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采购的合同集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障乙方向甲方购房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特签订如下合同:
1.甲方将其自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总价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屋。
二.甲方承诺:
1.水电安装到户(入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立面及门窗安装到位(注:只安装入门)。
2.毛面墙抹灰,外墙由甲方根据房屋整体结构抹灰。
3.地板处理可根据乙方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一年内如遇房屋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完全所有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未来的租赁或出售。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支付房价。
2.不按有关要求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导致房屋主体倒塌,安装过程中因水路安装造成裂缝、渗漏,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保证剩余保证金在购房合同满一年时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向乙方出售该房屋的,应赔偿乙方已购房屋总价5%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未向甲方购买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购房屋总价5%的违约金。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采购的合同集锦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进行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款等见附件1《采购清单》。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单价见附件2《货物价格表》。
2、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商品市面最低零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的供货价格,甲方有权按结算。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货物价格下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改《货物价格表》,同时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调货物价格。
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果《货物价格表》中未列出的,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该产品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询价、比价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采购。
四、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交《采购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承担运费和装卸货费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方式:甲方应在从乙方领受货物后当日进行验收。如甲方验收发现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乙方应在当日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没有在约定日期内对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并不代表甲方确认乙方产品完全无质量问题,如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甲方检验时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向甲方完成货物交付后,货物所有权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五、结算方式
1、月付。每月月初前十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工作日)甲乙双方通过上月的《采购清单》确认上月所产生的采购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有效的,甲方收到后以支票的方式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时付款。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逾期每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3%违约金。
(2)接受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而拒绝接受货物,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导致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按时交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且甲方不能接受新供货期的,逾期每天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价款0.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是全新的,各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要求。
(3)“三包”条款。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根据乙方或该产品标示的日期为准(取二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保证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对货物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直至货物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乙方经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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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加快农业发展,完成在组搭建百亩钢架大棚小区一个:经我村与加工方商定,就年钢架棚钢架加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内容
加工组钢架大棚百亩小区农户所需钢架。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加工钢架数目以及钢架技术规格。
2、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包工包料加工钢架。
3、乙方按照农户要求按时交付钢架,以免对农户的搭建造成延误,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采用的钢架材料必须是按照甲方所要求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钢材。
5、乙方在加工钢架时所有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钢架质量及验收标准:
1、钢架所采用的管材,管壁厚度不低于2mm;即标准2.0管材。所采用的副筋不低于10mm的钢筋。
2、焊接部位焊缝严密、牢固,如出现断裂由乙方负责维修。
3、验收以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包括:高度、弧度、
副筋的密度、钢架跨度以及防锈漆的喷刷)等,进行验收。
四、加工期限:
此项工程自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束,工期60天。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如期完成加工任务。
五、付款方法:
此加工款待甲方对钢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照实际加工数支付给乙方,每根钢架________元,并扣除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时完工或未按甲方所要求的质量进行加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
甲方:________
乙方(加工责任方):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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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对买卖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对合同第_________条的修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及协议中约定的为准。协议内容如与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三、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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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JTCF40—_____《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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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乙方的信息要清楚包括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合同后应附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产品质量合格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建议考虑一下)
1.3 具体合同: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单价、数量、交货期等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甲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甲方订单;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 交货:乙方应按其接受的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
方所在地
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所需各项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包装费、运费(不含卸货费)、保险费、检查费等全部费用。
2.3 订单的变更:甲方认为终止或变更订单时,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乙方应该按第2.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并解决乙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供给资材
3.1 如果甲方依据技术要求,需要将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以下称“供给资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加工、维护、改善品质等。没有特殊约定的,供给资材的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关于供给步骤依照甲方规定。
3.2 乙方领取供给资材后,应及时检查并确认品质、数量等。如果发现供给资材有缺陷或数量不足等异常现象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确认解决。
3.3 乙方对甲方的供给资材加工不良时,乙方负全责,并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协商,拿出解决方案。
3.4 供给资材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供给资材、剩余资材及边角料等的处理,应依照甲方指示。
3.5 由于乙方发生强制执行、破产申请、公司整顿或劳动纠纷等异常事态,乙方应在及时通知甲方的同时对外声明甲方的所有权,避免甲方财产受到侵害。
第四条验收及不合格的处理、异议期限
3.1 验收:乙方送货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本条款下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
3.2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如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书面异议与鉴定结论,否则,视同接受甲方的意见。双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解决,在乙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乙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质量保证
4.1 质量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有,应作为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具体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 质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过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及第三者造成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包括甲方因此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甲方处理事故所花的必要合理之费用等)。
第六条交货期
6.1 交货期是指乙方将订单上的订货交付到甲方指定场所的日期,每个订单上都应明确标明交货期。
6.2 由于甲方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要求乙方延迟交货时,交货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3 如果乙方要提前交货,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6.4 乙方认为无法按期交货时,应事先及时将原因和预计交货日等书面通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指示。此时,乙方仍负有对延迟交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5 如果乙方未按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赔偿金。
第七条 禁止不正当退货
7.1 甲方从乙方取得或接收的货物,非正当理由不得强制退货(以下称“不正当退货”)。
7.2 根据第7.1项规定,甲方下面的行为,视作不正当退货。
7.2.1 单方面取消订单或以经济情况变动等为理由,退货的行为。
7.2.2 无明确检查基准及方法的情况下,甲方不恰当地把货物判定为不合格而退货的行为。
7.2.3 甲方提供的资材不良,导致货物被判不良而将其退货的行为。
7.2.4 甲方供给资材交付延迟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甲方以此为由退货的行为。
第结算与付款
8.1 结算:甲方将当月23日为止接收并检查合格入库的货物,乙方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提交合格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甲方及时完成结算手续。
8.2 付款方式:甲方在次月20日前支付8.1项款项。
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9.1 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接受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9.2 不侵权保证: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如下: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给予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9.3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专利权、实用新设计权、创意权、商标权及这些权的实施权(以下简称为“工业产权”)及核心技术,除了制造甲方订货外,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4 本条款的效力: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盖章。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和具体合同。 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并在合理期限内未予补救的;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
③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④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
⑤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
⑥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解散清算程序;
⑦一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失效或其营业执照被主管部门吊销时;
⑧一方发生分立、合并(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后另一方要求新设关联主体提供担保而该方未能提供的;
⑨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或超过三次以上接受订单后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照前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效果
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依照第十条的规定被解除后,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甲方已经履行产品交付义务的,乙方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柒日内向甲方清偿所有债务(不通,好像义务定义错了你们商榷一下)。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违约依照第十条的规定而由对方解除的,不影响对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10.1 拒绝订单: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 逾期供货: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按照逾期供货金额的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了甲、乙双方事先约定外,最高依照订单品目别金额的20%。(或者改为:甲方因乙方逾期供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10.3不得留置:乙方如系利用甲方的材料,设备或模具等给甲方供货,乙方同意放弃留置权。
10.4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如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战争、罢工、禁令、流行疫情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