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北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合规性评价报告
评价时间:2011 年10 月30日 评价人员:张兵 评价内容:
在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对银川北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针对环境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运行工作进行了合规性检查。
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状况涉及的法律法规承诺进行检查,结果如下: 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状况合规性评价
1、水的排放:现场设有沉淀过滤池,经沉淀过滤后向市政管网排放,混凝土施工完毕后现已拆除,生活区污水经自设检查井经过滤后向市政管网排放。监理办公室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2、扬尘的排放:现场大门口做有硬化路面,设有胶皮管,随时冲洗,并且在运载车上进行了有效的覆盖,在现场易造成扬尘的区域进行了洒水、喷淋等方法进行降尘。在砂浆搅拌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也进行了覆盖、洒水、喷淋、圈围等方法进行扬尘的控制。项目监理部不产生扬尘;
3、噪声的排放:在混凝土施工期间要求尽量在白天施工,防止夜间造成扰民,在现场区域、施工作业区域进行人工监测,对出现噪音超标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工木料区,采取搭设木工棚以控制噪音的扩大排放),项目部通过对作业人员进行讲解、交底噪音对周围环境(居民区居民)的影响,作业人员能够适时的轻拿轻放。
4、光污染的排放:通过检查项目工地夜间未有造成光污染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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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体废物的排放:通过检查工地现场在生活区、办公区、现场作业各区域所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出场。监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进行了分类投入垃圾箱;
6、能源控制:要求项目部施工过程中使用施工定额进行控制,在施工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严格控制资源浪费,对余料进行重复利用。监理项目部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的管理办法,教育员工节水节电。
7、现场检查焊工、电工操作,焊工,电工全部持证上岗,焊工手套,防护面罩,绝缘鞋,防火斗均配备,符合要求。
8、在现场检查无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9、施工方遵守有关环保保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了粉尘、废气、废水、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 1、监理现场的危险源主要有: 1)进入施工工地坠入孔洞;
2)检查电器设备及在带电场所内检查时发生触电; 3)监理办公室防火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导致火灾; 3)施工现场气焊、气割作业发生爆炸火灾伤及监理人员; 4)施工爆破作业发生意外,伤及监理人员;
5)监理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害; 6)高温中暑、低温冻害;
2、针对以上危险源项目监理部采取的控制办法
1)项目监理部组织项目部所有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职业健康安全制度、规定和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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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作业开始前,总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本项目的特性,认定必须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明确应实施的控制措施。
3)对工作场所、过程、机械设备、运行程序和作业组织进行设计时,要考虑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考虑与人的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对于违反安全作业规程的指挥,监理人员发现应及时指出、并有权拒绝执行,紧急时强行制止,并汇报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监理人员进入监理现场,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监理时,应再次确认防护措施的可靠性,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
6)公司管理人员进入监理现场,现场监理应告知其该工程的危险源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而且必须在现场监理人员的带领下进行巡查。
4、 职工健康防护
公司为本项目监理部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有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耳塞等。配备灭火器两台,应急药箱一个。
5、对施工单位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1)正式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呈报该项目的危险源和控制措施,项目监理部予以审核。
2)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方案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项目监理部应检查施工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监督机构的建立、
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方对其分包单位进行检查。
4)项目监理部应核查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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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监理部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6)施工中项目监理部监督施工方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
7)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方,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6)项目监理部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5、对一般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1)供方或其他相关方进入公司办公区和监理服务区时,应事先告知其潜在的风险,应遵守的事项,包括注意或禁止的事项。
2)项目监理部对进入监理现场的相关方,应提供安全器具,如安全帽等,并指定专人陪同或引导,随时提醒和关注。
结论:2011 年9月至2011年10 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程序文件相关程序进行控制、检查、评价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合规性评价结果为基本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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