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宗旨:
为了促进我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活跃我校校园艺术氛围,彰显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活跃第二课堂,切实提高学生的合唱艺术水平,推动我校学生合唱艺术的发展,从而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学校特举办“唱响红歌,心系祖国”合唱比赛活动。
二、活动主题:
爱校、爱队、爱国、体现当代儿童的精神面貌。
三、参赛对象:
1--6年级各班。
四、比赛形式和参赛人数:
本次大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但表演形式不限。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参赛人数要求全员参与。
五、比赛时间:
演出时间:9月29日早五.六年级,下午为三.四年级;9月30日早晨一、二年级演出,下午颁奖及优秀节目汇演。(早上8时各级组织学生,8时30分准时演出;下午2时组织学生,2时30分准时开始)。
六、比赛地点:
大操场。
七、演唱曲目:
其中一首必须是红歌题材,另一首则为自选题材。内容健康向上、适合少年儿童的两首曲目.
八、活动准备:
1、第五周为选曲训练时间。各班确定参赛曲目,并将参赛曲目按级保送到艺术教研组。(9月26日报送曲目)
2、艺术组及大队部筹划有关竞赛准备工作。
九、比赛要求:
1.各班参赛的曲目尽量不雷同,其中一首必须是红歌题材,另一首则为自选题材。
2.两首曲目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3.指挥必须为本班学生,校外人员不得参与比赛。
4.伴奏可采用电子琴、音乐伴奏带等形式。
5.比赛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6.各班学生服装统一,可以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十、奖项设置:
大赛将按场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各1名,三等奖2名,
十一、评分原则:
1.歌曲主题内容健康,演唱不超时。
2.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
3.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4.演员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保持良好台风。面部表情自然大方,充分显示当代小学生的朝气和热情。
5.合唱时,声音宏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能体现一定合唱艺术性,有感染力。
6.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
十二、记分方式:
1.10分制,所有评委的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按总分多少排列名次。
2.比赛项目单独记分的方式,加总分并取平均分的记分方式
3.比赛的评奖工作,由学校指派部分老师担任评委。
4.年级组前两名节目参加学校艺术节汇演
十三、比赛筹备工作安排。
1.评委:苏呼玲、朱亚平、侯金玲、桂忠武、刘正奎、苏艳红、霍桂芬、柳宜君、李燕
2.统分:王珍云、张少华
3.舞台协助:杜、亮、刘剑桥
4.舞台布置:总务处
5.纪律检查:涂佳、陈燕平及大队学生
6.安全:付卫东、赵祖宏
7.学生座位安排:刘剑桥、陈燕平、杜亮
8.音响:赵育民、张宝亚、马平录
十四、注意事项
1、伴奏音乐于比赛前交赵育民老师处。
2、各班要做好比赛前的准备工作,如服装、道具、化妆、音响调试等。
3、本办法若有未尽事宜将适时修订补充。