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佛山市有限公司股东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地址变更,地址由变更为。
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变更为:。
四、同意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
五、同意原股东将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原价万元,以万元转让给,批准了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同意新增股东,新股东出资万元。六、股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
七、同意选举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经理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经理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监事职务。(或者:同意继续担任公司职务)
八、其他事项:
九、同意就变更事项修改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十、决定委托到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