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决定,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签订学校防汛目标责任状。负债情况如下:
潘溪镇第一小学必须严格履行学校班级管理,依法治校、管校。在盘溪镇第一小学的管理下,各班落实《学校预防溺水责任状》的相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学校预防溺水事故,确保社会稳定和学校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条款如下:
1、结合暑期,夏季学期开展专题防汛安全教育课时不少于10节,让学生学习掌握防汛知识和技能;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全校师生家长预防溺水大会,提高学生家长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意识。
2.召开家长会,通报近期全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情况,告知家长必须承担监护人责任。
3.结合攀西夏季天气特点,向家长和学生发放《预防溺水书》。
4.新生要和家长签订防止溺水承诺书。
5.对全班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开展家访,引导和帮助其家长和监护人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不因监管不力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