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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票信托协议(4篇)

来源:微智科技网

代持股票信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因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益,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七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部门人登记;

  2、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若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票信托协议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下简称"代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_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 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 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 _____________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 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___________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委托费用、分红方式以及本金退回

  1、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2、自合同签订之日后的前三个月内,乙方在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_____前须向甲方支付红利总计3万元。自第四个月起,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支付红利 ______元。若乙方迟延支付,乙方除需向甲方支付迟延支付的红利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为 ______元/月。

  3、合同满五年后未续签,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的一周之内将本金 ______元以及剩余分红以 (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保密责任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起诉。

  第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表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代表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权"。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代表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否定甲方对"代表股权"的股东资格或要求确认自己股东资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表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元。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3、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 公司及 公司其他股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_日

代持股票信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20%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份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0.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0.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代持股票信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本次代持标的

  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

  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

  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益,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风险提示: 应列明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

  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部门人登记;

  2、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若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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