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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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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教育部等1 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县关于《盱眙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一、总的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学校班子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以达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格局。

二、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全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其分管的校区、科室、部门负责。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安全工作纳入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部门的考核,检查督促副职抓好安全工作,审批全校重特大安全预案。

3.每个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校防范特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4.本校范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并责成有关科室和学校做好善后处理和结案工作。

(二)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督促分管科室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容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实施、场所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排除。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督促和检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

3.分管科室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并赶到现场做好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善后工作。

4.负责向校务会报告分管工作科室的安全工作。 5.分管安全校长增加下列职责:

(1)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科室和年级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制定全校安全工作目标,指导全校安全工作;

(2)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协助校长并组织有关科室开展抢救、事故调查和结案工作;

(3)经常向校长和校务会汇报全校安全工作。 (三)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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