的安全;
(12)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作业的安全;
(13)闸门、启闭机和桥式起重机安装作业的安全; (14)机修作业的安全; (15)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 (16)高空作业的安全; (17)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18)油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19)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 (20)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 (21)信号和告警知识; (22)其它有关规定。 6 安全渡汛措施
为确保汛期的安全生产,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和渡汛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渡汛措施,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后立即进行渡汛准备,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渡汛。
6.1汛期施工,项目部成立渡汛办公室,及时掌握汛情,全体员工均为防洪抢险突击队队员,一遇险情,立即出动,投入防洪抢险。 6.2 按渡汛标准对工程施工进行合理安排,备足防汛材料。 6.3 保障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专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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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发生超标准洪水或人力不可抵御的洪水时做好机械设备、人员、用电线路、施工材料的撤退工作,组织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转移,把洪水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7 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施工
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不断的提高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整体素质,对工程施工是一种有力的促进。改善工地面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环境保护对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对精神文明建设也是一种促进。文明施工不仅可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保证施工安全,而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文明施工讲究工艺作风,材料整齐堆放,设备标准管理,对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工程管理水平,培养职工队伍成为文明之师也是一种促进。需采取以下措施:
7.1 项目部经理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者,对现场的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和现场的文明施工负全部责任。
7.2 生产副经理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负直接管理责任。质安部、调度室负责监督检查。 7.3工作面的风、水、电、管路的布置要做到平、直、顺、整齐有序,符合标准要求。
7.4 对施工场区的路面、排水沟、工业垃圾、废旧材料、进行经常性的清扫和整理。 7.5 经常开展有益的娱乐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自己的职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自觉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机关搞好现场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6 配备一定量的保卫人员,对施工场地、生活营地、库房、材料堆放场地、设备堆放场地及辖区的治安、防火、防盗直接进行管理,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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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机关、业主报告。 8 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必要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及施工弃碴场的防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8.1 污废水治理措施
8.1.1 机械设备保养及维修废水处理
机械设备维修设置位于施工工厂区,汽车、施工机械保养最高废水排放量约为30m3/d,其中含油、泥废水3.5m3/d,含酸、碱废水6m3/d。
由于含酸、碱废水量较少,因此,设置隔油中和沉淀池,而不再将隔油与中和处理分开考虑,另外可采用间歇处理。在利用酸碱污水中和时,须注意防止产生有害气体等二次污染。
设备维修区设置G-I000型隔油中和沉淀池3个,每个池体有效容积均为2.3m3,净尺寸(长×宽×高)为2.0m×1.0m×1.85m,共占地15m2。
池体结构见《给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上)。 8.1.2 食堂污水处理
施工期间高峰人数约1200人,考虑四个食堂就餐。食堂污水排出设置G-II011型砖砌隔油池两个,有效体积为2×1.60m3,净尺寸(长×宽×高)为2.0m×1.0m×0.85m,共占地11m2。隔油池出水引至地埋式有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池体结构见《给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上)。 8.2 粪便污水治理
采用粪便污水与生活污水分流,按人均日污水量为30L,污水停留时间1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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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挖时间180天计。施工人员主要集中在临时生活区,需设置10#砖砌化粪池(池顶不覆土)2座。池体结构见《给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上)。化粪池出水需引至地埋式有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放。
首部枢纽、压力钢管加工区域及其它施工区可视人员分布、地形等具体情况设置简易干化厕所。
化粪池和简易干化厕所均应定期清挖,达到不外排。
厂区施工枢纽围:因业主综合楼已经建成,并建有永久性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亦能达到规(规程)的标准。 8.4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8.4.1在多粉尘作业面以及汽车行驶路线每天洒水4次,可以减少扬尘70%左右。安排人员定期洒水,施工高峰期及时洒水作业,减少粉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8.4.2水泥装卸采用文明作业,减少水泥粉尘对大气的影响。做好燃油机械及车辆的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工区。 8.5 施工噪声控制
8.5.1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设备,对施工机械应合理使用、加强维修,以降低噪声,力求使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要求。
8.5.2 施工区在布置上力求高噪声机械、工厂远离生活区和附近村庄,以减少施工噪声对施工区附近人员的直接影响。
8.5.3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主要噪声源的夜间施工和施工运输的夜间行车,使居民区夜间声环境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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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6-96)中的I类标准。 8.6 施工期人群健康防护
为防止施工期施工区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流行,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护: 8.6.1在施工人员进入工区前由医疗卫生机构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进场;对工区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二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发现传染性疾病及时隔离治疗,并调离食堂岗位。
8.6.2加强工区的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做好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临时生活区进行虫媒消杀。
8.6.3不定期进行工区卫生管理制度及工区卫生状况的检查,生活垃圾由专职人员收集、清运。
8.7 弃碴场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和施工弃碴按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堆放位置、堆放高程及表面保护满足施工规划要求,可利用料按使用要求运至可利用料堆,对施工场地的开挖施工,边坡开挖施工采用保护措施,碴场四周设置挡墙、布置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及开挖弃渣冲蚀河床或淤积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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