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扫雪铲冰工作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保障雪天道路通畅、居民平安出行是重要的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雪情就是命令”意识,切实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物资和人员的准备,把扫雪铲冰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为群众出行提供方便。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扫雪铲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和镇公路站站长担任,成员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公路站、、林业、农业、电力、卫生、宣传以及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扫雪铲冰工作。
扫雪铲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门前三包”负责制。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遇有雪情预报或发现降雪时,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工作程序。降雪后要立即组织辖区作业力量,做到“雪中除雪”,确保扫雪铲冰工作的全面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扫好每一场雪。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主管负责人,并于12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三、工作任务
依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按照“三级管理、四级控制、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扫雪铲冰工作。
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为全镇扫雪铲冰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镇扫雪铲冰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扫雪铲冰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划分责任区时做到责任落实,无空白区,切实把扫雪铲冰责任落到实处。做好扫雪铲冰工作所需的.物资储备,负责数据统计、信息汇总上报。遇有特殊情况,统一调配全镇扫雪铲冰力量,齐心协力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镇公路站负责协调镇级道路沿线的扫雪铲冰工作。负责协调区公路分局做好101国道、马北路的扫雪铲冰工作。
镇执法队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铲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未尽职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镇林业站负责路树树冠除雪和折枝倒伏树木的抢险工作;负责绿地、绿化带内积雪清除工作。
镇电管站负责电力设施的抢险工作,确保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有关疾病的预防宣传工作。
镇农业中心负责设施大棚的除雪工作。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积极组织保洁队伍和群众做好道路、胡同和门前扫雪铲冰工作。
镇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工作,倡导群众绿色出行,发动群众自觉履行扫雪铲冰义务。
镇办公室负责天气预警收发工作。
镇巡查队作为扫雪铲冰专业队伍,负责镇级主要道路除雪融雪应急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
(一)物资设施要求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配备足够的铁锹、扫把等除雪设施,镇统一采购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融雪剂,做好扫雪铲冰工具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严禁超量撒布造成污染环境。水泥路、步道、绿地内道路严禁使用融雪剂。
(二)除雪作业要求
遇有降雪预报时,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安排好作业人员,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专业除雪队(巡查队)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通道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开展除雪作业。
在白天降雪、停雪时,各扫雪铲冰作业队伍要做到“2小时融通、4至6小时打透”。在夜间降雪、停雪后,各扫雪铲冰作业队伍于次日早6时前,基本恢复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区进行扫雪铲冰,并于降雪当天完成任务。白天降雪时,应随时清扫;夜间降雪时,应于次日上午10时前清扫干净;双休日、节假日降雪时,要停止休息,立即组织清扫。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除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行车道上。严禁将含融雪剂的冰雪堆放于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区内,黑冰黑雪要及时运到消纳场地。
五、加强降雪期间的监督检查
降雪期间,镇执法队要全员上岗,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扫雪铲冰执法检查工作,对社会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扫雪铲冰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责任,告知后仍不尽责的单位进行处罚。
镇扫雪铲冰办公室要对各村(居)、各相关单位的扫雪铲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对扫雪铲冰工作组织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批评曝光。
六、加强沟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接到降雪预警后,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降雪期间,要于每日8:30时前将扫雪铲冰作业情况、群众组织发动情况、工作进度、检查督促、执法情况等信息报送镇扫雪铲冰指挥部办公室(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办公室将信息汇总后报送至区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