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模板集锦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居间人的义务包括: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居间人促成交易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二)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居间人促成交易成立的,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交易成立的,委托人不支付报酬,但可以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居间合同模板集锦
贴息方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手工填写,甲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以下均同)合作的银行与保险公司就协议存款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合作银行接受并与之订立协议存款合同的,甲方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与甲方合作的银行没有在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第二条 居间期限:
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居间服务长期有效,甲方合作银行或其他指定银行的分阶段和分次数协议存款,都视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在与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联系时,不得越过乙方直接联系,除非有乙方出具的书面同意函。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协议存款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
甲方根据其与合作银行在本居间期限内订立的协议存款_______亿元人民币合同,居间费用为存款额度的 %(税后),合计应该支付给居间方的居间报酬为_______万人民币。在该合同规定的.居间期限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甲方应当在保险公司协议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合作银行当日,按照到款资金同比例支付居间方报酬。
第四条 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存款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议存款全部额度,甲方应按当日实际存款数目同比例同台交割的方式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有规避合同行为或者不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内进行支付行为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乙方(居间方)支付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外,再加上每天5%的违约赔偿金额,同样要以现金方式按应缴金额比例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甲方合作银行终止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执行。
第 本居间合同与对应的协议存款合同支付居间方报酬到位情况。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合同因主合同(指协议存款合同)不成立,甲、乙(居间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都是双方意愿真实表示,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方各执两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模板集锦
委托人甲(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承租方):
依据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租赁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提供居间网络店铺的情况)
委托人甲的网络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铺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租赁费用与租赁期间)
(一)租赁期间
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网络店铺的租赁期间为 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长租赁期间,双方应当提前____日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二)租赁费用
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店铺的租赁费用采用下列第( )种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2、先付后用,付___押一。
委托人甲收款后,应提供给委托人乙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甲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甲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
2、委托人甲在租赁期间不得使用、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
3、委托人甲在租赁期间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利用店铺出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委托人乙的正常交易活动;
4、租赁期间,委托人甲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店铺,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店铺所有人与委托人乙继续有效;
5、租赁期间,委托人甲出售店铺,须在2个月前书面通知委托人乙;
6、租赁期满,委托人甲在办好交接手续时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押金。
(二)委托人乙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乙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
2、委托人乙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违反店铺所在网络平台规则;
3、委托人乙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店铺;
4、租赁期间,委托人甲出售店铺,委托人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租赁期满,委托人乙必须及时向委托人甲移交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等资料;
6、租赁期满,委托人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期满,委托人乙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租赁期间所掌握的店铺资料或客户资源)影响店铺的后续经营。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三方商定,因本合同已经包括了网络店铺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故不再另行签订网络店铺租赁合同。委托人甲、乙同意,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等同于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租赁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______________(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______________(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甲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委托人乙有权解除合同:
1、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一)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一)款第2项之约定;
3、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一)款第3项之约定。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甲有权解除合同:
1、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二)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二)款第2项之约定;
3、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二)款第3项之约定;
4、委托人拖欠租赁费用累计2个月以上(含2个月)。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双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押金数额,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间,店铺每获得一个差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店铺每获得一个中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前述两项违约金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押金数额的两倍。
(六)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间,店铺如因违规导致被处罚,由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如店铺被永久封号,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如店铺被屏蔽,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3、如店铺被发布商品,或者被发送站内信,或者被社区功能,或者被公示警告,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半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第
(二)、
(三)款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委托人甲为违约方,必须双倍退还已收的押金与已收但未使用的租赁费用;
2、如委托人乙为违约方,委托人甲有权不退已收的押金与已收的租赁费用。
(八)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
2、向居间方住所地人民(____市____区人民)提起诉讼。
第(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补充条款(如无,请直接删掉本条)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模板集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模板集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以下简称居间服务)。
第二条 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甲方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交复印件一份(加盖甲方公章)给乙方保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均视为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所签订,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 甲方应当提供确切的需求和真实的信息,以便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的甲方文件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甲方的施工资质等。乙方需要其他文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给乙方,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四条 乙方的'居间报酬为人民币十万元。
第五条 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的,甲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进场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到达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五万元的居间报酬;
2、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开始施工并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再支付乙方人民币五万元的居间报酬;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账号供甲方支付居间报酬,该账户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变更账号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一千元。
第六条 甲、乙双方均应保守所知悉的本合同相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泄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万元,但乙方为了完成居间服务或者取得本合同相对方书面授权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要求提供本合同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