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中国药典》20xx版附录XIJ和附录XII标准进行操作、记录、计算判定,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标准和凭主观下结论。
2、在工作质量上精益求精,必须及时完成各项检验任务,并应于规定的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3、进行微生物限期度检查后,应对室内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4、应对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培养皿、吸管及培养基等进行灭菌。
5、进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前,应按规定着装,穿戴好已灭菌的连帽衣、裤口罩等。离去时脱去洗涤消毒,放置于规定位置两天内使用,否则重新消毒方可使用。
6、废弃培养皿及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才能进行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7、定期对微生物限度检查室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