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共同促进我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规,由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厂)与__________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 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条 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五条 厂、工会及全体职工应共同实现_______年各项目标:
一、完成工业总产值______万元。
二、实现销售收入______万元。
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______万元。
四、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______%。
五、在岗职工收入比上年增长______%。
六、完成固定资产增值______%。
七、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重大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工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六条 厂根据生产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岗的职工需要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 件。
第七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 本厂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每周不超过______小时工作制度。
第九条 厂、分厂原则应不提倡加班,确实因满负荷生产工作状态下仍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而需要加班,应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认可后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原则加班每次不得超过______小时。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如出现天灾人祸,组织抢救工作等《劳动法》第四章 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况)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其中实行换班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节日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节日按照加班处理。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条 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日,应当安排职工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应按国家法规执行。年休假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条 厂制定关于职工病事假的有关规定时,必须依据《劳动法》及铁道部、路局、分局的相关规定,应与同级工会协商,同级职代会共同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厂及分厂对生产岗位上的分厂兼职工会应提供每年不少于______天的工会工作日,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受影响。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在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职工收入的增长原则不低于分局公布的平均职工工资指数。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厂应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1.安排职工延长劳动时间,累计时间满______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依次类推,原则安排调休。在本年度内不能安排调休者按工资______%支付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调休两天,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______%的工资报酬。
4.厂支付职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计算基数为职工个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五条 厂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参加养老、待业等社会保险。厂行政应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组织提供资助,金额视经济效益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 对因工负伤、残、死亡的,应按有关劳动保险规定,为其支付费用并给其予应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厂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条 件,特殊工种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防止人身事故发生,预防并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十 厂根据工种岗位需要,按期给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冬夏季节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九条 厂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通过工会备案,工会应参加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工会支持并监督厂行政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当发生严(更多精彩文章 来自“秘书不求人”)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 职工培训
第二十一条 厂负责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职业培训工作,并纳入厂发展规划中,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评比。教育发展规划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职工必须参加厂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遵守厂制定的各项教育制度。厂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合格证制度,凡考试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岗、待岗。
第二十三条 厂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
第二十四条 厂要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水平,按规定每年提取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费,帮助离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五条 厂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安排、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厂______年为职工办两件实事:
1、返还______%职工个人风险抵押金。
2、美化厂区,逐步建成花园式工厂。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厂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 例》等有关文件和分局有关奖惩规定,制定本厂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厂奖惩制度的制定有工会参加并经厂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 对于违反企业规章 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厂可分别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辞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意见,听取被处分人申辩,然后由行政作出决定,工会认为处理不适当的可以提出异议,与行政协商解决。
第十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厂行政
1.深化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正确行使生产指挥权。建立自负盈亏机制。降低成本、挖潜提效,提高经济效益。
2.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聘用干部,德能勤绩考核干部,强化干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部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
3.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地负责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经营销售任务。
4.坚持“科技兴厂、教育为本”的方针,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搞好职工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厂发展提供合格人才。
5.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好事,逐步为职工提供良好生产和生活环境。
6.根据厂生产任务情况,确定职工息工、待岗、下岗有关办法规定,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通过实施。
职工
1.学习党的各项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积极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参加民主管理工作,参政议政,当好企业主人。
2.参加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小改小革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钻研业务,提高职业技能。
3.坚持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保证人身安全。
4.在厂、分厂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发生人为责任问题,自觉接受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5.贯彻《劳动法》,维护和服从行政领导对厂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权,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办事。
第三十条 厂在重大决策的制定、研究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应与厂工会组织及时沟通、磋商,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
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条 款。修改后的条 款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
1.厂与工会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况出现,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重大变化。
解除合同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在五日内向原合同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提交书面说明。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三十五条 在次年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由厂行政报告上年厂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职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评议,并由干部评议组根据评议的实际数据做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大会审查并做出决议。
第十二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企业违反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条 款,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以外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
第三十七条 工会不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不承担集体合同规定的经济、物资责任。工会违反本合同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职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 本合同经厂九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分局工会的十五天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
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并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保证合同的权威性、法规性、严肃性。
厂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工会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点: ________________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业工会: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双方开始协商日期:_________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_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_____
(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市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协商代表代表企业,工会及其经民主推荐的协商代表代表员工,共同组成协商组织,就员工劳动权益及企业生产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并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三条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保持稳定和谐的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 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地开展工作。企业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董事会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企业应充分听取工会意见。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求工会意见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员工代表会)或工会组织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应享有的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依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专项津贴、补贴。
第九条 企业实行_______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工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
第十一条 员工工资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减而浮动,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在年初审定企业的年度工资计划。年在岗员工人均收人 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本企业_______年度最低工资为每月元。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员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标准,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企业如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停产放假,每月发给员工本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并享受国家、市规定的各种补贴。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条 企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九条 每年的设备检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企业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周两天休息日制度。员工婚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实施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假制度按企业规定执行。
第四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的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企业保证员工依法享受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
员工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第二十六条 企业按国家的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保险费标准,员工享受补充保险的条件和标准,按照本企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 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作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十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三十一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二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正确使用。
第三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员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三十七条 女员工因怀孕、生产、哺乳,在规定的休假期间发给本人相应的工资,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物价、取暖、洗理、书报、独生子女等补贴。产假期间工资受本市最低工资保障。女员工怀孕三个月后按规定进行孕期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产(含流产)费用按规定全额报销。
第三十 哺乳期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三十九条 企业为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四十条 企业坚持男女员工同工同酬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四十一条 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侵害女员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技能培训
第四十二条 企业建立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制度。健全培训机构,保证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需要对下岗员工进行转岗培训。
员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要列人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十五条 企业鼓励员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对经过自学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奖励。
第四十六条 工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岗位培训和劳动竞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
第四十七条 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及其所在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自身素质。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管理
第四十 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员工应依法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员工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工会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和企业都有责任告知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帮助教育员工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是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本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条件,企业与员工在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依照《劳动法》、《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员工无过错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若本人提出续订合同,工会可以帮助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应当考虑同意续订。
第五十四条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按照《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程序执行。
企业依照本条款裁减的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十五条 企业厂长(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负有全面责任,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员工应服从领导,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五十六条 企业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并依据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条件和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企业对员工做出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决定时,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通知工会。
第九章 合作与监督
第五十双方为促进企业的发展,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地合作。
企业领导和工会正、副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涉及员工整体利益重大事宜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双方遵守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五十九条 企业领导或其代表应邀可以出席企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十条 每月由工会召开一次有各方面员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员工对企业生产发展、员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层转达。
第六十一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行政方代表、工会方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并有针对性地协商相应措施。
第六十二条 建立定期的协商制度,重大问题,双方协商代表有一方提议,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随时进行协商。
第十章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六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双方代表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内容。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
签约双方协商同意的;
签约时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撤销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必须变更的。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形成新的决议,报告职代会后,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六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
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起诉,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六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在七日内向审核本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第十一章 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处理
第六十七条 在协商处理争议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第六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采取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 违约资任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相应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章 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经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副本_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副本报送有管辖权的市或区(县)劳动仲裁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工会):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___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_____、_____、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_____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_____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平常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按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户、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
第十?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杜会_____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社会_____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_____制度,支付职工社会_____费用,并努力扩大_____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_____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_____工作。
第七章?_____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有关_____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_____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_____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_____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_____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_____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间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_____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_____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_____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
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广东集体合同样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广东集体合同样本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在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 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可以对集体合同的签订给予指导。
第七条 工会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联系,建立有关协商工作制度,保障集体合同履行。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报送
第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工作内容;
(七)劳动纪律;
(八)合同期限;
(九)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十一)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第十条 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十一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十二条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或者工会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第十三条 企业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第十四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要的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十五条 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有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即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双方代表应当重新协商修改。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十 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对该企业行使劳动管理权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按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后,重新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并应当建立相应监督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
第二十三条 职工一方参加协商的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除个人有严重过错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三)企业破产、停产、分立、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集体合同的一方就集体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给予答复,并且在七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协商解决不成的,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变更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解除集体合同,企业应当自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当提前三个月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章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部门、上级工会等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第三十条 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并应当向争议双方说明延期理由。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一方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应当征得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同意。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广东集体合同样本二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 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 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四条 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发放的工资。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月薪(_______市沪劳保综发[20__]36号文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535元人民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_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_______市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 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_________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 公司对被评为_______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公司实行每周_______小时,每日_______小时工作制。
第十条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 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 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 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 九条 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 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 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 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 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_______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另有货币分房出台,按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 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_______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 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 劳动关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 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_______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_______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诉仲裁。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 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_________市劳动局审查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前_______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经理)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工会:(盖章)____________
职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广东集体合同样本三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 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
第十条 本单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三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____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 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 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产需要对___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六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二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三十二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八 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一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____%。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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