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房屋租赁协议书
甲方:乙方:
因经营需要,甲方转让门市房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转让协议如下:
一、甲方转让的门市房地址:
二、转让金:壹万捌仟元整。移交时一次性付清。
三、移交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好房屋租赁等有关工作,负责征得房主的同意,负责为乙方协调与房主签订好本门市房租赁协议书;
2、甲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门市房移交给乙方,其后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
3、甲方自行处理好自己的商品,乙方接收本门市房后,重新进货;
4、甲方必须将其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空调、玻璃门、门头灯、照明灯等,商品除外)列出清单移交给乙方;
5、甲方的债权债务和未明确的帐款由甲方自己负责承担;
6、甲方必须结清甲方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和费用;
7、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由甲方结清,甲方须将这些费用结算单交给乙方。
8、甲方未使用完的房租由乙方在接收本门市房时,一次性付清。
五、附则:
1、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处理;
2、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体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__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学期(六个月)新台币______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十二个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
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以前缴纳,每次应缴年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新台币万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
第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
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
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村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弃先诉抗辩权。
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民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
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恐口无凭爰立本契约书参份各执乙份村执,以昭信守。
甲方:
乙方:
村集体房屋租赁协议书
合同编号: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年租金:
合计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平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鉴证机关
镇经管办经办人:
年月日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