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教学管理
第一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特别是健康、科技、环境、综合实践课等);
第二条、 使用教学常规手册; 第三条、教师相互听课;
第四条、教研工作具体落实,备课组有集体备课记录; 第五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完善,过程落实; 第六条、狠抓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第二章 课堂教学
第七条、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方法得当;
第、组织严密,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
第九条、合理使用电教设备;
第十条、用普通话上课、表达清晰、书写规范汉字、板书整洁美观合理; 第十一条、教学设计合理。 第三章 课业负担
第十二条、各科作业量适当; 第十三条、作业批阅及时认真; 第十四条、有个别辅导;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教辅资料使用“三限”; 第十六条、节假日严禁补课;
第十七条、禁止参加未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竞赛。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严格学籍管理,按照规定办理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借读手续,不拒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拒收正常转入学生;
第十九条、不拒绝办理有正当理由的转出学生手续; 第二十条、有健全的学籍管理制度和防辍控流机制; 第二十一条、按时审学籍及时上交各类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