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使各方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强化总包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违章和隐患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的奖优罚劣,约束和激励各方的安全管理,依据双方合同和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对在下列方面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在文明施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防止或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
(3)积极组织和参加周、月安全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4)项目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职工安全意识强,安全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及时有效,现场安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且无“三违”现象,安全管理资料规范,未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单位或工程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 (5)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达标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部门和有关
人员。
(6)对总包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执行达标的单位和个人。 (7)在日常的生产管理当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优异的单位和个人。
(8)其他视具体情况应给予奖励的。 2、奖励实施细则
(1)项目经理部设立奖励基金5000 元/月。
(2)对有安全生产突出贡献的总包各部门、总包各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奖励。
(3) 每月对分包进行评比,第一名的给予奖励,在月安全生产大会上发奖。
(4)对遵章守纪或安全生产突出的班组、个人每月进行评比奖励。
(5)奖励由分包单位提出人员名单经总包安全部门审核,报项目生产经理审批执行。 二、处罚制度
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各单位及职工的切身利 益;为贯彻国家、北京市、中建总公司及泛华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特对在施工中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给予处罚,具体内容见《安全处罚细则》。
安全处罚细则
序号 1 违反事项 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总包审批进行作业的(5 人及以下) 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总包审批进行作业的(5—15 人) 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总包审批进行作业的(16人以上) 进入施工现场衣着不整,赤膊、赤脚或穿短裤、 穿拖鞋 施工时未配带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电焊手套护罩等 施工现场安全帽佩带不规范或未系帽带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未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范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罚款金额(元) 单位 责任人 备注 20/人 2 500 2000 20/人 20/人 50 50 3 4 5 6 7 8 9 20 200 100 50 100 100 10 100 50 20/人 50 500 1000 10 明火作业无看火人和有效的消防器材及水桶 11 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 12 高空作业没有操作平台及防护栏杆 13 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穿防滑鞋 14 身体不适在危险区作业或从事危险作业 15 500 500 500 500 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区域作业 16 未在指定地点吸烟(在施工现场吸烟) 17 未经安全部批准从事非本工种(一般普工) 18 200 50 50 非机械操作人员乱摸、乱动机械设备或操作机械设备 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19 100 50 100 100 20 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21 高处向下投掷任何物体 22 高空作业未加防范致使物件掉落或坠落之处未加防护者 电器设备、机械设备以及固定操作场所未设置防雨、防砸、防火、防尘设施 1000 1000 23 24 机电设备防护装置不全,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25 1000 500 100 50 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后未经安全部门验收后使用的 电焊作业双线不到位,焊把钳损坏,二次线破可累 26 损或接头超过两处,一次线长度超过5 米以及50/项 积处 罚 破损有接头 使用不安全设备或工具,即:电焊机未设二次27 保护器或使用I 类手持电动工具且未加装漏电1000 100 保护器 28 高压钢瓶压力表损坏、使用不良的配件,未按规定放置、保存及标识 任意拆除或挪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警告标志、防护设施等 施工现场作业时间饮酒(含酒精的饮料)或醉酒上班 500 500 50 50 100 50 50 29 30 31 吊挂作业不按规定、要求操作 32 吊挂作业未配合格的信号工、挂钩工 500 500 33 信号指挥不到位,吊装物件捆绑不安全或容器内物件过满 100 34 塔司、信号工违反“十”不吊 35 私自搭接电源、水源、气源 36 50 50 100/次 物料堆放凌乱、妨碍通道、作业场所未设安全通道标志 37 物料未在指定位置堆放或超出允许堆放时间 38 施工后的废料、垃圾未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 39 工人下班后未做到工完场清 40 集中吊装或卸货时未有专人至现场指挥协调 41 违反噪音、空气、水污染者 42 200 200 200 1000 50 500 劳务领导不巡视作业,工长、安全员未在现场监督安全 违章指挥,不按方案施工,强令工人冒险施工的管理人员 班组长每天未做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做记录 总工或生产经理或工长未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工长未依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过程检查或存在隐患 100-500 43 500 500 500 200 44 45 46 47 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48 5000内 100/项 1000 同一人或同一工序或同一作业、多次违章,屡教不改 违章后发生轻伤事故者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单位领导或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不支持安全工作或需领导参加的有关安全200 49 500 1000 50 1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