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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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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的会议既是现场会,也是观摩会,我感到更是促进会、加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以来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情况,交流经验,查找不足,自我加压,进一步加快进度,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刚才,国建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市表彰了“十佳敬老院”、“十佳敬老院院长”,临澧县、鼎城区等几个单位和个人作了典型发言,下午还要参观临澧县的四所敬老院,他们的经验值得全市学习和推广。特别是省民政厅副唐白玉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做好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唐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敬老院建设的紧迫感

  、市自20xx年起,连续六年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列为“十件实事”之一,明确提出要落实五保供养,加快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把单项工作摆放的位置之高,用的力度之大,充分说明、市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应该用辩证思维看待敬老院建设工作,正视成绩,找准差距,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1、成效是明显的。近几年,在各级、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农村敬老院数量、规模、入住人数有了大幅度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全市206个乡镇已建、在建的农村敬老院有170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953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21%。

  2、差距是存在的。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县市区敬老院建设任务量不同,施工进度有快有慢。二是部分地方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敬老院建设动工迟缓。三是敬老院的人员工资、水电费、取暖费、管理维护费用等经费难以得到保障,导致敬老院运转困难、管理服务质量较低,服务功能单一。这些问题急需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3、任务是艰巨的。按照期末实现“一乡一院”目标,全市尚有44个乡镇未建敬老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比全国平均集中供养率少8%。经过连续6年的建设,全市可以利用的闲置中小学校舍、村委会办公用房、旧厂房等现有资源已基本利用殆尽,因此,今后农村敬老院建设面临的资金压力会更大,建设任务更重。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重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力度、进展的速度和取得的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站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快推进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抓紧实施,确保敬老院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完成省、市办实事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

  1、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改造资金,加大对敬老院建设的投入,确保需求;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村敬老院改造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编制部门要帮助解决敬老院的法人地位问题;人事和劳动部门要协助做好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工商和税务部门要在敬老院生产经营项目的审批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物价部门要做好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接收自费养员的收费定价。同时,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敬老院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敬老院项目落到实处。

  2、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强调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就是全面落实五保,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应该管、应该投入的项目。各县市区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优先考虑敬老院建设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敬老院建设的支出。各地要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加大对敬老院建设的投入,要以投入、社会捐助、原有资产变现等多种方式积极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期末实现“一乡一院”目标。同时,要尽早拿出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规划,在立项,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3、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在加快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同时,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敬老院性质、地位、管理方式等各方面的变革,切实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的管理。一是要理顺敬老院的管理。各县市区应将农村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管理人员与集中供养对象按1:10的比例核定事业编制。二是要保障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应将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应妥善解决好敬老院后续建设资金及维修经费,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财政对管理好、在全市有示范作用的敬老院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奖励资金。三是要改变敬老院的用工制度。要把好用人进口关,敬老院的管理服务人员要实行聘用制,择优录用,不称职的随时解聘。要选好敬老院的专职院长,落实岗位责任制,解决敬老院服务人员年龄大、素质差、“大锅饭”等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队伍。

  4、发展院办经济,实行以副补院。要提倡、鼓励、支持敬老院发展院办经济,通过创收,弥补经费不足,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尤其是困难地区,更要搞好敬老院的创收。民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敬老院创收方面的经验,大力推广养殖业、种植业项目,少上有风险的项目。

  三、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牵动,全面落实农村五保

  1、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各县市区要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各级民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五保对象的条件和规范的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供养范围。各地不得以资金不足为借口,不落实五保。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地方能做到应保尽保,但还有个别地方以资金不足为理由,拒不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再发现,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2、落实供养资金,提高供养水平。提出要拉动内需,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五保对象的救助水平也要提高。各县市区要在上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兜底,分散和集中的供养标准要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

  3、加大改革力度,理顺管理。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工作发生了巨大变革。五保供养的责任主体不再是乡镇、村集体组织,而是各级,特别是县级要由过去以宏观管理为主,转变为管理与具体管理和运作相结合。县级成了五保供养工作的责任主体,这并不是说乡镇、村集体组织没责任了,可以甩手不管了,还是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社会各界也要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要形成以县级为责任主体,以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扶持、社会各界资助为补充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管理。

  同志们,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益探索。让我们在、市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开创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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