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的安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同意,定于11月2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1月2日(星期三)19: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市安监局一楼会议室;
分会场: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常委会第212次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市副、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沐华平,市副秘书长罗德;
2.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见附件1);
3.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见附件2);
4.新闻媒体记者。
(二)区县分会场
1.区县(自治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区县(自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3.辖区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
4.其余人员参照主会场设置。
五、有关事项
1.请市通知市消防总队、市交巡警总队,市交委通知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按要求参会。
2.请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统筹,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于11月2日(今日)15:30时开机调试(调试联系人:陈思秸,电话:)。
3.请各参会单位于11月2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安委会(邮箱地址:),区县分会场报送区县参会领导名单。
4.会议不得请假,区县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书面报请市同意(传真:)。
市联系人:
市安委会联系人:
xx市人民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x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