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6篇)

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6篇)

来源:微智科技网

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流转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新平县漠沙镇峨德村委会他达莫小组50亩山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山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山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30年,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50年5月1日止。

  四、甲方将承包的山地50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五、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同意以(玖万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给甲方流转价款(叁万元);合同期满的第二年支付壹万元,合同期满的第三年支付壹万元;合同期满的第四年支付壹万元;合同期满的第五年支付壹万元;合同期满的第六年支付壹万元;合同期满的第七年支付壹万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2047年5月1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壹万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壹万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国家征用土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获得的补偿费。地方附着物补偿费由乙方收取。

  (二)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涉及该山地在内的大规模土地流转获得的流转费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地方附着物补偿费由乙方收取。

  (三)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乙方要流转土地于他人时,如当时流转费高过或等于300元每亩时,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新平县人民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 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发包村组):

  乙方(承包户主):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依据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家庭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体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共 人,名单为:

  二、承包土地情况

  地类栏是基本农田的填基本农田,非基本农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时注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依据法律享受国家有关土地和种植作物的补贴。

  5.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七、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应报甲方备案。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转让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转出承包地,仍应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户主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

  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⑵向人民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鱼池 亩、山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 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 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如各种补贴),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 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 (签章) 联系电话:

  鉴证方: (签章)

  鉴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硬化临____县官亭乡青______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

  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______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______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

  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其他:

  1、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2、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3、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中梁村茶山依法流转给乙方使用。

  土地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流转形式

  1.土地用途为种植业和养殖业。

  2.流转形式:承包经营。承包范围内现有茶园等附着物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维护。

  三、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

  该地流转经营期限为 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5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的流转费标准及金额

  该宗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4.44元,共计300亩合计每年流转费金额4333.3元,30年共计金额 13 万元。

  五、土地流转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负责将土地流转费一次付给甲方,于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流转费13万元。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如果需要修建道路必须从中梁村修建,不得从其他地点修建,若遇乙方从其他村修建公路甲方有权制止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三年以内若没有开发利用,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3、在修建公路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承包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仿照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按照合同约定时收取土地流转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性调整,甲乙双方可共同商量解决,但必须充分考虑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予以赔偿。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流转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现有状态交付乙方。

  7.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土地权属地界纠纷及当地群众干扰、阻挠、破坏等情况,甲方应及时出面化解。

  8.乙方如果发展鼓励提倡的产业,甲方应当给予配合乙方相应的性扶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流转的土地。

  2.享有流转土地上的收益及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3.乙方可在流转的土地上建设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按合同约定只能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决不允许用于搞工业厂房修建、办企业用地。

  5.乙方不得用流转土地抵押贷款。

  6.乙方不得用流转土地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转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流转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流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自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土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乙方无条件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续签流转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流转费。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承担相当于承包期所有流转费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请黑谭乡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南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南江县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的规定,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黑潭乡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川省土地流转合同

  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村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协议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每年结算支付两次,分别以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谷市场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为兑付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

  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地面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___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申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补充栏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