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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制教育》讲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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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制教育》讲座读后感

  如果说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那么对于我们少年儿童,就是走上的殿堂的阶梯。

  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今天听了小媛姐姐的讲堂,我更加深信了这一点。“不要认为坏事较小就去做,不要认为好事较小就不去做。这就是做人的道理,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去做;善,即使是小善也必须要做。”这句话是小媛姐姐在课堂上告诉我们的。从课堂上,我才知道原来国家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些条例包括了生活上的各个方面,如:学校门口打架、偷人家东西……犯法严重的话,就会触及《刑法》。小学生还不可以去网吧、游戏厅等地方。14周岁以下都不太受罚,但若是故意或严重的行为,便均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我还知道:要想不犯法,就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是犯罪嫌疑人要对自己的财产或生命产生侵害,千万不要逞强,能跑多远跑多远,若犯罪嫌疑人执意要杀你,你可以拿武器砸他,就算他受伤了,你的自护合法!!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六年级:朱曼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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